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夜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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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声,叶清芜就算是不回头看来者,都已经知道是谁了,嘴角的笑意微僵,牵着林明耀的手不禁一紧,“原来是阿笙和小遥啊,好久不见。”

“兴致真不错。”宋笙含笑道,“我记得以前林少可不爱逛超市,现在是舍命陪美人啊。”

“也对,最近以林总这种焦点人物,叶小姐可真要盯紧点了。”明遥善意的微笑下,却藏着含刀带刺的犀利,和宋笙一唱一和。

现在林明耀的花边新闻天天有,如今南汜的绯闻人物,非他莫属了。

不过是一个多星期不见,如今林明耀看起来,憔悴了不少,眉心处还淌着一抹疲惫,原本透彻明亮的眸子,现在被消磨了几缕的光泽。

“清芜,你不是说还要去那边熟食区的吗?我们现在过去吧。”不想拉扯出自己心中善未愈合的伤口,不想看到自己心里白日夜里都惦记着的女人,林明耀选择了逃避。

原本看起来儒雅温和的笑意,现今看在宋笙眼里,却觉得无比的讽刺。

“我们也走吧,呆久这片地方,我真怕自己要去医院洗眼睛。”明遥说完,不等宋笙与之道别,便拉着她离开了。

“你是傻了还是疯了,还走过去打招呼?”离开了果蔬区,明遥忍不住吐槽。

“好朋友一场,难道我就不该过去问候一句么。”宋笙浅浅一笑,眸子里流露出来的深意,明遥看得懂,但她觉得,真的没有这种必要。

“不谈这种扫兴事儿了,我们过去那边买酱油吧!呆会还要去买方型长面包,明天早上我们起来就烘面包,然后再去买花生酱、牛奶……”明遥走在前方,喋喋不休地归纳着自己要买的东西。

“……”

拎着好几袋的食物从超市里面出来时,天已经完完全全黑了,把东西统统放进车尾箱,炫紫色的捷豹呼啸着离开。

这已经是分手后的第几天了?

宋笙忘记了,她想,原来当你不在意一个人的时候,时间也会替你忘了他。

两层高的小洋房,外墙别具一格的涂鸦成各种富有新意的图形,这里坐立于南汜的西部,在南海湾的旁边,潮起潮落,晨曦可以观摩日出冉冉,日暮可以欣赏日落黄昏,选址十分的优越。

这是宋笙第一次来到明遥的房子。

推开客厅的落地窗,走进阳台,瞬间一抹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耳际的长发被风儿撩起。

“太赞了。”

宋笙手扶着纯白色的栏杆,享受地闭上了眼睛,由衷称赞道。

“忙忙,你瞧这套睡衣你合不合穿,我买了回来可还没有穿过。”明遥拿着一件纯白色的纺纱绵织睡裙走了出来。眼看着宋笙一脸享受的样子,眉一挑,眼角带笑:“怎么样,就知道你和我一个品味。”

明遥眸子移到了那一片起伏不平的大海上,柔和的月光,银白的月辉如朦胧的迷雾,笼罩在波澜起伏的海面上,银光闪闪,如同一块墨蓝的绸缎,镶嵌着点点的珍珠。

做设计这一行的人,对于生活的质量要求必须高人一格,虽然这套小洋房的价格略高,但能在这种面向大海的地方居住,也是一种不菲的享受。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出来工作,忙碌的快节奏生活,让宋笙几乎没有空闲下来,好好的享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不如明天我们早早起来看日出吧。”

“这个建议不错。”明遥把睡衣搭在了手臂上,倚靠在栅栏上,唇角勾着一丝笑意,看着依旧闭着眼睛的宋笙。

那是一张多么纯净甜美的容颜啊,虽然穿着一身的运动服,但露出来的长腿细胳膊,肤若白雪,与墨色的长发黑白分明,大眼翘鼻,红唇粉腮,如果宋笙愿意好好打扮自己一番,以她的气质,又怎么会比不上叶清芜呢。

不过两个不同类型的女生,也确实是无法相比的。

录音准备工作完成后,戴上耳机,宋笙拿着已经反复练了无数次的稿子,对明遥打了一个OK的手势,便开始读对话。

第一个地图十分顺利,一个又一个地接着读下去,可是,当读到一个在忘忧谷地图的对话时,宋笙却油然而生一种感同身受的悲戚,念着念着,声音带着隐隐的哭腔,说到最后,哽咽得无法才念出一个清晰的字音,录音工作被迫暂停。

明遥把抽纸递给了宋笙,不禁叹了一口气。

这一段对话,其中有古琉汐自述身世的一段,其中涉及到了家中大小均被宋兵杀害,一个庞大的家族,历经一夜血洗,那天晚上古琉汐更巧因心情阴郁而女扮男装出去与一堆的文人雅士喝愁酒,避开了这场劫难,当她次日返家时,推开朱红色的雕花木门时,那茫茫血渍一路延伸至正厅,沿路家眷横尸无数,古琉汐当场跪倒在了地上,仰天长啸。

