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笔千世:“刘墨,如果你真的想救好千世的眼睛,其实很简单,只要把你的血给千世喝就好,不过呢,吸血鬼一旦开始吸血,就会停不下来,直到把你的血吸干为止……”
刘墨、老K和江鹏,都吓的面面相觑。
“你的意思是,吸血鬼每次吸血都要吸足一个人的血量才能罢休?”刘墨蹙眉问。
神笔千世:“不是,是他们一次要吸足000毫升以上的血才会觉得过瘾,正常人的血量是人体总重量的8%,假设此人重100斤,他的血就是8斤,000毫升就是6斤,你说,这人一共就8斤血,都被吸了6斤了……咳咳,在吸血鬼们的眼中,浪费是最可耻的行为。”
“照这么说,吸血鬼每吸一次血都得害一条人命?”江鹏惊恐的瞪大了双眼,如此一来,女儿岂不是成了杀人魔头?
神笔千世:“也不见得,有的吸血鬼并不坏,他们会专门养一些人类做为食物,可以从多个人身上同时采集血液,也可以从一个人身上多次采集,反正,只要他们不想害人,那人就不会死。”
“养人类作食物?这、这……”江鹏想想就害怕,不由开始脑补今后一日三餐的情景。
——他和千世父女同桌,他喝粥,千世喝血;他喝汤,千世喝血;他吃油条沾豆浆,千世用油条沾血……这血腥的场景,是不是太吓人了?
“呕……”江鹏越想越反胃,直接到纸篓旁干呕起来。
“哼,你们人类好无情!”神笔千世很恼火的发脾气,“看来你们没有一个人对千世是真心的,49小时内,如果千世的眼睛得不到医治,那就会一辈子变成瞎子。你们要是不救她,我会立刻带她离开这里,让你们永远都见不到她。”
“我救她!”刘墨撸起袖子,用钥匙扣上的军工刀,在自己的胳膊上毫不犹豫的割下一道口子。
“老大……这怎么行,要放血就放我的。”老K很担心的上前。
“走开!”刘墨怒喝一声,将流血的胳膊放到千世嘴边。
千世睡的很沉,起先并没有反应,不久,被这浓浓的血香味所惊醒,口中突然生出一对尖长的獠牙,直插刘墨的胳膊。
刘墨忍着痛楚,见到千世喝的很香,还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欣慰的笑了。
「千世,只要你能接受我,我愿意天天让你喝我的血,我的一切都可以是你的,包括我的命,千世,嫁给我好不好?」
这些话,刘墨都是放在心里说的,他不敢在此时说出来,怕影响了千世的胃口。
老K和江鹏见千世喝血喝的那么香,皆是一脸的惊恐,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刘墨就会变成人干了呀。
“她是我女儿,应该由我来医治她的眼睛才是。”江鹏拿起军工刀,在自己胳膊上划破一道血口,让老K把刘墨拉走,他要拿自己的血喂千世。
“走开!”刘墨冷声喝斥着,并不让江鹏靠近千世。
“江叔,让我帮着千世一起喝血吧,我喝了血再回到她身体里,这些血就是她的了。”神笔千世突然从九尾狐千世的大脑中钻出来。
灵本身就是嗜血生灵,如今这两人都争先恐后的放血,就算他没食欲也禁不住诱惑啊。
“你、你是……一只笔?”江鹏十分惊恐,没想到住在女儿大脑中的灵竟然是一只淡然色的毛笔。
“对,我就是神笔,江叔,既然你心甘情愿把血喂了千世,那我就不客气了啊。”神笔说罢,直接立在江鹏流血的胳膊上,笔尖对着血口猛一阵子吸取。
没多大的功夫,那只笔的笔管就装满了血。
但是神笔千世既然开了口,又哪里停的下来?将身子摇一摇,变成了一只半人高的笔,江鹏和老K一见这情形,都吓坏了。
妈呀,照这样看来,就算江鹏全身的血都给这只笔吸了也不够啊。
九尾狐千世吸着刘墨的血,神笔千世吸着江鹏的血,他们就像比赛一般,争先恐后的吸取,血性大发之时,根本无法顾及其它。
眼看刘墨和江鹏都快不行了,老K果断拿起军工刀,准备放自己的血,临动刀的时候,忽然开始犹豫,先替换谁比较好呢?
