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么?该死,差点把辜丸压破!
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如此想着,但他马上将这个不合时宜的想法抛离了脑外,贴身保镖霍多满脸是血,身体奇怪地扭曲着,喉咙被破裂的玻璃划断,就倒在脚侧,看上去已经死了。里德尔咬牙支撑起身体,就想从翻倒在地面上的车厢里爬出来,同时高喊着车外保镖的名字,“法斯特,出什么事呢?”
车外回应般地传来几声枪响,不一会,枪声霍然而止,随即阵阵令人毛骨抹然的悲惨叫喊,让里德尔停止了离开车厢的念头,他把身体靠在破损的厢壁上,屏住呼吸,伸手入怀,握住了手枪。
“遇到匪徒了?”他寻思。
……
十分钟前。
“先生,不对劲。”保镖霍多警惕地将车帘拉开一丝缝隙,望向窗外,然后低声对他说。
“怎么呢?”里德尔摆弄着一只精致的限量版名牌打火机,他挑挑眉毛,停下手中的动作。
金雀花家族的贵公子正在南部度假,事实上,每年强天他都生活在假日中,旅行、马球、赌博、猎艳、游艇……一切奢华的游戏都是他的热爱,“游手好闲的里德尔”,家族中的人总是带着笑意评价他。
在信奉物竞天择弱肉强食这种丛林法则的金雀花,里德尔本应是个废物般的角色,但出乎意料的,不但是家族内部,乃至坦丁和拜伦的社交界,人人都喜欢他,里德尔长得并不十分帅气,但眼眸和脸上总洋溢着一种和谐的笑容,他喜欢交朋友,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乞丐,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他的朋友。所有人也乐意成为他的朋友。
有段传闻,一天,和里德尔结伴游玩的一个青年,在某个以旅游业为主的镇子上遗失了钱袋,里面装着价值一万凯撒的即付支票。警察没办法马上值破,顺手牵羊本就是最常见也是最麻烦的案件。
“看来我得自认倒霉了。”朋友无奈地说。
里德尔得知后,笑着说,“我来试试吧。”他戴上帽子走了出去。
当天晚上。钱袋连同里面地票子,完好无损地被送了回来。
“你怎么办到的?”朋友惊讶地问道。
“噢,我认识当地的一个乞丐头子。”
“乞丐头子?”
“嗯,去年我瞧见街边有个老乞丐很有趣,就去陪他晒了一下午太阳,再聊了聊一些察言观色待人接物之类的理念,最后我们成为了朋友。”
朋友哈哈大笑,“你和乞丐聊这些?”
“吾友,乞丐可是这方面的行家,他们能一眼辨别出。哪个路人属于荷包有钱。又乐于施舍,这里面诀窍可多着呢!”
“堂堂莱因施曼家的少爷,学这些有用吗?”
“是没用。但只要有趣就行了。”里德尔耸耸肩,“言归正传,旅游区的盗窃通常和当地的乞丐流民密不可分,于是我去拜托了那位朋友,所以,你地钱包回来了。”
“你真是交游满天下。”朋友佩服地说。
里德尔此刻正在连夜赶往南部的蒂罗莱城,那里他有处私人宅都,漂亮的双层联体花园别墅,整个一楼被改建成聚会的场合,桌球室、牌室、酒吧台。仿佛像个商业性质的俱乐部,楼里摆满了古董和鲜花。
而二楼的卧室,则是欲望的居所,小美人儿纳奥米小姐,大概早就在床上等着他,这也是里德尔急匆匆地原因。
