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轩轩没有帮梁以泠画漫画原稿,而且梁以泠画的还是,刊的时候,每当到了月底,面临交稿日的那几天,梁以泠总是灰头土脸……不,是油光满面的。她几天不洗头不洗脸,头发、脸都油了也不管。不化妆、不戴隐形眼镜,鼻梁上架个厚厚的镜片的框架眼镜,随便扎个辫子,天天埋头在工作台前,猛攻漫画原稿,像个苦行僧似的。
“他长得帅吗?”梁以泠是属于外貌协会那种。比起这个人多么的年轻有为,多能挣钱,她更关心的是这个人的长相。
旁都都像是碰到实际难题一样,苦苦思索一番,才说道,“怎么说呢?在我眼里,他长得丑死了,有够恶心人的。不过在很多男生女生眼里,他帅得不要不要的。”
“……”真好奇这个年轻有为的男生到底是长什么模样。
……
下了飞机,旁都都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手机,“喂,亲爱的……啊?你这么快就到了啊……先别走先别走,你在哪儿呢?我过去找你。”
旁都都扔下自己的行李箱,飞奔到了机场外。一出来,她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就找到了她要找的人。那个身影修长,一身黑色西装,正站在一辆银色保时捷前面,由司机给他将箱子放到后备箱里。他的西装衣袖连同里面的白衬衫的袖子一起挽到了胳膊肘的位置,手腕上一块江诗丹顿的钢带手表,整个人打扮简单,却很出众。
“轩轩~”旁都都喊着,跑了过来。轩辕易祁一转身,她就一下子扑了上来,胳膊搂住轩辕易祁的脖子。
“你这几年怎么都不知道跟人家联系啊?”
轩辕易祁浅笑了一下,“我在英国比较忙,没时间。”
旁都都松开胳膊,鄙视地翻了个白眼,“不就是忘不了你那个前女友吗?”
旁都都所说的前女友,不是轩辕易祁的初恋,而是梁以泠。当然,旁都都本人是不知道的。
他没有忘掉那晚的那个女孩子。那个见到他就脸红,说话磕巴的女孩子,那个抱着他不让他走的女孩子,那个明明是个青春稚嫩,却画着浓妆,容忍看不出她真是面容的女孩子。当年,这个女孩子什么都不说就擅自离开。轩辕易祁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几乎将整个Y市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跟这个女孩子有关的半点线索。他总是会想起她,为了能忘掉她,他回到了英国总部。
轩辕易祁有个跟梁以泠相同的毛病,就是静下心来、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会想起自己在乎的人来。为了不让自己去想,轩辕易祁一边帮爷爷管理财团,一边来到牛津大学继续进修,在四年的时间里拿到了金融学、经济与管理学的双料博士。
可是,他都已经让自己这么忙了,还是会去想。每天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他的脑海中总会又再次想起她来。说忘记,其实只是骗自己罢了。时间,并没有带走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