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奇货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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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话音一落,柳飞儿的手立刻朝怀里的短刀摸去,蓝翎的指尖也立刻多了一粒药丸,就等云霄开口。

云霄三人如此紧张也是有原因的,这话得从死了几十年的老鞑子忽必烈说起。早在蒙古崛起之前,高丽就和辽、金两朝频繁交战,当时辽金两国虽然强悍,但其主要目标是南下侵宋,高丽国小人穷,山多平原少,打起来费劲,打下来没油水,只要你服软称臣就行,领土争端么,再议。所以辽、金在两国边境也都只是放置了一些二线部队,偶尔和高丽军队来一两次“友谊战”,倒也你来我往互有输赢。

蒙古崛起之后,高丽人也没想到这次来的敌人不知道吃了什么壮阳药,无论如何也打不过,更别指望自身难保的大宋过来帮忙御敌,于是只能服软,答应朝贡,送上世子当人质,也算是确立了宗藩关系。

转机发生在蒙哥死在钓鱼城下之后。库里台大会上,身为人质的高丽世子义无反顾地紧紧团结在以忽必烈为核心的新一代准汗王竞争者的周围,积极出谋划策替忽必烈夺取汗位,可谓劳苦功高,自此,高丽王室和鞑子王室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算是有了“悠久的历史”。忽必烈登上汗位后,自然也不会望了自己这个“小兄弟”鞍前马后跑断腿的功劳,多半也是忙着南下灭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这个世子摆脱了人质的地位。

这高丽本身崛起于汉江(非湖北)以南,数百年来趁着中原王朝多次乱局,一声不吭地将国界从汉江的“江南”扩充到鸭绿江的“江南”,贪婪的目光又瞄准了白山黑水,辽东铁岭。这位世子回去继承王位之后,倒是想跟忽必烈把这段“友谊”继续下去,无奈这个空头“王”奈何不了权臣,两边围绕铁岭鸭绿江一线,擦枪走火又掐了一场,不过这次不是“友谊战”,蒙古人当真了。要不说蒙古人都实在呢,不说谎不骗人,也不知道什么叫“外交”,只知道别人欺负到家门口了,咱也得把人家老窝抄了不是?虽然高丽比起宋国来说穷了点,可蚊子再小,也能刮出三两油来,辽东苦寒,越过长江南下的安达们发了大财,咱们镇守辽东的也不能跟不上时代了不是?于是辽、金打过来折腾几下也就撤了,蒙古人一来似乎就没打算走。高丽王急了,连忙上书给忽必烈,痛陈革命家史,回顾两人之间具有“悠久历史”的友谊,解释自己被权臣挟持后生不如死的日子,随后话锋一转,很光棍且极其诚恳地请求忽必烈下嫁一个公主给他,自己当大元的女婿。

忽必烈一想也是,与其费那么多功夫把这么个除了土特产其他什么都没有的穷地方打下来,还不如好好养着,等将来膘肥体壮了再宰,没准还是一条财路。于是就挑了一个不知道哪个老婆生的小女儿嫁了过去,就这样,十六岁的蒙古公主嫁给了五十一岁的高丽王,成了高丽的实际掌控者。原本的“亲密战友”之间“伟大的友谊”,立刻成了“伟大的翁婿”。元廷也就是向高丽各州县派遣了“达鲁花赤”,高丽也就是每年送些“土特产”。这些“土特产”里面也就包含了女人。

说起来也没什么奇怪的,高丽王自己都娶了元朝公主当王后,还是夫妻一起临朝听政,而且蒙古王后生下儿子必然继承王位,还会继续迎娶蒙古公主做王后,高丽群臣里自然就掀起了一股“认真学习贯彻高丽王精神,向伟大的高丽王学习”的思潮。虽然知道高丽王本人在王宫里被这个小她三十多岁的妻子欺负得不行,但习惯了本国女子温柔顺从的高丽群臣们,一方面想要在“思想上”保持与高丽王“高度一致”,稳固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又想体会体会带着浓浓异域风情的女王风范,所以一下子争先恐后地跟蒙古权贵联姻,娶女嫁女不亦乐乎。每年到处搜刮已嫁的、未嫁的女子送到中原,甚至下令不得允许不准嫁人。几十年下来,在高丽,“惧内”便是一种时尚,一种潮流;而高丽人一如当年倭国送女人到大宋“渡种”一样,把自家女儿嫁到大元当作一种荣耀和身份,尽管他们隐隐约约听说,大元有一个人群叫做“高丽女奴”,但是他们还是无所谓,女儿生下来本来就是个扔货,何况蒙古人有钱有地位,嫁过去好歹也算拿到大元的绿卡嫁出国门了,如果侥幸被大元皇帝看上,那自己就是高丽王岳父的岳父,这个荣耀可就大了去了。

作者曰:天朝上国的好处就是,无论哪朝哪代都有周围小国进献美女,富庶的朝代甚至平民百姓都能买到外藩美女当小妾、丫鬟,如高丽这般搜刮美女来朝贡的自然不是少数。于是作者怀疑,是不是数千年来朝贡美女的习惯在基因方面形成了一种人工选择,天朝的美女基因得以保留和延续,随便生几个都能出美女,而某些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千百年来美女被不断搜刮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基因质量下降,要靠外科手术来制造美人;与此同时下降的还有其整个国家的审美观。当然,这些只是玩笑话,请不要当真。