纳奥米是位伯爵家的千金,可惜的是,一年前刚嫁了人,夫家也是拜伦有权有势的家族之一。不过这并不影响两人间地紧密关系。而且对男人来说,和别人地妻子上床,更加刺激。
他们时常在蒂罗莱幽会,纳奥米胆大极了,里德尔爱死了在湿热的紧凑中,或者胸前那对雪白丰腻的夹击下,释放出坚挺地欲望。偶尔还尝试过从后面来,虽然教廷的经义中,曾指明过肛门是身体最不洁的所在,与此有关的床第行为是极大的罪恶,但没什么,他和她都不是无聊的信徒。
里德尔探头瞟向窗外,时至晚上九点,外面黑魅魅的,几名彪悍的保镖全副武装,骑乘着快马跟随着马车,“我没发现任何异常?”他问。
“后面有辆车,从四十分钟前就遥遥缀在我们后面了。”
“也许只是同路。”里德尔不以为然,“加你,我一共有八名护卫,都是训练有素的好手。”
“我告诉法斯特队长一声,让他去查探下情况。”
正说着,后面的马车突然加速,逼近了过来,保镖们立即紧张了起来,一手牵住缰绳,一手摸枪。
直到它超越了里德尔地车子,也没任何事发生,“看,没事的,拜伦没强盗胆敢打劫一辆戒备森严的马车。”里德尔轻松地说。
那辆马车行驶在前方不远处,碾过湿滑的路面,在一条弧度很大的转角,一个人影从驭座上站起身子,猛地砍断了勒马的套索,车厢按惯性继续向前滑行了几十米后,慢慢停了下来,横在道路中央。
距离太短,转弯处又很狭窄,来不及停车和改变方向,转瞬间,象雷鸣般“轰轰”地响了几声,和剧烈的摇晃后,两辆车狠狠撞在了一起。
头顶上的车门突然被打开了,里德尔大惊失色地举起枪,刚准备拨动扳机时,却松了口气,他借着淡淡的月光,瞧清楚了来人地脸,是法斯特,随行保镖的领队。
“治安真不好,等到城里,我一定要当地的警署给个说法。居然有强盗胆敢公开袭击金雀花家族的人。”自觉得已经脱险的里德尔顿时感到浑身瘫软,方才紧张时还察觉不到的疼痛,立即卷土重来,剧烈的头疼和额上正在淌血的伤口,让他痛苦地呻吟,“快点把我弄出来!”
法斯特没有回答,只是带着种奇异的神情死死盯着他,脸上油腻腻的冒着光,仿佛像个正在冒油的蜡烛。身体上微微漆透着一股诡异地苍白色火焰。
然后,他真的如点燃的蜡烛,融化了……
里德尔呆愣地望着自己忠诚的保镖队长,就在距离不到一米的头顶上,变成了一滩粘稠的透明的油脂,慢慢滴落到他的脸和衣服上。
五秒钟后,里德尔才觉得,这时候自己应该昏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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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兰·弗莱尔在弥漫地氤氲水雾中轻吸了一口茶。玉浆琼液般的醇厚茶汤在舌间留下弥久不散的种种滋味,涩、苦、淡淡的甘甜。这里是位于流金大街著名的奥都伊奥浴场。供水系统虽然很完善,由魔晶加热的暖水器在中产阶级之间也相当流行,但除了非常古板的老人,和视在旁人前坦胸露体为不洁的虔诚教徒,普通坦丁人在严冬季节依然热衷于去热气腾腾的大浴场泡澡,并将它当成社交的场合。
“那么说,你和野蛮地东方人干过一架?”
