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插曲过后,三人继续,不过温如丝也没有再抓田里的大鱼了,抓一条是兴趣,如果再抓那就真欺负人了。

虽然没抓鱼,不过收获的龙虾却是当真不少,这块大田很肥。

沿着田梗转了一圈,柳怜菱拎着的水桶里已经装了半桶活蹦乱跳的龙虾,泥鳅黄蟮的也是不少,另外温如丝还抓了不少小鱼,这种小鱼也就尾指般大小,农村一般是用来炸着下酒的,有些农家也用这个来做成鱼酱。

“这些够了吧?”

龙虾大概有五六十只,加起来估计得有两斤,黄蟮泥鳅这些加起来也差不多也得有半斤的样子,小鱼最少,也就几两,不过还有一条大鲤鱼呢,杨雪晴觉得这些东西确实够三人中午吃的了,温如丝还买了蔬菜呢。

“那就这样?”柳怜菱提议道。

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十一点半,温如丝点点头,“那就这样吧,回家做饭,今天我给你们露一手农家菜。”

杨雪晴和柳怜菱对视一眼,莫名的有些担心,妹子主厨?好吧,认识的这一年多,温如丝还几乎没有做过饭。

“咋啦,你们不信我厨艺精湛?”

“不信...”

柳怜菱和杨雪晴齐声道。

“如果是武功那我们信,不过我认识你的这一年多你有做过一次饭?现在让我们相信你厨艺精湛,貌似真有点不太可能。”

“不信就算了,一会儿我会摆出强大的事实让你们两位开开眼,然后就会知道什么叫食神....”

三人谈谈笑笑拎着桶回了泉水湾,已近中午,外面干活的正在陆续回来,开始做饭,炊烟凫凫。

泉水湾是个大院子,除了温家,另外七户人家可以说是了如指掌,温如丝这三个生面孔一出现,马上就吸引了这些人的目光。

看到温如丝把门打开,那些人才恍然,哦,原来是温家的人啊,不过却还是没有认出是温如丝,这是因为温如丝一走近两年,走的时候异常青涩,哪像现在,容光焕发。

几个娃儿冲到温如丝的家门口,探头探脑的朝里观望,他们可没有大人那么多顾忌,好奇就是好奇。

把水桶放在屋里,杨雪晴朝门外比划了一下,温如丝笑笑,走出屋门,指着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约在十五六岁的孩子,笑骂道:“陈林,你在我家门口干啥?”

陈林挠了挠头:“你是哪个,咋晓得我的名字的?”

“你说撒,你这娃儿上学的时候打针都害怕,现在居然有胆子跑我屋门口来了哈?”

这事是陈林的趣事,这小子小时候胆子小得很,学校每个学期都会打预防针的,就是打手臂上的那种针,陈林每次都怕得不行,一到打针几乎都会逃课,然后被老师和同学满地的抓,而且这家伙也不长记性,几乎每次都是朝厕所里藏,非常可乐,这种糗事泉水湾的人都是知道的。

“丝姐姐?”陈林仔细的看了一眼温如丝,终于是认出来了。“是不是你哟?”

“废话,不是我还能是哪个?”温如丝笑道。

“你可算回来了。”陈林扑了过来,等到了温如丝身边就停了下来,有些兴奋的手舞足蹈,“丝姐姐,你这两年干啥去了啊,我都没读书了,我爸说了,等过了年我十六岁,就去沿海打工了,到时候打工两年就能挣好几万块钱,然后回来娶你。”

杨雪晴和柳怜菱顿时震惊了,似笑非笑的看着温如丝,张了张嘴,虽没说话,意思却是到了:你这丫头,这么小的孩子居然也敢祸害?

温如丝难得的脸上一窘,这小子居然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记性咋这么好呢...

说起这事其实也没啥,因为温如丝一直是大姐头,自然让村里的许多小孩子祟拜,小孩子说话也口无遮拦的,就知道媳妇是很亲密的人,陈林小时候就说过,温如丝早就忘了,哪知道这混小子还能记着,而且初次见面就这么说。

“别闹,你小子以后要娶好媳妇的,别娶我。”

“别的媳妇哪有你好,不过丝姐姐,你咋不戴耳环呢,城里的女娃儿都戴耳环,好看得很,你要戴耳环。”陈林乐呵呵的道。

“耳环?”杨雪晴和柳怜菱都纳闷了,看着温如丝,希望得到她的解释。

温如丝摸了摸鼻子,真有点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在泉水湾农户的心里,戴耳环就代表城里女人,而城里女人在他们心里都是漂亮的,有钱的,很多农家都有个期冀,自己的男娃儿能娶个戴耳环的,自己的女儿今后能戴上耳环,听起来好像很可笑,不过只是他们的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温如丝三人都没戴耳环,温如丝是嫌累赘,别说耳环,几乎上是饰品她都不戴,杨雪晴和柳怜菱现在也跟她学,身上几乎没有多余的饰品。

