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哇哇!
下面的人都被幻凌这个动作惊艳住了!
而汤姆森则被幻凌撩拨得热血沸腾,激情上溢,大脑神经极度的兴奋,和幻凌在舞台上完美配合舞动着,惹来下面一阵又一阵的尖叫。
一曲舞完,幻凌停了下来,光洁的额头上微微滲着晶莹的汗珠,如带雨梨花,在汤姆森的眼里,尤其的清纯,却又尤其的妩媚。
他忍不住伸手想轻轻拂去幻凌额头上那粘住汗珠的乱发,幻凌嗤笑一声,巧妙地躲闪开去,然后走下台,坐在吧台边,要了一杯啤酒,仰头喝下去,补充刚才失去的汗液。
这个小妖精!
汤姆森被幻凌这若即若离的态度撩拨得心痒痒的,想抓却又抓不着,只好恨得咬牙切齿,暗暗抓狂。
他讪讪地坐到幻凌身边,也叫了一杯酒。
幻凌从手提袋里拿出手机递给他,说:“给!”
汤姆森不动,只是眯着眼,耍着无赖说:“要给手机行,但必须告诉我你的名字。”
“为什么?我叫什么名字对你来说很重要吗?”幻凌斜睨了一他,淡淡的说。
“对,很重要,非常的重要。”
“为什么?”
“因为我想认识你。”
“但我却没兴趣认识你。”幻凌皱了皱鼻子,说。
汤姆森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皱鼻子会皱得如此的俏皮可爱,简直想凑上自己的嘴唇轻轻啄一下了。
但是,听到幻凌这句漫不经心的话,他的打击够大了!
第一次对自己不自信,竟然是在一个女人面前,他都怀疑自己过去是否真的有万人迷的男性魅力了!
“不过,我还是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凌儿,对不?”汤姆森说。
幻凌一点都不惊讶,只是裂了裂嘴角,露出如编贝般洁白的牙齿,淡淡一笑说:“既然你都知道了,还问?多此一举吧?”
晕!
汤姆森彻底没符了!
他以前的那些泡女手段,用到这叫凌儿的东方美女身上,就好像是针扎进棉花里,一点反应都没有,白白浪费了表情。
“我决定要追你!”汤姆森咬着牙狠狠的说。
“哦,”幻凌的心暗喜,知道鱼儿快要上钩了,但是表面依然不动声色的说:“随便。”
哦?随便?
都怀疑她是不是来自火星,他堂堂超级钻石王老五汤姆森宣称要追她,她竟然说随便,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郁闷!
幻凌看到他如一只斗败的公鸡般,那骄傲的神情全没了,心理暗暗好笑。
汤姆森拿出幻凌的手机,在手机电话本上输入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递给幻凌,无奈而沮丧的说:“你真是我所见的最独特的女人,我败了。”
幻凌和他交换了电话,笑着说:“我们又不是在比赛,何谈败呢?”
“因为我追不上你呀,所以败了。”汤姆森耷拉着脑袋说。
“呵呵,我又不是长跑冠军,怎么会追不上呢?如果你真的得了小儿麻痹症的话,那么我可以停下来等等你。”幻凌笑着说。
听到这话,汤姆森又兴奋起来了,在他认为,幻凌这话带有邀请的意味。
幻凌也知道,不能做得太绝,若把他挫得太厉害,那么他打退堂鼓就计划泡汤了,所以,也就给了他一个缺口。
“你这个小妖精!”汤姆森狠狠的说。
“呵呵,是吗?我是小妖精吗?听说,小妖精都是专门吃男人的哦。”幻凌媚笑着说,一反之前那冷淡的表情,看得汤姆森又一阵恍惚迷惑,心痒痒的,实在是摸不透眼前这女人到底是不是小妖精转世。
“那你吃我吧,行不?”汤姆森死皮赖脸的说。
“呵呵,”幻凌娇笑了几声,说:“那你先斋戒沐浴吧,你身上太多脂粉味了。”
“好,如果你肯给个机会,那我就远离所有的胭脂水粉,只沾染你一个人的香味。”汤姆森眨着桃花眼,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望着幻凌,信誓旦旦的说。
“哈哈,那你岂不是很吃亏?”幻凌大笑。
看到她大笑的时候,笑容干净爽朗,仿佛阳春白雪般,汤姆森再次怦然心动。
“不吃亏,你以一敌百,不,不,你一人可以顶万千女人。”汤姆森又开始发挥他花花公子的油腔滑舌了。
幻凌莞尔一笑,尽管她知道他的德性,但是,这话对于任何女人来说,还是挺受用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在别人心目中是最独一无二,最有魅力的。
看见她笑了,汤姆森一阵暗喜,他伸出手想搭住幻凌的肩膀。
幻凌如泥鳅般滑从他腋下滑到背后,舒展七十二小擒拿手,把汤姆森反手剪住,汤姆森尽管是练过拳脚功夫的人,但是在幻凌的擒拿下却动摇不得。
幻凌用来把他的手臂一扭,以挑衅的口气洋洋得意的说:“想碰我?嘿嘿,练多几年吧?”
