渚水之边,巧遇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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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闪电之巅下来已有几天,雷卓旭找不到晴然便郁郁不欢,几天冷酒浇愁,心中不是滋味。她可是因他的无信不返生气离开了,或是因他久等不来自己朝北溟去了。总之,心里很难受,像煎着的蚂蚁在心头爬。他离开了一个月,找了她半个月,至今她仍无音讯。

格尔赛的酒真香,满寨子都是酿酒的天才。格尔赛位于渚水之边,赛南亭外。渚水地处丘陵地段,山野空气甜美,景色葱郁,自然酒香飘野,四野空旷。

北溟的神人一般以酒当食,女人吃各种水果酿制而成的果酒,比如苹果樱桃梨黑醋栗草莓梅奇异果等。

果酒区别于葡萄酒独自成名,保留了水果独特的个性和甜味,故饮用时有轻松愉快感。以柑橘为主要材料而制成的蓝色玛格丽特以龙舌兰蓝色柑香砂糖细碎冰和盐一起调制。调酒师傅在杯中抹上一圈柠檬汁,均匀地蘸上盐,然后将冰块和材料倒入果汁摇匀,杯中立刻呈现湛蓝的海洋。男人捧烈酒,百米乐酒鸡尾酒红酒。

深夜。雷卓旭一个人在酒香飘脖的寨子里找乐子。

“老板,给我斟三杯黑醋栗果酒。”雷卓旭道。

调酒师身着黑色紧身制服,制服及膝,直趁他健拔的身姿;长发飘逸,顺直如有光泽;明眸皓齿,眉峰高挑,平添一抹峻酷。

“大哥什么时候也喜欢喝上小孩儿喝的果酒了。”其声刚稳重,不同于女性惯有的尖锐。

“原来是你。”雷卓旭咬开瓶盖:“果酒其性甜,不烈,补益健身,并对心脏好,是一种难得的保健品。喝之何乐而不为。”

那调酒师回过身来:“大哥,我帮你调杯蓝色玛格丽特吧。那酒所带的微咸在舌尖和牙齿间颤抖,非常缠绵悱恻,如大哥所等爱人的心情般。”他的脸容冷峻,不,确切的说是冷艳。

“你快回去吧,免得父亲没人照顾。”雷卓旭索性道。

“我刚刚下闪电之巅,等不及回去,阿姆说格尔赛的酒香,要我多供些回去,我便下来了。”电秋说。

闪电之巅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泽雷峰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闪电之巅所处的北渊山脉巍峨高耸,虎踞北亚,山阴处有大河“勒川”,山阳乃重镇“冬临郡”,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阿姆告诉我她的身世了。”他低头,沉默了一下,又道:“阿姆来至南祢郡,那时都说南祢的美人儿南乔米儿如何标致,父汗听信了传言,攻打南祢郡,抢下了别人的妻子。”

“那又怎样?”雷卓旭的思绪中有一丝肃杀。

“我们不是亲兄妹。”电秋终于说出,“我是……别族的女儿。”

“那不很好?这样也省的他让你烦劳军务。”他反笑道,“电雷泽王一直视你为己出,若不是深迷恋南乔米儿,也不会任由她生下你。他甚至幻想你是他亲生孩婴,故一直把你当男孩养。”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南乔米儿被电雷泽王抢回闪电之峰后,一直不吃不喝,当南祢郡王的头颅被挂在闪电之峰上时,她不顾众人的阻碍,不畏惧泽王的厉害,亲自去祭拜瞧看。

她披着的萨莉丝巾被荆棘割断了,刺入她的肌肤,割出鲜血,她也不顾及。冷月高悬的晚上,乌鸦哇哇,她来到的时候,只见到了骑在骏马上的泽王苍白的面孔。

他扶她上马,对她说:“亲爱的南乔郡主,你的丝巾割破了,你不能不上马,那样你的腿明天会走不动的。”

她扯下丝巾说:“对不起,尊敬的泽王,我现在已沦为您的奴婢,不能上您尊贵的战马。”

他并没有生气:“没关系,能娶到像米儿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是泽某之幸。”

雷卓旭其实早知道阿姆不是他的亲阿姆,他至懂事起便一直陪在阿姆身边,不到一年,阿姆便生下了玉簟秋,便是如今的电秋,也就是他从小最疼爱的小玉儿妹妹。

雷卓旭喜欢小时候的玉儿,她打扮得像南乔米儿一样有波西米亚风格。她留着织着细小辫子的长长的头发,穿着部落里五彩花瓣染成的麻线衣。她喜欢叫他大玉哥哥,喜欢牵着他的马四处乱逛。直到四年前,父汗电雷泽王下了一个命令,不准女眷跟随打猎,电秋便变了样,从一个聪莹玉秀的小姑娘变成了如今活脱脱一个不昧风俗的“迷魅少年”。

这或许是缘于那个叫翼的男人。

他的出现给了电秋心灵上的无限快乐。而他后来的受伤离去,更是给了电秋一个惊雷般的打击,让她从此不喜女儿心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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