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B城某小区。
“明耀,你快点儿。”如瀑的黑发散落在床上,只听见几声男人的粗喘,灯光明灭间溢出女人娇柔的催促。
地上散落着女人的贴身衣物,褶皱而破碎,显然是刚刚经历了一场缠绵。粉色的昏暗灯光下,女人的皮肤似绸缎般柔软而光滑。
而她的身上压着一个同样赤裸的男人,眼神炙热:“我这不是正在加快吗。”
似是要将对方吞进肚子里的纠缠。
室内一片旖旎。
月明如水,天空飘着细雨,各家亮起灯光。
一辆明黄色的出租车穿梭在车流中,车里流淌着舒缓的轻音乐。
后座的女孩睁开眼,嘴角洋溢着欢快。
指尖轻触手机屏幕,一条短信映入眼帘,令人脸红的是那个显眼又甜蜜的备注——老公。
——“宝贝儿出差辛苦了,早点休息,好好照顾自己。今晚公司加班,明早去接你。晚安,我爱你。”
退出短信,手机屏幕是她和他的大头贴。他笑得温柔儒雅,她面若桃花。
宋笙今年岁,一年前毕业于Z大新闻系,因为导师的关系,目前在C市任职。
有一个交往三年的男朋友林明耀,早她一年毕业于Z大商学,后回到B城接管自家产业。
明天就是明耀的5岁生日了,虽然他在短信和电话里都没有提,但她记得清清楚楚,这是他们相恋三周年的纪念日。
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她在采访完专员后第一时间坐飞机赶了过来,草稿都没来得及好好整理。
但只要一想到明耀明早回家时瞧见数月未见的她和她精心准备的早餐,那个傻瓜感动的模样,心里的甜蜜便仿佛被一股轻柔的力量揉碎了一般。
大学时,清芜同她说过,女孩一旦恋爱了,就会化为一江春水,恨不得整个人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宋笙按下车窗,夏夜长长的风吹散了脸上的余热。
轻揉额角,眉心有淡淡的倦意。
自明耀和清芜相继毕业后,她的生活便回到了大一时波澜不惊的状态。
多数时间是在采访和整理新闻,曾经钟爱的网游也弃了放在一旁,偶尔空闲,也是去学校旁的茶吧坐着,泡杯香茗静静地看几页风景,也是种享受。
“小姐,到了。”
宋笙静坐了一会,醒了醒神,下车付了车费,取出行李箱中的备用钥匙进了电梯。
这里是林明耀毕业后就购置的房产,说是要作为他们日后的婚房。
林明耀自己另有房子,这里只是宋笙来B市的临时住处。
宋笙下飞机之后特意去菜场提了一条鲜活的鱼。
两人还在大学交往的时候,他最爱喝她煲的鱼汤,别家的都喝不惯。她想起他喝汤时的眉眼,脸色又忍不住红了几分。
开锁,进门。
客厅的灯散发着柔和的光,宋笙微笑起来。
白色的家具,绒毛的地毯,双人的拖鞋……
“咦?”宋笙皱了皱眉,家具的摆放同她上次走前无异,可是这拖鞋怎么这样散乱?
视线一转,林明耀的锃亮皮鞋旁边赫然摆放了一双红色高跟鞋。
宋笙对这双鞋有些印象,是sv的春季限量款,闺蜜叶清芜就有一双,她也很喜欢,可惜已经绝版。
是明耀带了客人回来吗?
宋笙想了想,又自言自语道:“胡思乱想什么,他在加班呢。”
说不定是看她喜欢,偷偷买来想给她个惊喜。
他以前就喜欢这样,还偏偏要和清芜串通好不肯告诉她。
想到叶清芜,宋笙的眉眼弯了弯。
这个在大学就交好的闺蜜也已经有好些时候没有联络了。
叶清芜和宋笙同届,毕业后四处辗转,去年也来了B城。
上次通电话的时候她说碰巧遇见了明耀,于是一起去吃了饭,宋笙还特意嘱咐了要好好替她看着明耀,别要让他四处拈花惹草。
如今既然自己也来了B城,自然也要请清芜吃顿饭,叙叙旧的。
想到这,宋笙脱下鞋,从提箱里取出海鲜特产来到厨房,打算大展厨艺。
只是,就在她洗了手开始做饭时,不远处的主卧里却传出来细碎的声音。
循声望去,屋里泄出暖色的灯光。
难道林明耀真的在家?他今晚不是要加班吗?
宋笙有些犹豫,心下泛起几丝凉意。
女人的聪明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而她们的愚蠢往往只有一种。
在无数种选择里,她们总是一意孤行地选择最蠢的方法并且毫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