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方乔在高一第一个学期插班进来,高二转走,和宋笙二人并无多少交集,仅仅是朋友关系。
方乔虽然行事低调,但他的从头到脚一身行头却是别人数都数不出的牌子,气质更是天生的温和却难以亲近。
宋笙忽然有些脱力,仔细想想,她似乎从未好好了解过林明耀的家庭。
他说他家并不是太富裕,有一家超市和几个很小的连锁店。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只好由他照料。
宋笙只见过林明耀的父母一面,是在林家的家宴上。
她犹记得那一桌的光鲜亮丽,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面容却多是模糊。她紧紧将指甲扣进肉里,僵着脸应付完整个饭局。
彼时她还是个刚出大学的小姑娘,尚含羞怯,还有隐隐的自卑。而此时,她却俨然能在灯光浮华的成新市自力更生,衣食无忧。
“怎么不说话了,被我说的吓到了?”耳边传来方乔的调笑。
宋笙漫不经心地勾了勾嘴角:“有些吃惊而已。”
午时,日头正好。
微风拂过脸颊,带来一丝食物的香味。
宋笙不着痕迹地摸了摸肚子,对方乔嫣然一笑:“站了这么久也有点饿了,既然这里有面馆,不如就在这里解决午餐吧。我们也很久没见了,这一顿我请你怎么样?”
方乔又挑了挑眉,打量了一眼宋笙,眼里的光一闪而逝,轻飘飘道:“这么多年没见,就请我吃碗面是不是有些不厚道?”
宋笙状似苦恼地想了想说:“我以为你是喜欢这儿的面才带我来的,现在请你吃你又不要,想吃什么?”
方乔冲她眨眨眼,一脸神秘,“你知道这条黑街如今归谁管吗?”
宋笙有些惊讶,她原以为这条街只是群居着流浪者和混混,因为常年斗殴和脏烂才没人敢来,现在看来似乎并不仅仅是这样。
照方乔这话来说,桑榆街不但不乱,并且还有维持某种秩序的管理者。
这倒是比一般的混混私斗事件更麻烦,也无愧于臧主编说的“价值最大”。
无论是外表多光鲜的城市,总有阴暗腐臭的角落,而这样的地方,最适合滋养内心腐烂的人。
宋笙眼神有些飘忽,衬着一身棉布长裙和布鞋显得十分俏丽。
方乔眯着眼睛,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午后,他刚到新的高中,那时候也是这样一个女孩,穿着宽大的校服站在教室后面,踮脚布置着黑板报。
那时一架飞机从头顶的天空轰鸣而过,在窗外留下漂亮的飞机云。
转眼一过八年,物非,人也非。
“怎么,噎住了?你还没告诉我现在桑榆街的管事儿是谁呢。”一晃八年的脸,眼前的宋笙依然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几乎没什么改变的脸,背脊挺得一丝不苟。
方乔一笑,掩去眼底情绪:“你想见他吗?”
“谁?林明耀?”宋笙撇撇嘴。
“不,当然不是他。”提起林明耀,方乔的嘴角似乎也有些冷漠,“林家独子的身份虽然贵重,但也没有到可以通天的地步。”
宋笙露出了有些古怪的表情:“你们不是朋友吗?”
“朋友也分很多种的。我家老头子原本和林爷爷是战友,几十年的老朋友了,所以我们自然也要成为朋友。”
方乔稍微解释了几句,宋笙却很快地明白了他的意思。
心里同时也对林明耀的身份进行了总结性的推测,结论越接近她心中的那个位置,她的指甲就掐得越深。
方乔看着宋笙的表情继续说道:“林明耀追你的事情我们整个圈子都知道。这种事儿从来不少,但唯独你引起的轰动最大。因为在林明耀的生日宴上,有人当场对他宣战,扬言要从他手中抢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