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法·隆奇蹒跚地在街头前行,不时侧身避开迎面而来的路人,拐了几个弯后,他发现自己已跟丢了人。
不过没关系,他清楚姑娘会去哪里,为了避免再出砒漏,卓尔法认为必须亲自彻查一番,确保没留下令人怀疑的手尾。
老城区,绿玛瑙大街十一号,金鹅酒馆。
他的腿越来越不利索,走路的时间一长,便觉得酸痛发胀,但他仍谨慎小心地没有找栖出租马车直接前往,那些车夫的记性都很不错,万一日后被警察询问,难免会提供出他的相貌和身形。
等抵达目的地时,老头已经大汗淋漓,觉得腋下似乎聚集了一处小水沟,粘稠稠难受极了。
建筑里静悄悄地,平日闪烁的霓虹灯和喧哗的人语都不复存在,只留下红漆斑驳的大招牌和紧锁的门。失去了装饰的灯光和客人,金鹅酒馆和老区那些年久失修,仿佛断井顾垣似的宅楼没什么区别,完全不像卓尔法打听路线时,旁人介绍的那样,是“老区里最热闹的地方”。
天气从午后就变得潮湿微风,似乎要下雨,但苍穹积累的云层直到夜晚九点也没有破开,月色黯淡,让人心生不快。
正门挂着块木制的板子,上面红色粉笔写着,“暂停营业两日,后天老时间开放”,是因为那起凶杀案,受害者又是店里的员工,只要出了点小事,哪怕并不相干,这种半风月的场所总会受到牵连。
老男人用专业的眼光扫视着周边的环境,临近楼房里正对着酒馆,视线良好的几扇窗户都没发现蹊跷,说明巡警厅调查取证后,认为不必要留下监视的人手。
但他也没发现安玫的踪迹,这让卓尔法皱了下眉毛,不过很快释然。如他这种半桶水的小龙脉,不可能在黑暗与夜色中,值探到高超刺客的影子。
“也许还没来,也可能已经离开,不管怎么样,我能更方便地调查,那姑娘不会无缘无故地杀害一个吧女,其中定有缘由。”
卓尔法围着这栋独立的长房型三层宅楼转了几圈。穿过一条小巷,借助着夜色的保护,从低矮的围墙翻了进去,跳到窄窄的后院里。
这举动让他蹲下来,吸着冷气,忍了好一阵子痛。然后他从钱夹里套出一根细长的铁丝,弯腰捣鼓着,很老式的弹子锁,没两分钟这大门的卫兵就放弃了抵抗,发出“咔嚓”地投降声。
他闪身窜了进去。然后将门按原样关好。
室内弥漫着淡淡的臭味。椅子都被倒扣着叠在桌子上,吧台堆满了杂货碎物,小水池中还放着几只没洗干净的碟子。
一楼是营业的场所。没什么好调查。卓尔法随手从吧台上的壁柜中找了个看上去算干净的杯子,摇了摇咖啡壶,里面还有些没喝完的饮料。
他抿了口咖啡,杂质多了些,但味道还不赖,于是朝楼上走去,寻思着如果这里有留守的人,就扮成当局的调查员,套出一些能供他分析的情报,但停止营业。没顾客上门,让吧女们要么在这两天选择休息,要么另找活计,里外连一个留守地人都没有。
二楼就是金鹅酒馆最著名地小房间,整条走廊左右被分割成七、八个小套房,卓尔法随便拉开一间房的门,里面只有小柜子、床和折叠得乱七八糟的污秽被套。
三楼也没有收获,那里有几间职员偶尔暂住地房间和杂物室,“白来了一趟。”卓尔法稍微查找了一番。便放弃了。
正准备离开时,他似乎听到了动静。
老男人起先认为是某个职员回来了,但马上他改变了这推测,声音并不是从正门传来的,同样有人未经主人邀请,私自前来拜访。
他蹑手蹑脚地回到二楼,闪进一间套房,把门微微拉开道缝隙。
福兰·弗莱尔在傍晚六时许,和佩姬一道参加了一次沙龙聚会,主办人是库泊亲王。
“我听闻过您的名声,行宫伯爵阁下。”亲王是个精神抖擞的老人,从语气到神态都一丝不芶得令人无法挑剔,但他也同样带着世家豪门的思想,在这类真正的大人物眼中,福兰只是个借助机会,弄到拜伦伯爵头衔的外国暴发户,表面上礼仪点就够了,没必要深谈。
很快,亲王就低声对佩姬说,“你不应该来费都,这么一来,黄金角海湾的官员们,会认为近段时期司法界的行动,均出自于皇室在幕后的操纵,即使他们没受到调查,也会因此对陛下产生埋怨。而且你一网打尽地方式,无论是对皇室,还是金雀花,都没有益处。”
“您认为伸张公义,将帝国的蛀虫们揪出来是错的?”