这也是她走入玄幻这一个江湖的前因,为家门报仇,立志当一个豪情侠士,不为流芳百世,只愿为天下千万无辜丧生百姓报仇。

其实古琉汐和她的命运真的有很多的相仿之处,特别是这一段,让她情不自禁想起了当年孤儿院火烧一事,念着念着对话,犹如自述身世,入戏的宋笙,不禁哭了。

“先歇会。”明遥柔声道,她明白宋笙的心情,一向坚强的宋笙,根本不会轻易在别人面前落泪,这一次的情不自禁,许是因为古琉汐自述沁入了心底一直小心翼翼掩埋的伤痕。

看着宋笙流泪,明遥心里也不好受,轻轻地拥住了宋笙,把自己的肩膀借给了宋笙枕着,手轻轻抚着宋笙的背,给予无声的安慰。

悠扬的安神曲打破了这一个伤心的空间,宋笙擦了擦眼泪,拿起手机一看,‘江誉’。

江誉怎么会突然打电话来了呢?

离开了明遥的怀抱,对明遥扬了扬手机,示意自己去接个电话。

“师傅!”宋笙原本甜美的嗓音,由于哭过的关系,带着柔弱的沙哑,如同砂粒在白纸上碾过的微痛感。

那头的江誉,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已经渐渐沉睡过去的城市,原本的万家灯火,已经熄灭剩余几幢高楼闪烁不停的霓虹,俯视下去,是白日川流不息的交通要道,可是现在也只有偶尔经过的几辆轿车。

听着宋笙的声音,江誉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哭了?”

江誉刚刚审阅完一份文件,抬头看时间,这个钟数平常的宋笙都已经睡了,今天的她可是在明遥家里……

情潮暗涌,思念蔓上心头。令江誉不自觉地拿起手机,拨通了那熟稔无比的电话号码。

“没,刚才有点触景伤情罢了。”宋笙吸了吸鼻子,“这么晚,有事吗?”

平常的江誉,是极少给自己打电话的,所以宋笙十分惊讶。

“哦,就是提醒你一下,晚睡会长皱纹。”

“……”

说不到两句,江誉便挂了电话,放下手机,静静地在窗边站了一会,重新回到办公桌处理文件,最近很忙,只有加快速度处理好这一切事情,自己才会有空陪宋笙。

由于宋笙情绪的原因,又录音了两个地图的对话,明遥便建议剩下的留到明天再录。

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宋笙仰头看着布满星光的天花板,那是一个玻璃顶,新颖材料的设计使这天花可以受人工控制打开闭合。

天晴的时候可以打开,隔着玻璃盖仰望星空,雷雨天气,便可以关上,俨然与一般的天花板无异。

隔壁的明遥很快便呼呼入睡,发出浅浅的鼻鼾声,倒是宋笙,躺在床上都已经将近一个小时了,一点睡意都没有。

一闭上眼睛,脑海里满满都是触目惊心的火灰,有时候,上天似乎与你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上一秒还好好在你旁边和你聊着天的亲人,下一秒就悄然而逝,生命的脆弱,真如几缕青烟,风一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许是这夜太过于安静,看来横竖是要失眠了,宋笙索性拿起手机走到了阳台,这时的大海似乎已经入睡,但偶尔因为海风不断的骚扰,逼迫着它不断翻腾着细浪,一层又一层地推及到岸边,却又一层一层井然有序地退回。

宋笙打开了‘WM’,这是一个资讯分享、交流以及表达出每时每刻思想和最新动态的社交平台,全称是“Write don your mood”。

每当不开心,就总会把所思所感统统发上去,这也算是发泄的一个渠道吧。

‘如果有机会养宠物,我一定会养一只小狗狗,最好是棕色卷毛,眼睛圆溜溜的贵宾狗,我不会嫌弃要帮它处理日常所需,我要把它弄得漂漂亮亮的,每天都是美美哒,它每天都会晃着尾巴绕着我一个人转,它一定会很爱很爱我,不会让我感到孤独,随时陪伴着我,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世界抛弃了我,它还会忠诚地站在我身边,忠心不改。’

宋笙重复地看了一次这段文字,再配上一只十分可爱,伸出小粉舌贵宾狗的照片,按下了发送键。

‘嘟——’的一声悦耳响起,心里头一下子似乎得到了释然。

而就在这时候,披着薄外套的明遥,手中拿着一件同款的外套,站在落地窗边,静静地看着面对大海而立的宋笙,如同泼墨的夜里,似乎要把她吞噬,淹没。

明遥的眸中闪烁着几许担忧,心中俨然而生的一股思绪,硬邦邦的梗在心头,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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