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全是预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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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徒然尴尬起来,仿佛磁带卡壳,或是别的什么卡壳,不自然的感觉蔓延开来,吊儿郎当的方乔也无法维持懒散的形象,正襟危坐。

“我当时的确是有要让你签合约的心思啦,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啊……”他挠了挠后脑勺,用一种很无辜的语气说道。

按下暂停键,让我们把时间往回倒退十五分钟。

瀑布从下往上流,鸟儿回到电线杆上,操场上的子弹飞回膛中,运动员回到起跑线上,如果现实也能有人的思想支配,这个世界估计会炫酷很多。

叶清芜化着淡妆,脸上的神情和那天晚上完全不一样——大概是因为那天晚上偷情被抓了个现行,她变得自信了许多,看起来很美,说话也很有底气,就像站在辩论台上一样,整个人都在发光。

以前听别人说当律师的女孩子很有气质,宋笙不以为然,现在看来倒也的确是与旁人不同,不过她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多是精明干练的模样,独独叶清芜依然妖娆妩媚。

“有一点我一直很好奇,你到底喜欢林明耀哪点?”宋笙的眉微微皱起,是淡淡的忧虑,“论家世和才貌,你都有更优秀的选择,为什么偏偏是他呢。”

——他这样滥情,这样委屈你,你为什么还要迁就他,仅仅是因为小时候的爱慕吗?

最后一句话,宋笙没有问出口,她尽量让两人的谈话气氛温和一点。

不知为何,她的心中总有种不详的预感,就好像什么隐藏了很久的东西,会突然被公之于众,暴露在她的眼前,她无处可逃。

夏季的风儿还是透着喧嚣的意味,不过这仅仅是对于在大街上游荡的人而言的。

方乔坐在Wait和他的新女友,富二代,化名小高,一起进行愉快的午餐。

小高是一个很典型的城市女孩,背Cancel的包包,化很清纯的淡妆,热爱生活,也很有原则,最喜欢的车是mini cooper,是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小姑娘。

小高很喜欢方乔的书,没错,就是那本《二流作家与绘卷》,据说是开启她脑洞的启蒙读物,她深陷在他天才般的语感里无法自拔,通过各种方式接近他,和他搭话,最终成为了他的众多女友之一——嗯,方乔有七个女友,互相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大家都很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

“乔乔还记得那天上午我去买你的书你给我签的话吗,真的好感动…………”

“听说你喜欢用Moleskine的本子,所以我把所有的版本都买了哦~~”

“还有你上次提到的那首歌,那段时间我天天单曲循环B。o。B 的Airplanes,真的超赞~你描述的感觉好像!”

“还有最新出的那个绘本啊……”

……

……

方乔微笑:“我去趟洗手间。”

小高很开心地冲他挥挥手:“早点回来哦。”一边低下头小口小口的吃冰淇淋。

——大概男人喜欢的都是女神不说话的样子吧,至少她一直说一直说的样子会让人觉得很烦。

方乔在走过转角的一瞬间停下了脚步,他觉得是时候要对他和小高的感情做个了断了,她实在是女人味不足,话唠有余。

“大概是习惯吧,从小到大一直喜欢,到头来喜欢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甚,我都阻止不了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得到了他,然后又要怎么做呢,放他去另一片海域继续捕捉新的猎物?万一他再也不回你身边了呢。”

宋笙。

几乎是听的声音的一秒不到,方乔就辨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还有另一个女人,不是叶清婉,听说宋笙在大学时有个好朋友叫明遥,估计是女孩子之间的聚会,不过两人的话题有点奇怪,要不要上前去打个招呼呢?

“是,他是不好,可你以为江誉又是什么好人?”

“我和他没关系。”

“砰”瓷器碎裂的声音带来了一时间的沉默,两人都没有说话,有服务员走进去收拾。

“宋笙,你为什么不肯面对一下现实,你是宋家的女儿,是生来就要和我们纠缠在一起的,即便中途出了点意外,可这并不足以掩盖你的身份,我知道,明耀知道,江誉也知道,还有方司令的孙子,你以为你们的相遇和认识都是偶然吗?”

宋笙闭上眼,和那天晚上一样的熟悉的寒意袭来,仿佛一片无边无际的海域,一浪接一浪,几乎要将孤独的她淹没。

其实她很久以前就意识到了,也在有意识地远离他们的世界,可怎么还是逃不掉。

无论是方乔还是江誉,她都没想过要和他们扯上什么关系。

方乔是她年少时的一抹曙光,她感恩,却不生欢喜。

而江誉——怎么可能呢,他是那样高高在上的人,与她毕生都不该产生关联。

“即便是刻意制造的相遇,也应当珍惜,而不是在得到了以后狠狠地践踏。”门被人推开,宝蓝色的耳钻闪着嘲弄,“你弄碎了的东西,告诉别人它太脆弱,这算什么事?叶清芜?”

