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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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胳膊不受伤,那就是他的钱包受伤了,而且,还会伤亡惨重。

他低头与我欲哭无泪的脸对视:“你何必忍的这么辛苦啊?付账的是我。”

“我不想害你嘛。”一点都不理解我的良苦用心,这个呆子。

“我怕了你了。”他气结……气结个鸟毛啊?我还不是为了他好。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说的就是他!

“坐下。”他将我摁坐在鞋区的软椅上,之后踱步到鞋架前和服务人员攀谈去了。

我低着头,目光锁定在自己来回搅动的手指头上,真可谓目不斜视。半晌之后,尚文的鞋子出现在我的视野内,我依然不敢抬头,他只好蹲在我跟前了,我以为他想说什么,可是,我错了,他抬手握着我的脚踝,脱掉我脚上的鞋子,将一双很漂亮的黑色**女鞋套在了我脚上,我都懵了,哪里想的到去反抗啊。

他给我穿鞋?!这……太夸张了好不好?!

就这样,那双好看的,令我怦然心动的新鞋,全都到我了脚上。而我,身体僵直,瞠目结舌,眼珠子瞪的犹如溜溜球。

“合脚嘛?”他的询问令我回魂儿。

“不合脚。”我说的干脆,但是心底在滴血,呜呜呜……鞋子很合适,简直像定做的,而且,十分十分漂亮。没想到他品味还挺好的,鞋子不张扬,而且,还不会让人觉得毫无特色。

“站起来。”他起身伸出手,让我觉得,他宛如邀舞的王子。虽然,王子没有他那么霸道,专制。

我挽着他的手站起身,再次确定,这鞋很合适,而且,穿着很舒服……咳……这不是废话嘛。如果万元的鞋不舒服,那diro的设计师干脆改行卖红薯好了。

“好了。”他淡淡的微笑,把卡递给一旁的服务人员,又交待那个法国年轻人把我原来的鞋子装进购物袋。

我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心底那个微乎其微的反抗声音。这鞋我舍不得脱下来,不止是因为漂亮,还因为……是他亲手帮我穿上的。

但是,那不代表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引发我的购物欲啊,事实上,他就是这么做的,所以先前那些香奈儿啊,巴宝莉啊,他又带我……不对,是强迫我重新逛了一遍,一直到购物袋子已经能排队了,还是排很长的队,他才把我带回车子里。

“回国之后我就还你钱。”我喃喃的说,但是那双鞋的钱,我不想给他。

“好吧。”他一边开车一边说道:“我粗略的算了下,一共是三万二,利息是以天计算的,等你回国之后,打三百万到我账户上。”

“你不如去抢。”我没好气的瞪他,三万两千欧元,也就折合三十万人民币,他的利息也太高了吧?!

他睨我一眼,笑的很邪恶:“我说了今天我付账,你要是还钱,利息十倍,不还的话,一毛钱都不用,如果你一定要做笨蛋,我不拦着。”

我被他这种拒绝方式,逗的啼笑皆非:“你就是个ET。”想了想,又补了句:“钱多烧的慌的ET。”

他简直是有毛病,给我那么少的工钱,却送这么多礼物,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或许我应该叫他有毛病的ET。

他轻笑出声:“你说的没错,但我很幸运,没成为破产的ET。”

提及这点,我就笑不出来,我还是想把钱还给他:“我知道你店里的生意不错,但是……”

“店不是我的,是萱儿的。”他更正:“我当初来法国,是打算在巴黎工作,但是,萱儿怀孕了需要人照顾,我听朋友说,夏瑞特的环境好,适合安胎,就带她过来了。岳少出生前,她总郁郁寡欢,我问她想不想做点事,她选择了水族店,我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专业才选择的,后来到了你家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你哥。

岳少出生后,我更不能放她们母子在这里,索性就把巴黎的工作拿到这边来做,反正是设计,有几台电脑就能搞定。但是,我没敢告诉她我有正式工作,只是跟她说我有份兼职。如果她知道实情,肯定会轰我去巴黎。所以,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容易破产。”

