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简单的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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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之后,我的生活状态依旧,几乎没有发生一些变化。刚开始的几天我没有再去找欣欣表妹,我以为既然我答应和他交往了,那我好歹是有主的人了,还是别出去鬼混了吧?何况是情侣总要约会的呀。可是,似乎是我考虑的太多。吴雨轩身为学生会的宣传部长,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那天之后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几乎看不见他的人影。微安本来也不是一个以教学质量出名的学校,真正出名的,是微安学院的舞会以及各种各样的社团联谊活动:吉他之夜,时装秀,书画展,伦巴之夜、灯谜会等等等等的活动主题每周一换。更何况这周本来就是校园文化周,他老人家大概忙成陀螺了。跟着舍友们在学校玩了几天,实在无趣,于是晚上我又和欣欣大师姐去玩到凌晨才回来。

早上6点,我迷迷糊糊的踏着阶梯往4楼爬。昨晚那群人疯了,喝到5点半才结束,我的脑袋都疼的快炸掉了。走到三楼阶梯拐角处,忽然觉得有些不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我小心翼翼的眯着眼睛正准备仔细打量打量,忽然就被人抓住顺手一带,掉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吴……雨轩?是你吗?”

我没有惊慌失措的大叫,因为没有力气叫。而且,我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香味——雨轩的身上总有淡淡的墨香,那是我喜欢的味道。

“你还知道是我呢?我以为你都要忘记我了!”

埋首在我脖颈间的雨轩,声音听起来闷闷的,似乎带着不满的情绪。我嘿嘿一笑,摸摸环抱着我的手—啊!真光滑呀。

“是你忙的没时间理我好吧?我昨晚才出去找我表妹的也!在学校我无聊死了嘛。”

我好声好气的安慰着雨轩,毕竟我有些心虚嘛。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怕雨轩把我想坏,以为我是随便放荡的女生。

雨轩转过我的身体,面向着他,然后又紧紧的把我搂在怀里。凌晨6点的宿舍楼安安静静,我听的见他的呼吸和心跳,一下一下,那么厚实的声音。脸在他的胸口摩挲着,好舒服的感觉,喵呜!好想睡。似乎察觉到我的困意,雨轩拉起我,轻轻的绕过门房老头的卧室,然后偷偷的爬上了顶楼天台。

我们躲在高高的水塔后面,席地而坐。雨轩抱着我,我靠着他的肩膀。5月初升的太阳洒下的阳光一点都不热,暖暖的照着,我越发的想要睡觉了。

“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你的么?木木”

“嗯?啊……不知道!嘻嘻。”

“从你每个月都能见报的漫画。”

“漫画?啊……你说上学期呢!我无聊才画的……已经好久不画了……你没事看学校那破报纸干嘛?一点都不好看。”

雨轩爱怜的捏捏我的鼻子,我觉得好痒,伸手就拍掉了他的手,还要像赶苍蝇一样挥一挥。雨轩把我不老实的手抓回来,我小小的手,就这么包裹在他大大的手掌里。

“我很喜欢写东西。散文,诗歌,自己的或者别人的。一开始是因为宣传部长这个职位才投到校刊的,后来却变成了定量的任务。因为毕竟有自己的作品在上边,每月校刊出来的时候我还是会看看。这一看,就让我看到了你的维纳斯和火焰蔷薇。”

“啊,那个,那个是一部动画里的,叫猫眼三姐妹,里面有三姐妹是神偷¥,……没看过吧?”

“嗯……没看过。”

我挥着手,给他比划里面的内容,雨轩带着微笑安静的看着我。看我说完了,把我挥舞的手又按回怀里。

“校刊一次只登张画,却张都是你的。接下来的那期校刊,张都是你的画——半兽人,最后的战士,还有一张妖精的森林。明明是风格迥异的三幅画,漫画、国画,还有水彩,怎么会都出于一个人的笔下呢?并且还都不错?这让我有了兴趣,我想要认识这个叫着乔木的人。”

“啊哈哈……我都是半桶水啦。学什么都学不长,学什么都三分钟热情。那个兽人和战士是因为喜欢周杰伦的歌啦,妖精的森林是听林俊杰的歌想到的啦。”

雨轩这么夸我,真是让我不好意思呢。我假装害羞的打着哈哈,心里却是乐不可支。雨轩温柔的亲了亲我的脸颊,又亲了亲我叽叽喳喳的嘴。我一下就害羞的安静了下来……

“我想认识你,可是我不知道去哪里认识?我没有想过这会是你的真名呢,所以也从未想过去查名册。可是,我想我注定是要认识你的。我去图书馆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坐在石凳上,低着头手里不停的在忙。我忽然就在想,这是不是乔木呢?我轻轻的走过去,你那么认真,完全没有发觉有人在靠近你。可是我低头一看,你在画皮卡丘……我晕倒了……”

我爆笑出声,他当时一定被雷到了……

“呵呵,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好笑。可是,我很确定那就是你呢。”

“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闪光呀?”

我转身俏皮的冲他巴眨着大眼睛,有心制造一下金光闪闪的人物。结果忘记我们背对着太阳呢,我这一转身,正好对着太阳……丫的……好刺眼……

“因为……你正在签名……00年1月9日……”

“原来如此……”

“木木,我们去吃饭吧。”

“嗯,好,等一下,我把这点画完。”

结束了忙乱的文化周,吴雨轩忽然似乎有了大把的时间。也许他之前就是这样,只是我没有踏进他的世界。虽然不同系,但是我们依然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在一起渡过。雨轩喜欢看书,所以我们常常整个上午整个下午的窝在图书馆,他看他的书,我画我的漫画;雨轩喜欢吹笛,我们常常在福城那条古老的街市上一家一家的试着笛子;雨轩喜欢写毛笔字——他的字真的写的很好!他是一个书墨气息这么浓重的男孩,总让我想起古时候的才子文人,这在我周遭所有的同学和朋友中,都是不存在的。陪他逛四宝店买这些笔墨纸砚的时候,我会开始自卑:他是如此多才,而我呢?似乎除了贪玩一无所长。幸好,我还有他瞧得上眼的漫画。所以在他看书写字的时间里,我也可以认真画那些我忽然想画的东西,比如他,比如那艳阳天,比如那吹拂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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