言归正传,高丽和大元的“友谊”,就在这世世代代表兄妹之间的姻亲下延续了下来,直到当今元廷的皇帝,在元配皇后死了之后,不知道又吃了什么壮阳药,抛弃了只立弘吉剌部女子为皇后的祖训,偏立了一位高丽女子为后,这一下,大元和高丽的关系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镇压义军,几十年来和蒙古近亲结婚的高丽王室出人又出工,对大元体贴异常。虽然战绩不怎么样,可打仗之后干的活儿却跟蒙古人学了个八九不离十,中原人尤其是义军也算是恨他们恨得咬牙切齿了。

眼下云霄揪起一个高丽人,柳飞儿和蓝翎的第一反应便是此贼不是溃兵便是细作,一边准备动手,一边在脑袋里已经盘算着用什么“特殊方法”可以从他嘴里撬出点有价值的东西。

“饶……命……”乞丐用半生不熟的汉话求饶道,明显带着女人腔。

难怪不敢往城里去!云霄心下释然,随即又反应过来,自己手上拎着的,又是个雌儿!下意识地朝乞丐身上被自己扯开的领口看下去,波涛汹涌。

云霄脸一红,手一松,那乞丐“啊”地一声尖叫“扑通”落到地上。

“都看到了?”柳飞儿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好大……”云霄下意识地回答道,旋即猛然警醒,求饶似的看着柳飞儿。

“云哥,你是怎么知道她是高丽人的?”到底蓝翎贴心,立刻过来打岔。

“她行礼鸣谢的姿势不对。咱们中原表示谢意一般都是打躬作揖,表示重谢也不过是叩头行大礼,这种盘膝行礼,只有倭国和高丽有。在正式场合,这两国都是行的唐礼或者周礼,但在普通场合则不然。高丽男女都是盘膝礼,倭国男子盘膝女子跪拜,你再看他头发,虽然杂乱,可比东瀛人长许多,而且明显有结辫的痕迹,应当是高丽人。”云霄带着感激的眼神向蓝翎解释道。

“行了行了!少给我打马虎眼!”柳飞儿没好气道,“还不快问问底细!”

云霄两手一摊道:“折腾女人我不在行!”

蓝翎笑呵呵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拔掉塞子,朝枯叶上倒了几滴药水,只见枯叶霎时腾起一股白烟,猥成一团。蓝翎又将小瓷瓶在那女子眼前晃了晃道:“你说倒在哪儿好呢?脸上?不行,死相太难看!刚刚云哥说你那儿好大,要不就让那儿小一点儿?”

柳飞儿忍住笑,回头朝云霄嘴一咧:“照看马匹。”就和蓝翎一左一右倒拖着这个女子进了树林。云霄抹抹额上的冷汗: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哪!

只片刻功夫柳飞儿和蓝翎依然一左一右将那女子拖了出来。

“还没动手就招了!”柳飞儿撇撇嘴道。

“真没意思。”蓝翎也是一脸失望。

云霄又是冒出一身冷汗,连忙岔开话题朝那女子问道:“你什么来历?”

“壮士饶命……放过罪女……”那女子趴在地上,大气不敢出一口。

云霄笑道:“你既称我‘壮士’,又何故自称‘罪女’?你什么时候得罪咱们了?你又犯了哪一朝的法令?”

柳飞儿解释道:“这里不是鞑子治下,有话实说!”

一听说不是鞑子治下,那女子松了一口气,表情也轻松下来,直起身道:“罪女系大元高丽双城千户长李子春之女。”

“李子春?”云霄皱了皱眉头,“我想起来了,那个年前在高丽王城大败红巾军、斩首十万的李成桂是他儿子?”

那女子俯首道:“正是家父和家兄。”

云霄沉思一阵,顿时两眼精光闪烁,对柳飞儿道:“又捡到宝哩!”说罢,也不管柳飞儿和蓝翎的抗议,用宽大的棉袍直接将那女子蒙头盖脸地裹住,横放到自己马背上,翻身上马,对蓝翎道:“走!去咱们飞记的酒楼!”说罢立刻策马前驱。

一路疾驰,城门兵丁看到三骑疾驰而来,连忙想阻拦,柳飞儿老远就掏出腰牌一晃,金色祥云图案在阳光下一闪,带队的伍长也算识货,知道能用得起这种纯金牌子的定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也就立刻招呼手下让开道路,口中却道:“若非紧急军情,城中不准驰马,请三位仔细!”

云霄立刻勒著马缰,朝伍长拱手道:“多谢提点!”压下速度,缓缓入城。

飞记原来就是本着不与民争利的原则而创,故而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所开商铺都不在繁华的商业地段,城门口便是最佳地点——既是经常有店铺集市的地方,又不太惹眼——客栈酒楼放在城门口,无疑会方便很多赶路的客商。飞记的酒楼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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