“请别说这种光面堂皇的话,我不认为金雀花家出身的你,是个理想主义者。”
佩姬耸耸肩,“当然,我自有理由,也许,应该找地方详谈。”
“正有此意。”
福兰清楚佩姬能找出一堆说辞,来掩饰自己接触到绑匪,并受到胁迫的事儿,他走过去,对大小姐耳语,“想必殿下需要很长时间,我先行告退。”
“随便,我一贯对猴子们的聚会没兴趣,看来你的癖好和我相近。”佩姬不以为然。
福兰很快离开了沙龙,当马车朝别墅驶去时,半路上,他喊住了车夫,“我随便在城里走走,你不必要跟来。”
“尊命,爵爷。”
他漫无目的地在繁华大街上闲逛了一阵子,确定没引起旁人注意后,朝金鹅酒馆赶去。
和卓尔法一样,他看到了那块告示牌子,于是用同样地方法,进入了宅楼内部。
在谁也没预料到的情况下,两个冤家对头聚到了一起。
福兰站在黑暗里,借着窗户缝隙透进来的路灯昏光,巡视着这家酒馆熟悉的格局,目光里混杂着一丝异常。
屋里静悄悄的,十分安宁。数年前,他就是在这里遇到了此生最爱的女人。
第一眼看见那位如只俏皮小猫的姑娘时。他就觉得在每日阅读法学著作,钻研律文案例的单调生活中,涌进来一股新地活力。
他想亲吻那位大胡子的马摩尔克商人,将交货的地点选择在了这儿。
从那天开始,他像上班似地,每天黄昏时,来酒馆报道,喝杯啤酒。来点小菜,消磨到打样。没过多久,所有常客都猜到了这个小伙子的心思。费都下层阶级的人们也许有着诸多粗俗无礼的毛病,但他们无疑是善良和纯朴的。
“她叫安玫,就住在附近。”“那是个好姑娘,比谁都吃苦,如果不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奶奶,她也不会为了钱来干这行当。”
几天工夫下来,福兰弄清楚了她所有地事。
但安玫很少理他,也没个好表情。只有在福兰点餐时才过来冷淡地交谈几句。
有一次。他在法庭忙碌到晚上八点,把所有文书都整理好后,才拖着疲倦的身子朝酒馆赶去。刚进门,就听到了争吵声。
“滚开,我不想做你的生意。”他看到安玫怒气冲冲地吼着,一个,生面孔,水手打扮的壮汉正紧紧拽住她的胳膊,姑娘用指尖掐,用鞋后跟踩对方的脚背,但怎么也摆脱不开。
“我给钱,你就得干。”汉子显然是有些醉了,借酒装疯。老板在一旁解劝。想找巡警来,又怕给自己店里惹来麻烦。
“拜托,我这里不是娼馆,只是替有需要的客人提供小房间,如果姑娘们不愿意,你不能强来。”“我可不管。”水手喷着酒气。
姑娘望见了福兰,突然赌气似地停止了挣扎,“五十块我就和你上楼去。”她故意大声喊道。
水手朝吧台扔过去一叠票子,“差不多有七十块了。多的不用找。”
当汉子以为得手时,有人在他背后说道,“先生,请停下,我刚遇到了麻烦。”水手不认识福兰,不耐烦地嚷嚷,“麻烦?我又不是警察。”
“但我的麻烦只有你才能解决。”
“我?”
