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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条该死的“苏菲”,季相南是那眼看江向笙那眼烦,后来抓着她写的手稿,在班里狠狠的讽刺了她一通,俩人的梁子就彻底结了下来。
平日里的明争暗斗,基本都是各占优势,比如谁把谁的铅笔盒藏起来,谁把谁的书给扔了,谁把谁写的作业给换掉。
两个人的小动作都让彼此玩的不亦乐乎,只要看到对方的窘迫就能开心半天。但每次江向笙占便宜的时候,季相南只要说一句话,就能让她立刻失去所有优势。
“就你还写网络小说,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写的那玩意儿幼稚的不行。”
这种话不是一个人这么说的了,从小到大,江向笙文不能全年级第一,武不能出人头地,唯一喜欢干的就是写小说。可从来没有写出什么道道来。
她确实不如那些大神,能写出行如流水的文字,能让人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故事中的鸟语花香。
但是她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不是一条咸鱼,她觉得应该有理想有抱负,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出来,
于是她写了更多小说,但是同样的,一篇不如一篇,后来没有一篇是可以完结的。
就在人生充满着黑暗的时候,她被语文老师叫到了办公室。
那是一个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年轻女老师,刚带他们班的时候还没有脱离校园的羞涩,一举一动还有些约束。虽然说讲课不错,可是每次一紧张,这个语文老师就会有点小结巴。
初实和江向笙是她的正副课代表,为了表现自己的亲民,提高在学生间的口碑,语文老师陈浅喜欢和正副课代表聊天。
有一次初实透漏了江向笙写小说这件事,语文老师很感兴趣,说她自己以前也很喜欢写,在那个传媒公司还有一个同样毕业了两年如今当上总编的学生时期好闺蜜。
几句话下来,陈浅约江向笙周六的时候去那个传媒公司一趟,说想要帮助一个迷失的网络写手。
很久之后,江向笙总感觉陈浅是在玩她,当时说要找个人给她指点方向,可怎么去了那个公司之后,她感觉自己迷失的更厉害了呢?
周六的阳光照耀在陈浅年轻又有着属于成年人气质的脸上,将染成了枣色的发尾渲染的更加透明金黄。
白皙的脸庞像是天使的羽毛,嘴角的微笑仿佛是这世间最灿烂的桃花瓣,细细的一闻,似乎还有些清晰的花香。
光顾着欣赏美女,直到陈浅对着一个人笑着打招呼才反应过来。
一个毛头小子乐呵呵的跑过来,距离很远就冲着陈浅打招呼。
“我们进去吧。”陈浅拉着江向笙,朝那栋高大的搂里走去。
那大敞的门口就像一个怪物的嘴巴,刚到旁边就感觉到里面来自空调的丝丝清凉,江向笙咽了口唾沫,缩头缩脑的跟在陈茹蕾身后。
“这就是陈姐介绍来的新写手吗?”那个毛头小子乐呵呵的冲江向笙伸出手,“你好,我叫阿桃,今年1岁,刚到森尔实习不久。”
“哦哦,你好,我叫江向笙。”
“笔名叫什么?”
“还没取。”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