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代他的位置,取代陆曼琪心中的那个位置。
这个女孩,他是想要去照顾的。
“我……那还不是你非得要嫁给我的吗?你想嫁给我,我们就得结婚,你想要离婚我们就得离。所有的事情都是你说了算的,凭什么?陆曼琪,这个婚,我还真就不离了。”
季陌实在说不出口,他嫉妒了,看着夏侯沉玉在陆曼琪这里,吃着她做的晚餐,他真的是嫉妒的。
陆曼琪都从来没有愿意为他做过一次饭,唯一一次,还是那次做了一碗面条,还不是特意煮给他吃的,而是被他强行端走吃的。
可是,却是让夏侯沉玉来了家里,还做给了他如此温馨的饭菜。
这些饭菜明显的有家的感觉,比起外面餐厅做的那些饭菜,更让人有食欲。
“随便你,大不了法庭见。即便不是法庭见,依照我国法律,夫妻分居三年以上,可以解除夫妻关系。我和你别说没有同居过,我们俩都没有发生过夫妻关系,你觉得我们俩就算是合法夫妻,那和陌生人又有什么区别?”陆曼琪真是要烦死季陌了,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瞎了眼,才会喜欢这么一个讨厌的男人。
没错,季陌跟讨厌,她从小就讨厌季陌。
但,从小也是喜欢季陌。
从小,她也仰望季陌。
但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季陌,她喜欢他,并非因为他俊美的外表。
而只是,小时候她被欺负,季陌一个无心的举动。
怯弱的心,在那一刻绽放,温煦的阳光下,她的眸底只容得下那个男孩的身影。
这一眼,便是一生。
她的心,从此住了一个叫做季陌的男孩。
喜欢和讨厌并存,很矛盾,又并不矛盾。
她努力的追寻他的脚步,每次想要便的更美好的时候,减肥要成功的时候,便得知季陌交了女朋友。
季陌换了女人。
她的努力并不重要,她想变得更美好也没能实现。她用食物来填满自己,再见到季陌时,她还是那个胖子。
再后来,知道季陌再换女人,她已经麻木了。也不再为了他减肥了。
可是,因为季陌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她大学还是学了珠宝设计。
季陌喜欢上了一个叫做夏侯沉兮的女人,那个女人光彩夺目,高贵而优雅。
是一个人让普通女人自惭形秽的女人,但,还没见面,她便讨厌上了夏侯沉兮。
她第一次在季陌的眼里看到了认真,对一个女人的坚持。
季陌不高兴,她也心痛。在季陌的眼里,从来不曾有她的身影。
在季陌眼里,她只是一个小丑。他高兴或不高兴时,可以逗弄一下的小丑。
明知道自己喜欢他,却还是不在乎,直接无视。
她知道,即便自己真的改变了,也不会是季陌喜欢的那个样子。
陆曼琪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下去,可每每想要放弃,又舍不得,也习惯了。就奢望着有一天,季陌或许能发现身边的自己。
会为了自己而改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