“野蛮并不适合形容东方人,实际上,他们地文明远比我们先进。
我在荒漠中。遭遇的是那些游牧民族,就如昔日征服过古迈锡尼的蛮族,游牧民族也同样是东方文明国度地心腹大患。”福兰让伫侯在狮头式出水口旁的浴池服务生收走茶杯和托盘。站起来,顺着有一半淹没在水里的大理石台阶,走上墙壁和浴池边缘的过道,他将浴巾囊在腰间,但胸背皮肤上大块的疤痕仍然醒目。
“噢,你的体格,是妇人们最渴求的。”凯特子爵遗憾地瞧了瞧自己消瘦苍白的身体,揶揄地笑道,“特别是那东东,简直是……”他想了会。“出类拔萃。”
“这话题可让人难为情。”
“得了,如果我有那种尺寸,会立即成为贵妇人圈子里的宠儿。”
“刚才的话,有机会我会转达给珍蒂女士。”福兰说着子爵夫人地名字。
“如果你忍心让好友在寒冷的夜里,被赶到客厅沙发上辗转难眠,那么尽管告诉我的小珍蒂。”凯特哈哈大笑。
凯特在更衣间磨蹭着不出来,这个贵族青年随身携带着剃须刀、男式除毛器、薄荷味的头油和毛梳子,在这个时代,油头粉面并不是个指责没男人味的贬义词。它代表着一种有品味的舒适生活。
福兰将黑白细条纹的马甲背心罩在衬衫外,走上二楼。
奥都伊奥浴场二楼是一间颇有格调的高档沙龙,茶几和圆形小软椅上铺着喜马拉雅色天鹅绒的垫子,提供咖啡、茶和特色冷海鲜拼盘,他要了两份海鲜,手指摩擦着桌布,揉了揉额头。
里德尔·唐·莱因施曼,那位曾在费都见过地金雀花家族成员,已经被劳薇塔带队绑架了。
“为什么要从这个男人开始下手?”劳薇塔问道。
“如果想在莱因施曼内部制造不安因素,他很适合。”
“从调查的资料表明,这只是个借着家族的权势胡作非为的花花公子。”
“但我觉得,里德尔这个人并不简单,他口碑极好,而且颇有关系网,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情,从他的处事态度来看,我能相信他是在隐忍,这样的人,一旦调动起所有的能量,非常可怕。”
整个绑架过程在一刻钟内就结束了,而他的便宜女儿马蒂达·赫本,总算派上了点用场,在魔药的支配下,圣武士姑娘就如个木偶般,没有思想,没有感情,听从任何吩咐。
事情很顺利,但福兰却觉得胸口堵着慌,死了八个人,虽然是目标人物的保镖,但罪不致死。他策划了一场卑鄙的屠杀。
福兰杀过人,他处死了伊戈·安德希,那是对方罪有应得;他出于自卫,在某个伐木营地,杀死过四个强盗,但这是第一次,他为了自己的仇恨,剥夺了无辜人的性命。
杀戮腥甜的味道,和莫大的负罪感,在他的思绪里翻滚不息。
他可以用许多堂而皇之的大道理来安慰自己,但却慰藉不了那作为人应有的良知。
地狱中有个位置正等着他。
拼盘很快端了上来,生蚝、扇贝、卤海带、鲜鱼子酱,味道鲜美,福兰食之无味。
“噢,我得继续刚才的话题。”换好衣服的凯特子爵笑着说,“强壮的男人总招人喜欢。你注意到右边第四张桌子了吗?”
福兰努力将脑海里的阴郁甩开,他转头望过去,靠近走廊的一张桌子上,正围坐着三名叽叽喳喳讨论着流行事物的贵族小姐,其中有一个,有着栗子色卷发,长而翘的睫毛,陶瓷娃娃般的姑娘,不停朝他张望,当目光接触时,那个姑娘眉宇间立即升腾起一股厌恶,狠狠地回瞪了一眼,气呼呼地鼓起腮帮子,别过头去。
“我并不认识。”
“那是伊莎·唐·莱因施曼,虽然只是金雀花分支家族的成员,但漂亮极了。”
福兰似乎听过这个名字,他想了想,没有印象,摇摇头说,“首次听说有此人。”
“你太冷淡了,在社交圈,伊莎可是众多男人追逐的对象。”凯特奇怪地问,“到底我的伯爵大人,喜欢何种类型的姑娘?”
“我欣赏有自我意识,生机勃勃的女性,而不是除了模样,什么都不会的娃娃。”福兰无心回答这个无聊的话题,他随口说道,脑子里闪过安玫的模样,那个俏皮地,坚强地,张牙舞爪的小野猫。
但凯特接下来的调你,却让福兰紧紧皱起眉毛,感到莫名地滑稽和愤怒。
“原来你对强势的女人很有好感,天,那位女武神似地太子妃殿下,倒挺符合你的要求。”子爵瘪瘪嘴,“还真是特别的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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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好吧,佩姬和福兰之间的“奸情”,既是本卷名字的来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