听完他的讲述,我有很多感悟,第一,萱儿很爱我哥,是很爱很爱的那种。第二,尚文是个好哥哥,他对萱儿的爱护已经到了贴心贴肺的程度了。第三,这家伙深藏不漏。

巴黎是时尚之都,凡是从事设计的人都把到巴黎实践,学习,工作当成目标。而尚文做到了,可能做的还很不错,所以,他的老板才能容忍他这种特别的工作方式。

回到家中,我第一次踏进他的房间,令我又震惊了一下,他的房间比萱儿的卧室大出一倍,而房内光电脑就三台,以及一些设计师需要的电子绘图板。

而我之前的推断都被否定了,他的工作和时尚类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他是做游戏设计的。

“做游戏设计有必要来法国嘛?”我不解的看他。

他坐在电脑桌后面,单手托腮,饶有兴味的睨着我:“六年前国内的游戏设计还在起步阶段,而且,我来巴黎是因为那个学长对我很不错。你不想想萱儿怀孕之后,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到法国了,是为什么?当然是有人帮忙,否则签证部分就要拖上个一年半载的。懂了?!”

“懂了。”我也怒了,如果不是他效率那么高,仅一个多月就把萱儿拐带到法国来,我哥也不至于寻找六年啊。但是,很快,我又把怒意压下去了,是我哥犯错了,有什么立场责怪人家啊?!他也是为了萱儿着想,离开伤心地,心殇愈合的更快。

我不知道他怎么忽然转性了,以前从不让我到处乱走的人是他,而带我参观完他的工作室之后,他又带我看了岳少的房间,我无法形容自己的感受,应该算是震惊吧,话说,这一晚上我被震惊了好几次了。

但是,这小子的爱好真……怪异,明明五岁多点的小屁孩,却放着一屋子的枪。如果不是放着张单人床,我还以为自己进了军火库了呢。还有,这小子房间里也有电脑。

我不得不感叹,我老哥的优质基因,劣质基因,全都遗传给他了。最后总结,岳少聪明的非人,是妖孽,一定是妖孽。

如果说买礼物给我是我了解他生活的开始,那接下来的日子,拉开了我们培养感情的序幕。我明显感觉到了他的爱护,他的体贴。那不是对普通朋友的态度。

曾经有很多形形色色的男人对我示好,他们也很体贴,但是,我感觉的出,那里没有感情,而像是谄媚。如果,没有我哥的钱,他们会对一个只长的比较漂亮的大龄女人如此狂热嘛?!我就是用脚趾也能想出,那绝对不可能。

但是尚文不同,他不在乎我哥的钱,虽然未曾明说,但是字里行间的意味很明显,我不是笨蛋,能分出真实与虚假。他不会一味的由着我,如果我错了,他会指出来。就算把我惹生气了,他在委婉的哄我,但是,不会任由我胡闹的。

他会品尝我做的食物,我自己都觉得差强人意,他却说:“很不错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慢慢来,我可以教你。”

我会以多年购物经验以及对时尚风向的敏锐帮他挑选衣着,而他也欣然接受,而且还很高兴。

虽然谁都不曾说明什么,但是,我明显感觉到有种叫做情愫的东西正在浑然不觉中发芽,破土而出,稳健的成长着。

三十年来,我第一次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向往爱情,因为,它真的很美妙。

白开水般的生活,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变的有了滋味,那种甘甜的滋味很轻易沁入心肺,并且让人欲罢不能。

我不在想四处奔波,曾经向往的自由变成了寂寞。我不期待王子,但是却希望能和这个男人有未来,如果可以,相伴一生也很不错。

回国的事就这么被搁置了,我不提,他更不会主动提起。这就是所谓的心照不宣吧?!但是,这个呆子到底要撑多久啊?!爱上我很丢人嘛?!居然一直抻着不说。当初是我先追求他的,就算表现下诚意,这次也应该他先开口才对啊。

所以,我们就这么抻着,明明都是而立之人了,却像两个倔强的孩子一样。

今天下班的之后,他再度带我去逛街了,并且,帮我选鞋子,他似乎很喜欢送我鞋。

在他第二次帮我穿鞋的时候,我纳闷儿的问:“你为什么喜欢送我鞋啊?”

他扯出个温柔的淡笑:“我本希望,送你双合适的鞋,让你穿着它去找你的王子。但是,我改变想法了,你又不是公主,为什么一定要找王子?!”

这一晚,我失眠了,只要闭上眼就是尚文为我穿鞋的场景,以及他暗示性的话。

哪知道我失眠的这晚,他也通宵无眠,不过人家是为了干工作。所以,第二天,我只得自己去店里了,而且,是顶着熊猫眼,没办法,用了很多粉底都盖不住那浓郁的黑眼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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