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直觉总是出奇的好,白季芹一下就问到了根本。
"没有!她已经回去了。"
叶天阳支吾着,不想让白季芹参合进来。
"那,你现在在哪?我过去找你。"
"不用了!我被他们弄得头疼,想早点回去休息了。"
想早点休息,这话,倒是一句大实话,他简直是狼狈不堪,衣服湿漉漉的,头发湿漉漉的,整个人就像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一般。
远远的,叶天阳看到秦正浩正拼命地跑了过来,便挂掉了电话。
"天阳哥,出什么事了?梦雅她,有没有事?"
正浩一脸焦急,本来,他今晚也是可以去参加那个酒会的,只是,为了能有更好的销售业绩,所以,他选择了与组里的其他同事一起在商场继续奋战,却没有想到,却出事了。
一路上,他简直连肠子都悔青了。
"还好,我及时想出了办法,阻止那个恶毒女人的动作,梦雅已经没事了,我,完璧归赵!她在里面,你去看看她。"
叶天阳说罢,拍了拍正浩的肩膀,仿佛是将一件珍宝交到他的手中一般,然后笑笑,径直离去了。
看着叶天阳湿漉漉的一身衣裳,秦正浩满心疑惑。
进入房间,看到了林梦雅,正浩的心仍旧悬着。
待听完梦雅讲述那传奇般的一刹那之后,正浩对叶天阳还真是刮目相看!
想到梦雅被人下了药,便很快联想到了叶天阳那一身湿漉漉的衣裳。
这个天阳哥,为了保全林梦雅的纯洁,用了冷却的方法,心里对叶天阳由衷的敬佩。
再回到酒会现场。
林梦雅的失踪,在现场的除了白季芹知晓之外,还真是没有人知晓。
一来,这位林家大小姐,平日里养在深闺,圈子里,知道她名字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见识庐山真面目的,还真没几个。
二来,到这儿来的人,多半都为着一己私利,为自己的事情忙活去了,谁也没闲情去关注一个女人。
不过呢,倒是有一个人,一直都在找寻着林梦雅的芳踪。
他就是英国驻华大使约翰。
他邀她共跳了开场舞之后,她便没了踪影,仿佛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一般,消失了,这让他好生懊恼,好在,他今天还知道了她是林氏的小姐,不然的话,他会更加懊恼。
他看到正站在桌子旁的白季芹,便端着酒杯走了过去。
而这时,另外一个男人,也正冲着白季芹走去。
他,就是林氏的大公子,林氏企业少东,林云翔。
今日,他父亲本来是没有带他过来参加这个重要的聚会的,是他自己擅自过来的,因为,在他看来,这么重要的聚会,正好就是结交名人名媛的机会,父亲却只带梦雅和正浩过来,显然就是故意排挤他,故意要将他这个庶出的长子排除在继承人之外。
林云翔最记恨他父亲的就是这一点,表面上看起来,父亲处处都体现着一碗水端平的原则,实际上,在一些重要的事情上,父亲的心总会偏向梦雅,偏向那个秦正浩。
在他看来,父亲收养秦正浩的唯一目的,就是拢住正浩手里的股份,而秦正浩一天天长大,如果再单纯将正浩手里的股份凭空攥着,总不是办法,所以,他觉得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利用一切机会,让正浩和梦雅培养感情。
一旦,正浩成为林家的一份子,也就意味着,他将担负起林氏。
秦正浩,林氏的未来掌门人?
每每想到这一点,林云翔的心理就像是被刺扎着一般难受,他这么多年,这么拼命,这么努力,这么勤奋,难道,就是为了拱手将林氏让给那个外人,那个秦正浩?
不,绝对不能!
他自然想到了他的办法!
联合白氏,私下壮大自己的力量!
只要自己手中有足够多的金钱,作为筹码,他就有能力与父亲抗衡。
而要联合白氏,那么,最有效的捷径,当然就是白氏的二小姐白季芹了。
他料想,如此重要的聚会,白季芹一定会到!
果然,白季芹,那颗耀眼的明珠,一袭白裙,正娉娉婷婷地立在那里。
他,林云翔,真觉得自己来对了。
林云翔终于比约翰先一步,站到了白季芹的面前。
"白小姐,幸会,幸会啊!你还记得我这个哥哥吗?"
林云翔绅士地伸出了手,期望与白季芹握手。
白季芹当然认识他了,他经常和他的哥哥在一起,怎么会不认识呢?只是,也说不出为什么,她就是不太喜欢这个林家的大少,总觉得他比较阴,总觉得他是那种善于伪装的人,而她白季芹,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主,不喜欢与这种人有过多的牵扯。
白季芹伸出了手,但是,却没有伸到林云翔张开的手掌中,而是,冲着侍者招了招手。
侍者很快,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白季芹取了一杯红酒,冲着林云翔嫣然一笑。
林云翔倒也不恼,也顺势端起一杯酒。
冲着白季芹,道:"白小姐,您可真是光彩夺目,今天的晚会,因你而熠熠生辉。"
"是吗?林先生?谢谢您的赞美。"
白季芹,看到约翰已经走过来了。
舞曲恰好也奏响。
林云翔放下酒杯,想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邀请白季芹共舞一曲,拉近距离。
他优雅地伸出手,做出了邀请的动作。
白季芹呢,则优雅地一转身,说了句:"抱歉,约翰先生已经预约了这只探戈。"
留给林云翔的是一个娇媚的背影。
林云翔撅了撅嘴唇,愤愤地轻声冷哼了一声,心理道:"白季芹,总有一天,你会求我!"
正浩将梦雅带回来了家,因为林云翔和林文雄都还没有回来,所以,也就没有被继母盘问。
梦雅受到惊吓,所以,洗完澡,便上床睡了。
林文雄与几个合伙人谈完生意才记起梦雅,打电话到家,得知梦雅已经安然回去,也就没有多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