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长腿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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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我会告诉她什么呢。”叶清芜笑道,“一切不都是按照你的计划行事?”

林明耀垂下眼睛,眼底的火光慢慢熄灭。再抬头时,已经变回了令人如沐春风的笑。他伸出手,轻轻揽住叶清芜,将她带向自己的怀里。

林明耀这么狠绝地对自己,自己对他的只有心疼,没有一点的恨意,这样的自己,还有一点点的自我吗?

叶清芜没有说话,只是顺从地靠着。

“让你受委屈了。”林明耀轻抚她的背脊,柔顺而温暖,如同一只猫儿。若是家猫,失了野性,言听计从,难免乏味。若是野猫,爪牙锋利,倒更有趣,却抑制不住的疼。

林明耀不是会选择家猫的男人,他有他的骄傲,与他匹配的人只有一种。他不会任由任何人安排他的人生,他是唯一的主宰。

而江誉……

不过是他成功路上一块较大的踏脚石。

叶清芜淡哂,这话进了她耳中,只是一种讽刺罢了。

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又怎么舍得让她委屈,自欺欺人,不过是笑话一场,这点她早已明白。

相拥的身影被长镜头拉远,融入夜色中。

车厢里散发着橘黄色的柔光,给人一种莫名的温暖。

江誉长臂一收,便把宋笙那颗小脑袋给收于怀里,温厚的大手落在那墨色柔顺的长发中,轻轻抚弄,像是给予着无声的安慰。

在江誉怀里的宋笙,闻着熟悉怡人的清冽气息,强劲有力的心脏跳动声,‘砰砰——砰砰——’,一声又一声,如同石子投进宋笙的心湖,碰击起层层波澜。

“我没事,真的。”宋笙的话带着糯软浓重的鼻音,许是埋在江誉胸腔的后果。

听着宋笙的话,江誉的手一滞,眸子里晃过一缕幽光,仅仅是一秒,眸潭又恢复一片沉静。

“我知道。”他安抚性地轻拍她的背脊。

“不用哄我。”宋笙吸吸鼻子,闷闷的声音传来,“我已经猜到会有这么一天了。”

“嗯。”

“真的。他们两的眼神不对劲,不认识的人是不会有熟人那样的眼神的,叶清芜看他的目光,就好像盛满了星星。”

“嗯。”

“她来认识我的时间也太巧合了,我听人家提起过,他们以前的事情,是高中的,很温暖。”

“嗯。”

“我想成全他们的,那一年里,我拼命的工作,就是、就是为了不让自己后悔。”宋笙逐渐抽咽的声音,“师傅,我好后悔啊。”

“嗯?”

江誉从他的怀中抬起那张泪流满面的脸,轻轻吻上她的额头。

“别后悔。”

——我已经等你很多年了,宋笙。

方乔扶着方向盘,低着头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来,当初那个裹在校服里的小女孩终于长大了,长腿叔叔的路也该走到尽头了吧……

夜色如墨。

明遥抱着双臂坐在南汜大桥边,身旁是著名的景点——冷水滩,是南汜在国际上都享有胜誉的标志,每年慕名而来的人踏破了南汜的高速公路。

今晚也并不例外,路上三三两两地走着观赏或散步的人,好像每一个受欢迎的景点都有一个很美的传说之类的,明遥不太清楚冷水滩有什么出名的故事,但她想起很久以前听到过的一个笑话。

一对情侣站在南汜大桥上祈求永远,男生说希望女友越长越漂亮,结果被女孩子推下了汜水。原因是漂亮在南汜的方言里有圆滚滚和依附的意思,她认为男友是在诅咒她嫁不出去,因为她认为男友不是她命中的真爱,所以并不想和男友结婚。

说这个笑话的人在还没说完时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直不起腰。明遥看着周围会心而笑的人,压下心底的疑惑,嘴角也微微弯起来。

很好笑啊,不想和男友结婚是因为没有真爱,就好像总有人在寻找真爱,期待着无限一个又一个的下一次,才放弃得比珍惜还快。可从来没有人试图成为另一个人的真爱,就像她的妈妈,永远在追逐的路上,对于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却视而不见,一意孤行。

成长的过程中,丢失了一些不想丢失的,也找到了想得到的,可爱情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究竟还要耗费多少个年年岁岁,又或者其实真爱已经出现在眼前,却没又人愿意向前跨一步,小小的一步,隔了上亿光年。

不是道德的标准,也没有世人的眼光,仅仅是因为自己,缺乏了那一点点勇气,能够让自己跨出那只脚的一点点勇气。

明遥站起身来,面向南汜大桥的闪烁灯光,在夏夜弥漫的水汽中氤氲,划过成一道灿烂的光。她看着腕表,心中有火焰升腾。

与此同时,高速通道上,黑色车厢里一片寂静。

“……不就是亲了一下你的额头而已吗。”半晌,江誉终于缴械投降,“就当做是你18岁的生日礼物之一好啦。”

“那不一样!”宋笙埋着头,看上去快哭了,可实际上她的脸上一片温热,整整十分钟都没能降下去,“我是女孩子啊!”