“你才多大?就想着娶媳妇了?羞不羞?”温如丝没法解释,只能板起了脸,只不过脸上的笑意让她没有什么威严。

“我都十六了,明年就能拿身份证了,可以娶媳妇了,吕长彬还娶了媳妇了呢。”陈林现在不太怕温如丝了,反驳道。

“算了,不跟你说了,你吃饭没有?我要做饭了,要没吃的话一会等我做好了来吃。”

“哦,好,那你等会,我回去拿东西,我家有红苕干,脆得很,我给丝姐姐拿点过来。”说完,带着这群小小子就要跑,风风火火的。

“等会,早上你家煮红苕没有?那给我拿几个红皮的过来,我用来炸。”

陈林点头,然后跑掉了。

“红苕是指红薯?”杨雪晴问道。

“嗯,是红薯,红苕是土语。”

这里盛产红薯,一般每户人家都会有几亩地用来种红薯,吃当然是吃不完的,多余的不是用来喂猪的,像早上去干活的时候都煮一大锅红薯,里面要放几个完整的,这样慢慢煨着,等中午回来就熟透了,可以当午饭吃,也可以切成片晒成红薯干,味道相当不错,温如丝小时候没少吃这玩意,刚才一听陈林说家里有红薯干,一下子就想起这种美味来了。

红薯之中,黄皮的最多,现在市场卖的大都是这种红薯,其实味道是最差的,不过如果生吃的话挺脆挺甜的,如果要煮熟了吃,那就得红皮红薯了,这种红薯淀粉含量相当高,一口咬下去,粘糊糊,粉嘟嘟的,那味道真是绝了,烤红薯也以这种红皮红薯为最佳。

陈林很快就回来了,是一个人过来的,拎着一个竹兜,里面装的都是红皮红薯,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出锅没多久的,温如丝也没急着吃,让杨雪晴开始生火,准备做饭,这下可把杨雪晴给难住了。

温如丝家里是那种原始的灶头,砌成正方形的那种,灶头很大,大概得有一米,上面放了一个大锅,做饭,做菜都是在这口锅里,烧水什么的也是,天然气?那当然是没有的。

“妹子,还是你来吧。”杨雪晴坐在灶前面,有些发楞,不知道如何入手。

“那里是火柴,你点一些麦杆,朝灶膛里堆,然后烧干稻草。”

温如丝可不准备放过她,杨雪晴无奈了,硬着头皮照着温如丝所说的做,悟性还算不错,总算是把火点着了。

“灶膛里的柴火不能太多,得要空一点,太实浪费柴不说温度也不高,你手边上有火钳,看到灰多了就用火钳掏一掏里面,简单的很,柳姐,你也别光瞅着啊,过去帮帮忙。”

温如丝一边指挥,一边朝锅里倒水,开始涮锅,铁锅好久没用了,只能靠热水把锅涮一遍。

烧火真心不难,反正是难不倒杨雪晴和柳怜菱的,只不过火灰有时候会从灶膛里飘出来,沾两人满脸,很快,两人脸上头发上都是灰,也被火熏得红扑扑的,两人浑然顾不得了,反倒不亦乐乎。

相对于两人的轻松,温如丝就有些忙了,她得开膛杀鱼,又让陈林帮忙,清理龙虾和泥鳅黄蟮什么的,小鱼不用清理,呆会只要洗一遍过油炸了就能吃。

温如丝确实很不做饭,尤其是这两年,没有动过手做饭,但是却并不代表她不会做,这跟武功也有关系,功达先天后,什么东西几乎是一点就通,她虽没做过饭,却看过不少人做饭,以她现在的脑子,只要看上一遍就八九不离十,配合以前的经验,做饭对她来说真不困难。

花了一个多小时,温如线做出了七个菜,芹菜烧鱼,爆炒龙虾尾,炸小鱼,干烧泥鳅黄鳝,摊鸡蛋,炸红苕糕,最后还炸了一盘花生米。

杨雪晴和柳怜菱当真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每道菜做好后,两人都会尝一尝,开始尝的时候还极为犹豫,怕会中毒什么的,等试过后才知道温如丝的做菜技术不算赶不上大厨,但也绝对相去不远,而且手法非常纯熟,纯熟得让两人以为温如丝就是个厨子。

等到菜都上了桌,众人在等饭熟的时候,杨雪晴坐在桌前,感慨的说了一句:“妹子,我现在才发现你真是无所不能啊。”

“凑和吧。”温如丝轻声笑道,其实心里很得意,以后她绝对饿不死就是了。

饭是红薯焖饭,用铁锅做这饭很有好处,那就是最后会剩一些饭和红薯结合在一起的锅巴,这种锅巴又是温如丝小时候最爱吃的食物之一,念念不忘。***(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重生之为妇不仁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女配她天生好命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恣意风流至高降临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嫡女娇妃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她的4.3亿年
相关阅读
玲珑曲笙歌临时天堂重生之千金娇妻天歌,三生不负三世入赘将军,奴家有礼了尊上的异能娇妻腹黑总裁的新娘(全本)逃离总裁一胞双胎,总裁真给力豪门风云:总裁的天价萌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