“对,因为你碰了我的女人。”混乱地斗殴随即开始,第一拳是福兰挥出地,狠狠砸在对方脸上,但那汉子显然对打架很有经验,就势回踹了一脚,福兰趔趔趄趄地摔倒在地上,掀倒了张桌子,淋了一身洒出来的啤酒,水手扑了上来,却又被福兰趁机钩住了脚踝,用力一扫,两人滚在一起。
“嘿,小子,我非揍死你不可!”
“我和你想得一样,混账!”
周围的顾客兴奋极了,吹着口哨,大声喝彩,他们大多认识福兰,但没有帮手,这是规矩,争姑娘时谁找帮拳地,谁就是孬种。
等老板实在无法忍受店里的桌椅碗碟不断遭殃,喊来巡警时,两个,人脸上都是伤,挂了彩,彼此都没占到多大便宜。
那水手似乎有些案底,一听到人群外传来警哨声,就停了手朝侧门冲去,但被人群堵住,福兰摇晃着发胀的脑袋,也想离开,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牵住他,领着他从后门走。
巡警终于挤开围观的人群,将水手戴上手铐,然后问,“还有一个,呢?跑了?有谁认识么?斗殴兼破坏私人财产,能关他两个月。”
所有人都摇头,“那是个生面孔,从没见过。”
“那就不好办了,警署不可能为了这种案子,特意去海底捞针似地找。”巡警在黑册子上记了几句,又问老板,“你有印象么?如果找不到人,只能作罢。”人们都瞪着老板。
老板当然认识福兰,但他望了望周围的人,泄气地说,“不认识,反正也逮住了一个,钱全部由他赔。”
这就是老城区居民粗俗的善良。
……
“没想到一个爵爷,还挺会打架,那家伙至少比你壮一圈。”安玫捂着胸口,牵着男人一路急奔,把她累坏了。
“你认识我?”
“也只有你这个贵族出身的,才住在老城区。在这一带可挺有名气。”
福兰摸摸头发,尴尬地笑了笑。
“好吧,按规矩,姑娘会陪胜利的小伙子。”安玫咬着嘴唇,轻轻地说,“去你那可以么?当然,这次是免费,下次就得收钱了。”
“我并不认为我们是这种关系。”
“关系?你的女人么?别傻了。”安玫嗤笑着说,“就算你再落魄,好歹也是个贵族,有正经的工作,而我只是个酒吧地招待,偶尔为了生计也会陪客人上床,而且并不觉得羞耻,人总得活着,不依靠任何人,凭借自己仅有的东西活着。”
姑娘的绿眸子里流淌着一种自卑又骄傲的神采。
“你不是自甘堕落,不欺骗,不犯罪,堂堂正正的活着。”福兰回答,“你可以诅咒命运的不公,却不能责备自己的品性。”
“说得倒好听。“安政脑袋一甩,挣脱开福兰的手,朝回走去。
不过在第二天,他们第一次约会了。
卓尔法从门缝里望过去,只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在楼梯口伫着,从身形来看显然不是安玫,他警惕地观察着。
“我在费都失去了你,就在费都重新将你得到。”他听到那人自言自语,说着令人摸不着头脑地话。
火光一闪,人影点了支烟,在转瞬既逝的摇曳微光下,卓尔法瞟清楚了对方的脸。
就算是深渊的鬼怪,也无法让他如此震惊,卡西莫多·伯骑士!他怎么会来这里。
近在咫尺的仇家,一时间让他无法逻辑性的分析对方的目的和缘由,卓尔法轻轻摸出枪,掌心起了层热潮潮的汗,他激动极了。
“审判,我的正义必将会得到伸张。”绿色的光晕包裹住整把手枪,在这种距离下,他的龙脉能力能使命中几率提高到百分之一百。
只要一枪,击穿罪犯的胸膛,撕烂那颗罪恶的心脏,他便能重获新生。
“妈妈。”卓尔法呼喊着,抬手,枪膛喷薄出愤怒的火焰,子弹自动绕开道路上的遮挡物,带着死神的寒气,呼啸地飞了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