“……”

江誉的眉毛微微抖了抖,看着把自己卷成团的女孩,有些好笑。与平常所感受到的那种喜悦不同,他几乎很少会有情绪波动,直到宋笙进入他的生活。

方乔时常调侃他的世界是黑白的,和狗看见的一样,虽然在被他练手过后他在没这个胆子说这样的话,可他始终记得那时他的神情,是一种叹息般的,几乎是很遗憾的语气。

没色彩就没色彩吧,那时是这样想的。

可是……

“难道我看上去像是那种会对男孩子感兴趣的男人吗?”

会开玩笑。

“好啦别埋着头了,对呼吸不好。”

会关心人。

“小笙儿,是想被丢下车了?”

会腹黑地威胁人。

宋笙“噌”地坐直身子,表情仍是哭丧着的:“被占便宜的是我诶……”

“嗯……也许不是。”方乔的声音插入对话,他的存在感简直低入谷底,“如果你调查过江誉有多少暗恋者的话,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宋笙偷偷看了眼江誉,见他面无表情地瞧着她,没有丝毫要反驳的意思,仿佛理所当然。

……的确是理所当然。

宋笙的表情更纠结了。

江誉垂下眼,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木梳,朝宋笙招招手:“过来。”

宋笙往更远的角落里一缩,面带惊恐:“我绝不会打扰你梳头的江总!”

“你是不是很想被丢下去?”少女摇了摇头的表情被收入眼中,江誉觉得自己的额角有青筋在跳,“带你去接个熟人。”

宋笙狐疑道:“谁?”

“……真不该带你来。”江誉揉了揉额角,“是不是女人哭过以后都会变成另一种样子?”

“当然。流泪是女人的定期排毒啊。”方乔转动方向盘,车驶下高速,往南汜大桥的方向行进。

深夜,人群并没有变少,街上一如往常的热闹。方乔停了车,去便利店买夜宵,用他的话来说,作家开车总是更辛苦些,又费脑又费劲,还要听两个弱智儿童在后面吵架。

……这么听起来还真是挺悲惨的。

宋笙捂着脸看向江誉,那人还是没有表情,鬓角却显得柔和,大概是路灯的缘故,侧脸美得不可方物。

“你喜欢蓝罂粟吧。”美人突然问道。

“超喜欢!”宋笙一脸向往,“在喜马拉雅山上啊,海拔太高的地方我不敢一个人去,怕会猝死,身边的人也不喜欢陪我,愿意陪我的人又不在身边……”

“我。”

“……话题什么时候跳转过来的。”

“明天怎么样?”

“……啊?”

江誉勾起一边嘴角,朝宋笙挪进,几乎是片刻的事,一双手已经抚上了她的发:“别动,头发乱了。”

宋笙试图挣扎,却不敢用力扯动自己的头发,只得一边嚷着“我自己来”,一边去抢江誉手里的梳子。

“明天去日本出差,你和我一块走。”在宋笙的“我不去”还没脱出口之前,他及时补充了一句,“可以去看花。”

女孩的动作顿了顿,索性放弃了挣扎:“我们要去见谁?”

“和你的过去告个别,从今以后就不用住桑榆街了,搬去滨江豪园吧。”

“我觉得桑榆街挺好的。”宋笙嚅嗫道。

虽然一开始的印象是很可怕,不过那儿让她有了久违的家的感觉,现在反倒不愿离开了。

江誉深邃的眸瞳意味不明地闪烁了一下,终究还是夺过了宋笙手中的紫檀木梳,强制性地帮宋笙梳理好前额柔顺的流海,声线淡淡,却透着沉稳的暖意:“桑榆街虽好,但毕竟不适合住人。宋笙,你该长大了。”

低着头的宋笙,一动不动地陷入了沉思模式。半晌后,远山眉轻轻皱了皱,仿佛截断了一切思绪,脑袋抬了起来,如同孩童般明澈的眸子,涌起了层层的迷雾,投射出的迷茫,仿若一只无影的手往江誉的心坎儿上狠狠捏了一把。

自从父亲无声地消失,后来母亲的身亡乃至孤儿院的大火,断送了所有爱自己的人,到现在林明耀、好友闺蜜的背叛,一切的种种,在宋笙眼中都是一片灰色,或许未来还会有更多不幸等着自己,如今江誉的出来,会是一个不幸的开端,还是另一片新天地的开启?

新生的曙光,师傅,那就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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