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北辰也任由她跟上跟下,抬了客厅“包扎”好的旧东西。顾初忍不住询问,他便说,“老物件既然你想留着,那就放阁楼吧。”
顾初看了堆在客厅角落里满满的旧物件,汗颜。很多都是大家伙,他要如何往阁楼上搬?卷了袖子想要帮忙,陆北辰见了挑眉问,“干什么?”
“帮你啊。”
陆北辰挥手赶她走,“你的任务是好好复习,其他什么事都不用管。”
“可是——”
“回书房。”他打断了她的话。
顾初只好听从安排,回了书房。抱着一摞子教科书,心思却总不能集中。踱到门边,耳朵压着门缝仔细听,陆北辰搬东西还真是无声无息,顶多偶尔会有磕碰的声响。
半小时后,她悄悄开了一道门缝,鹅黄色的走廊,瞥见陆北辰正从阁楼下来,许是搬东西搬热了,衬衫已经脱了,赤着上身,结实有力的胸肌上挂着汗珠。
看得她口干舌燥,忙又阖上门,定神继续看书。
快十点时她从书房出来,再进客厅已是豁然开朗。她愣住,再蹬蹬蹬上了阁楼一瞧,那些换下来的旧物件已是整齐地分类堆放,太大型的物件,已被他精细拆分打包放好。怪不得他搬东西没动静,这人还真是擅长化整为零,拆东西的速度够快。
从阁楼下来,陆北辰也冲好了澡,一下一出,两人打了个照面。
他依旧赤着上身,肩膀上的水珠取代了汗珠,发稍也还是湿的。
“有不懂的吗?”他站在灯光下,擦了头发问她功课的事。
顾初想了想,摇摇头。
“不懂的话随时问我。”他道。
顾初嘟囔,“真把自己当成无所不能了。”
可惜,陆北辰听见了这句话,浅笑,“对于应付你的考试,我这点学识足够了。”
“自大。”她撇了撇嘴。
又见天色这么晚了,稍有迟疑。他是打算留下来?如果他真想留,她要不要同意?虽说耳钉的事她已经不觉得什么了,但就是不想给他留下她是很好欺负的印象。
正内心争斗着,陆北辰的手机响了,这一次他接了,转身的时候,她再次瞥见他肩膀上的疤痕,又像以往似的,扎得她心窝直疼。
听他的口吻像是跟工作有关,等挂了电话后,她递了衬衫给他,什么都没说。陆北辰从她手中接过衬衫,穿上,系扣子的时候唇角含笑,“今晚不留我?”
“这是我家,留你干什么?”顾初双手抱肩,语气故意清淡。
陆北辰没恼,反倒是笑容扯大,“女人心海底针。”
“男人心不连根。”她回击。
陆北辰被她逗笑,衬衫穿好,要说什么时手机又催了,作罢。临出门时,他叮嘱,“睡前一定要检查好门窗。”
像是要去值夜班的家长不放心孩子独自在家似的,顾初推了他一把,说,“我会照顾好我自己。”五年来,她都快忘了被人疼是怎么滋味,所以学会了自力更生。
可自从跟他在一起的快一年里,这种能力开始渐渐丧失。她是无心,是他一直视她为孩子。
快要关门时,她又叫住了他。
“那个……”顾初支支吾吾,“工作别太晚。”
陆北辰靠在门边,闻言,朝她伸手,“过来。”
顾初上前。
他冷不丁将她拉入怀,她怔楞的功夫,已经攻占城池,她很快沾了极淡的烟草气息。
夜半凉。
顾初从梦中醒来时卧室里很黑。
窗帘已经紧闭,只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入室,睡前看的病例已经阖上整齐地搁置床头柜上。她看了一眼时间,凌晨四点。忘了几点睡着的,入睡前台灯是亮着的,窗帘是敞开的。心里咯噔一下,踩了拖鞋出卧室。
客厅没安装窗帘,却被临时挂了两张布帘子。帘子不算太大,勉强能遮住窗外的月光,留了一室朦胧的影子。沙发上睡着一人,原是偌大的地方,因多了他躺着就变得稍显拥挤。
顾初在原地怔了片刻,蹑手蹑脚走近。
果然是陆北辰。
不知何时从实验室回来了,无声无息地形同鬼魅。他许是太累了,和衣而眠,睡得很沉,但还是怕光的,所以才不知从哪翻出了布帘子遮住光线。
上海入秋的天气虽不至冷,但夜里如不注意还会着凉。顾初找了条薄毯轻轻为他盖上,他毫无察觉。手机、腕表搁置在茶几上,就像是回了自己家似的随意,目光再远一点,靠近沙发扶手位置竟放了一个男士拎箱。放轻了手脚打开,仔细看了愕然,有他的洗漱用品和换洗衣物。
这人,是打算登堂入室?
顾初真想啐他一声不要脸,但见他一脸沉睡倒也不舍得惊扰了。他睡觉向来安静,要靠得很近才能听见呼吸声,于是她便靠近了,近到可以贴到他的胸膛。
他的心跳沉稳有力,一下又一下的。她这般听着,不知怎的也就安心了,又想着他工作之后竟是回她这里,心底深处就渗出一丝甜来。
翌日是个大晴天。
明晃晃的阳光映在叶子上,风一过,叶子摇晃,阳光细碎了一地。
一见到这种天气,顾初最想做的事就是找家户外的咖啡馆,慢悠悠地品着咖啡晒着阳光,咖啡香会混合着秋天的气息,香醇而又清洌。当然,在面临着还不到一个月的入学考试的空当,这种念头被她活生生给掐死。
起床后又重新翻了病例,赫然发现昨晚她做过的病例被人批注修改了,想都不用想应该是陆北辰做的事,只是凌晨醒来那会儿她没工夫看。
批注得十分专业,病例改得也十分漂亮,狠狠“羞辱”了一把她这个学了三年医的大学生。
攥着病例也没顾着洗漱,下楼进了客厅,正巧赶上陆北辰从外面回来。
他平日工作忙,有时候会连着几晚上都在加班加点,但如果是正常作息时间,每天的晨跑是必不可少。与他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她发现他是个很爱锻炼身体的人,哪怕再忙,也定会抽出一部分时间给健身房。
看他的穿着是刚晨跑回来,亚麻色休闲宽松裤外加一件浅灰半袖圆领T恤衫,额上有汗。顾初喜欢他的这身穿着,尤其是以浅灰、亚麻色为主的色调,每每见他穿的休闲,她总会暗自称他为“亚麻质男人”,因为看上去不但悠闲,还格外清爽干净,温和容易亲近,不似他穿白大褂或商务装的模样,疏离淡漠让人无法接近。
他做了早饭,她想插手,他又是那句话:“这些不是你要做的事。”
双面煎的蛋外焦里嫩,他知道她向来不爱吃半生不熟的煎蛋;三明治多加了比利时火腿,加上新鲜牛奶,几片苹果切得甚为精致,一顿早餐不绚眼亦营养,跟他给别人的感觉一样,不热烈亦不冷淡,刚刚好。
“虽然吃人家的嘴软,但我还要说,咱俩现在可还分着手呢。”顾初今天心情格外好,许是窗外阳光太魅。
“所以昨晚我回来没打扰你。”陆北辰不爱喝牛奶,早餐更多的是喝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