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人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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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府跳槽的方法有两个,一是找个男人嫁了。

我曾经羡慕过古代女子由父母包办婚姻,不用自己操心。但依着目前的状况,我不认为父亲他们会在这上面对我上心,即使有好男人估计也轮不到我。

看来只能走另一条路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还真是得了我娘的遗传,不过我不会走深夜私奔、离家出走的套路,我要公开地离开,而且还要公开地活在这个世上,和他们一样地活着。呵呵,到时候,有了金子、房子、铺子,还愁没有美男子吗!更重要的是,我有自由和自尊,拥有自由和自尊的米虫才是真正幸福快乐的米虫。

插上最后一支金簪,看看铜镜里的我,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到一张白白的脸(粉太厚),红红的嘴唇和双颊(胭脂太浓),和周星星的如花有得一拼。再看看头上,想起了席大小说里的一句话:“珠珠翠翠绕满头,只差没把梳妆台嵌在里面。”

这几年,我可没少从几位娘亲那里A东西,谁让她们要标榜母慈子孝、一视同仁呢。这就是做小人的好处。

我现在的打扮用一个字形容是“俗”,用两个字形容是“艳俗”,用四个字形容是“俗不可耐”。

这就是我,一个小人的标准扮相。刚好延续了我娘的一贯风格。拜她所赐,我小时候也常是这副德行,现在倒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大概也没人记得我的真面目了。

我抖了抖衣服,甩甩头,确保不会有东西掉下来。

“翠微,好看吗?”

“好看!”十二岁的小丫头声音里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丝怀疑。

翠微是我新收的丫环,是一年前在大街上卖身葬父时被我遇上的。这样一个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我岂能放过,便拿了自己的私房钱买下了她。因着这件事,我还难得地被父亲大人赞了一句,还让我报销了所花费的费用,真是一箭双雕。

翠微年纪虽小,但勤劳肯干,而且思想单纯、忠心耿耿,深合我意。就像现在,我这如花似的扮相在她眼里也是好看的,只因为我觉得好看。

翠微的名字是让书云给取的,因为她原本的名字里也有个“云”字,犯了宋大小姐的名讳,要改,我就乘机推说自己才疏学浅,请宋大小姐给取个雅致些的。

只见宋大小姐想了想,故作不经意地张开樱唇,吐出一个字“微!”,“就叫翠微吧,微微轻风的‘微’。看她小巧玲珑的,到也挺衬。那蔷薇的‘薇’用得太多了。”

“好雅致的名字!妹妹我真是俗了,只想得到那蔷薇的‘薇’,断不知这微微轻风的‘微’竟也是可以入名的。”

靠!真以为是你的原创啊,看过《射雕》的都知道,“经年尘土满征衣,特特寻芳上翠微。”(岳飞《池州翠微亭》)

你问翠花上哪儿去了。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厨房!每次吃饭时,我都用东北口音对着她说:“翠花,上酸菜!”别人当我口齿不清,我心里却乐开了怀。

我顶着满头珠翠,颤颤微微地走出平凡居。

没错,我的居所叫平凡居,就像书云的挽云楼、书秀的藏秀阁一样,中间都含有名里的一个字。我这儿原本不叫这个名,是在我翻身做了小人之后要求改的。

这名是书秀取的。本来是央着云大才女(体现我才疏学浅嘛),这丫头却在旁边冒了一句:“就叫平凡居吧。这‘平凡’二字倒也挺衬二姐(读音加重)的。”说完,还得意地朝我一仰头。

书云没支声,想是默认了。

哼,嘴巴里说我“平凡”,心里面是想说我“俗”吧。“人”加“谷”为俗,是人都要吃饭,住在山里的人才叫仙,等哪天你没饭吃了,我看你是想做俗人还是想做仙人。

我笑眯眯地接下了这个地雷。

养在深闺的少女们,你们哪里明白,这“平凡”二字才是世间最真实的东西。

我走出了平凡居,开始了我小人得志的又一天。

第一件事是去给父亲大人及其妻妾请安。到了屋内,书云和书秀都已来了。

书云仍是一袭白衣,头上只簪了一支式样简单的金钗,更显得气质高雅。书秀一身鹅黄,两颊粉粉的,透露着青春的光彩,决不是我这两抹艳红可以比的。我想起外人对她们的比喻,一个白玉兰,一个黄杜鹃,到也相得益彰,我心中竟也有了几分欢喜。