“方乔,别说是你,就算江誉在这儿我也敢说。”叶清芜冷哼一声,“从小到大,你们藏着掖着的那肮脏想法,真当谁也不知道吗。以前我没有立场说你们,因为我也想得到她,可现在,你们眼里只有宋老,当宋笙是什么?”

“叶清芜,我看你是脑子里有坑,什么宋老宋老的,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对宋笙不好了?我们认识的时候你在哪?”方乔毫不示弱地哼回去,每当这种时候——还有他被江誉踢臀部的时候,他总是能把一个让人磨牙的小贱人形象演绎地栩栩如生。

方乔说完,回身扣住宋笙的手腕:“别搭理这种小贱人,我们走。”

这句话真是神补刀。

原本有些忧郁的宋笙又踌躇起来,她忽然有些不太清楚这几人之间的关系,他们看起来不仅熟,而且非常熟,连互黑都这么习以为常,脸色都没变。

叶清芜看着大咧咧走进来的方乔,又看了看宋笙,有些摸不准两人如今的关系。

她原本有满肚子的话要告诉宋笙——她所知道的全部。

宋笙知道了一切的一切以后,一定会对所有人失望,她不怕她失望,她只想让这一场争夺停下来,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轨道上,再无交集。

可方乔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宋笙,你跟我走。”

就像那天初在车站遇见他时他带她去桑榆街一样,方乔拉住她的手,根本就没有问过她的想法,林明耀也是,江誉也是。好像从没有人愿意顾及她的感受,所有人都可以安排她的生活。

“你们很熟。”宋笙的太阳穴隐隐作痛,思路变得清晰起来,“青梅竹马。”不是疑惑,是肯定句。

“小时候在一块长大,玩过几次。”方乔轻描淡写道,叶清芜在一旁罕见地没有打断他,只是沉默。

宋笙一顿,抽回了自己的手,看见方乔有些惊愕的眼神。

“我有权知道你们要用我做什么。”宋笙直直地望向方乔,目光是如水的澄澈,却隐含讥讽,仿佛在嘲笑什么,她转过头,看向叶清芜:“你想告诉我什么?你们都在利用我,试图从我爷爷那儿得到什么?既然他还活着,他为什么不来找我?”

“他在找你。”方乔撇过脸道,“他一直都在等你。”

宋笙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就像被什么重击了一样。

“从你母亲……出了那样的事情以后,他就一直在打听你的下落。可是你母亲生前把你们的消息隐藏的很好。”方乔蠕动嘴唇,眼神中鲜少的生出几分犹豫,“她对你的父亲……含有很深的恨意。”

“咔嚓”,被重击过后,恨意两个字重重地砸在她的胸前,有什么东西悄然破碎,名为信仰,是在内心深处潜伏着的一头猛虎,在往事中被自我麻痹,在支离破碎中被拉扯,原本以为已经消逝了的,却仍然掩盖不了,它正在缓慢苏醒的这件事。

“八年的感情怎么可能是带着恨意的呢。”她听见叶清芜的声音这样说道。

“像你这样的女人的确是一辈子也不可能恨那家伙的,毕竟你爱他爱的死去活来,巴不得把人家的脑袋割下来整天抱在怀里吧?”

“那也总好过每天吊儿郎当,被家里赶出来,至今没钱没房没女朋友的人吧?”

“无论过了多少年你都理解不了文字的魅力啊。”方乔伸手指了指自己,又指向叶清芜,“所以我可以成为作家,而你,只能每天看着冷冰冰的条文律法,寂寞到孤枕难眠。”

“砰。”又是一阵清脆的碎裂声。

宋笙的脚下躺着一块块玻璃,犹如她此刻疼痛难耐的脑袋,可她必须忍耐,她还有想要知道的事情,现在不问,也许就再也没机会了。

“有什么好吵的。”宋笙看向二人,争吵的声音戛然而止。有服务员闻声前来询问,被方乔礼貌地打发了。

“没时间和你们玩了。”叶清芜抱胸冷笑,“我还要回去陪我爸爸,就不陪你们吵了。”她前脚刚刚踏出,顿了顿,又回过头来,“阿笙,我从来没有因为明耀的事情对你产生芥蒂,不管你对我的想法,至少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我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我今天来这不是为了和你做个了断,就算不能阻止他们接近你,我也不希望你受伤。阿笙,离他们远一点。”

“是要离你们叶家远点儿。”方乔不屑道,叶清芜已然走远。

“你们为什么这样互相看不惯?”宋笙皱着眉,脑子里有杂乱的线团慢慢成型,化为一条条线索,许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都慢慢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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