汤姆森被她反手用力绞住,尽管有点痛,但是却出现了莫名其妙的兴奋。
这么多年,和他交往的女人一直对他投怀送抱,所以,表现得像个波斯猫那样温顺,而眼前这凌儿却如一只小狮子般,野气十足,彪悍难驯。
对于爱好征服的雄性动物来说,越是彪悍难驯的雌性,他就越有兴趣。何况,幻凌这百变魔女,实在是吊足胃口了,令人恨不得一口气吃了她。
看到汤姆森脸上泛出的兴奋之光,幻凌知道他肯定有SM情结,于是冷笑了一声,一手扭住他的双手,一手从腰间抽出那条金色的皮带,然后在汤姆森面前如灵蛇般抖动了几下。
呃噢!
汤姆森看见此情景,更加兴奋了,忍不住哑着声说:“e、on,baby……”
幻凌嗤笑了几声,然后收回皮带,放开他的手,俯身附在他耳朵低低说:“可惜,我对你没兴趣玩这些。”
吹气如兰,轻轻拂过汤姆森的耳际,使他一阵燥热,但一听到这话,又如被冰水泼过一样——透心凉。
他一把抓住幻凌的手,不甘地问:“那你说,怎样才能令你对我感兴趣?”
“呵呵。”幻凌笑了笑,不说话,拿起身边的手提袋,低声的说:“拜拜。”然后如夜的精灵般,飘然消失在酒吧门口,只留下一脸怅然的汤姆森和淡淡的百合香气。
失败!
彻底的失败!
汤姆森趴在吧台上,低低哀嚎了几声。
这时,有一个穿着低胸装,擦着浓厚的脂粉,涂着刺鼻的香水的金发美女挤在他身边,一手搭着他的肩膀,俯身作一个性感的姿势,露出雪白清晰可见的***,媚声说:“帅哥,能不能请我喝一杯酒?”
如果是在平时,汤姆森看见如此一个长着明星脸谱,有着火辣身材的美女,一定会毫不犹疑地和她搭讪,然后带她去开房,度过一个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夜晚。
但是,此刻,他一点兴趣的都没有。
只觉得眼前这个女人俗气得可恶,甚至令人作呕,刚才被幻凌撩拨得硬了起来的身体某部分也都无力地软了下来。
于是,他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冷眼斜睨了一下她那呼之欲出的乳峰,说:“滚!”
那女人本来正在媚笑着的脸立刻阴了下来,扭着硕大的屁股气呼呼地走开了。
接着,还不断有女人上来搭讪,企图得到汤姆森的青睐,但结果都只有一个,就是只听到一个不耐烦的字“滚!”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汤姆森终于深深懂得这句中国诗句的意思了。他的妈妈是个中国女人,所以,自小也就接受过汉语教育,对于中国的诗词多多少少知道一点。
以前,他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曾经问过妈妈是什么意思。
他妈妈耐心解释给他听:“经历过无比深广的沧海的人,别处的水再难以吸引他;除了云蒸霞蔚的巫山之云,别处的云都黯然失色。若碰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其他人都再也看不上眼了。”
当时,他就有疑问,每个女人各有特色,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对其他人失去兴趣呢?那简直是太假了。
现在想来,还真是有道理!
当某个女人出现在自己视线范围里,原来其他一切花花草草真的都变得黯然失色,自己再也提不起兴趣了。
难道自己对那个叫凌儿的东方美女产生了某种情愫?
而这种情愫就是自己一直鄙视的所谓爱情?
想到这,汤姆森甚至隐隐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真的会产生爱情,害怕自己无法捕捉住那个叫凌儿的女人。
幻凌回到住处,卸下她这身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魔女装扮,拨通了澈的电话。
“澈,你在哪里?任务完成了吗?”
“呃,已经完成了。你呢?”
“呵呵,才开始呢,这个任务难度很大,而且关乎重大,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幻凌说,想起自己刚才极尽所能去勾引一个男人,尽管那是任务所需,但毕竟对澈有点愧疚。
她知道,澈自小眼里就只有她一个,当然,她也一样,他们彼此的情感世界都很单纯得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