至于我的扮相,除了“如花”还真想不起可用什么花名比拟。不过大家对此都已习以为常,就像我对书秀的那一声“哼”和那个仰头的动作习以为常了一样,不会有多余的表情。

父亲大人刚上完朝回来,只简单地问了一下学业方面的情况,当然是针对那两朵花,毕竟她们才是重点培养对象。之后,父亲大人便回书房处理公务,三大巨头回听风轩继续三堂会审,我们这三朵花则挪到闻雨轩接受封建文化的荼毒。

我前世是中文系毕业,古代汉语学得不错,对于古代历史文化也相当着迷,比起某些穿越同仁是要强一些。目前的学习目的就是巩固基本知识,了解社会文化,顺便练练毛笔。至于诗词歌赋,吟风弄月本就不是我的喜好,也就倦怠了。

先生不知是察觉了我的倦怠,还是愧对于我的“如花”妆,也不会过于督促我,也许他的工作任务本就是帮宋二小姐脱掉文盲的帽子而已。

读完书,已到了午饭时间。因为今天父亲大人在家,就在主屋聚餐。席间自然少不了“翠花,上酸菜!”

吃完饭,是我雷打不动的午休时间。告退后,我又颤颤微微地走回平凡居。

午睡起身,头还有些昏沉,但下午必须出去,因为是宋家小姐们练习琴棋书画的时间,我不能缺席。

对着镜子整整妆容,寻思着要设计个简单点的“如花妆”。这七月天,老是盛妆出行也挺累的。幸好是专门请美人师傅制作的脂粉,不伤皮肤,还有滋养作用,要是都用她们那种含铅的脂粉,跟慢性自杀没什么区别。(堂堂玄天宗成了化妆品工厂。)

换了件薄些的衣服,我出发了。

这个时空有古琴,没有古筝。我喜欢古琴,那悠扬、深邃的音调,总觉得是敲打在人的心弦上。

我很用心地学着,以弥补前世的遗憾。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没想过成为琴坛高手,只是想学会了指法,可以依着心愿拨弄出自己想听的曲调。随兴所至,随心所欲,这是我对琴的看法。

那两位可不这么看,对她们来说,琴技是让她们从千娇百媚中脱颖而出的利器之一。她们更用心地学着。不过,看着两个美少女的纤纤玉指在琴弦上拨动,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书云已俨然是个高手,师傅都不用请了。书秀也在努力跟随。而我只是弹了几曲简单的琴曲,熟悉下指法,便搁下了。书云眼里是孺子不可教的不耐,书秀眼里是朽木不可雕的了然。

我没理她们,转身望向窗外。这琴室设在荷花池边,名为莲香水榭,四面临水,是个赏荷的好地方。

此时,荷花还开着。我心想,有荷花池就是好,开花时可以对他们炫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花谢了,又可以对他们炫耀“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呵呵!

正胡思乱想着,见池边来了几个人。原来是二娘房里的丫环抱着宋府最小的少爷宋书杰出来看荷花。都以为二娘不会生了,没想到前年竟有了书杰,如今刚八个月,正是最可爱的时候,全府上下都喜欢着呢。

我也很喜欢。一来二娘是唯一会可怜我没娘的人,虽说有了书杰后就转移重心了,但这份情我还是记得的。二来,只有在小书杰眼里,我这个二姐和其他兄弟姐妹才是一样的。

我忙跑出去,绽开一个十二分真诚和灿烂的笑容。

“来来来,小书杰,让二姐抱抱。”

“呜哇!……”

我忘了我还顶着个“如花妆”!

耳边传来书秀毫不客气的嘲笑声。

就这样拖拖拉拉便到了晚饭时节。依旧是聚餐,可是翠花不在,我也就没叫上酸菜。但还是有主动性高的丫环给我上了一碟。她不明白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饭饱神虚,夕阳西下,我又颤颤微微地回到了平凡居。

如此,宋二小姐小人得志的又一天结束了。(全本小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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