刘墨是他老大,应该先替换刘墨才是,可江鹏是长辈,是千世的父亲,若是让他有了难,千世一定会不高兴的。
老K连忙冲至客厅,把所有保镖都叫到一起。
“老大有难,需要大家的帮助,请你们每人放一碗血出来,愿意放的,升职加薪,不愿意的,直接枪毙,放完血赶紧递到老大的卧室,一定要快,要是晚了,老大出了什么闪失,你们一个也活不了。”
说罢,老K拉了一名保镖到自己面前,一下子割伤他的手,将他推进卧室,“快去替换江鹏!”
保镖完全不知道老K这是什么意思,进了房间才知道,原来江鹏正在用自己的血喂一个类似笔的‘庞然大物’,惊恐的好久说不出话来。
神笔千世知道江鹏的血不多了,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收口时,忽然看到年轻保镖的出现,立马扑了上去,将笔尖对准保镖的伤口好一阵子猛吸。
江鹏捂着伤口,晃晃悠悠的来到客厅,“老K,你快安排人去替换刘墨……”
“我知道,您放心。”老K让女仆们赶紧为江鹏包扎,自己割伤了手腕,来到刘墨身边。
“老大,让我来吧。”老K十分心疼的说。
刘墨看到老K手腕已伤,也不再推辞,谁知他想要拨开手时,却是根本有心无力,千世的一对獠牙深深的嵌在他的肉里,他怕自己太用力了,会让影响千世的食欲,“算了,我再撑一会儿。”
老K知道刘墨拿不出手,连忙对外面喊道:“快来两个人。”
两名女仆连忙走进来,看到卧室里的情景,皆是吓的失声尖叫。
“胆子小还来干什么?让男人来。”老K恨铁不成钢的教训。
“他们……他们都在放血。”一名女仆颤抖着嗓音说。
眼看刘墨身子越来越虚,老K顾不得刘墨生气不生气了,硬生生的将他的胳膊从千世的口中拽下,对两名女仆命令,“快扶老大去休息。”
“老K……”刘墨想开口说两句的,却是刚说了两个字,便直接晕了过去,他失血太多了,两名女仆连忙将刘墨扶到另一间卧室去休息。
“血……血……”千世两手在空中胡乱抓摸着,不知道刚才的新鲜血液哪里去了。
“血来了!”老K连忙将自己的手腕送上前。
千世闻到新鲜的血味,毫不犹豫的张开口,随知刚吸了两口,便眉头紧锁着推开了,“苦,太苦……”
“苦?难道老大的血就不苦吗?”老K尝了尝自己的血,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啊,也就是正常的血味,没想到这姑娘喝血还挑。
“你是说,我刚才喝的血是牛哥哥的?”千世舔了舔唇边的血,“好喝,他的血好喝。”
“可是,他的血都快被你吸干了,你还是勉强喝的我的血吧。”老K将自己流血的手腕递到千世嘴边。
“不要,太难喝。”千世推开老K的手,回味着刘墨血的味道,微笑着道:“我一直以为,女人的血是甜的,没想到,牛哥哥的血也是甜的。”
“女人的血是甜的?”老K灵机一动,冲到门外,拉了名女仆进屋。
“K哥,你要干嘛?”女仆哆嗦着叫喊。
“给你加薪!加双倍薪!”老K捏起女仆的胳膊,狠心在她的胳膊上划破一道血口,然后递到千世唇边,哄道:“千世,你尝尝她的血甜不甜。”
女仆看到千世的一对獠牙,害怕至极,想逃却又不敢逃,因为老K说了,放血的加薪,不放血的枪毙。
千世闻了闻,觉得这血一定是甜的,双手喜悦的抱住女仆的胳膊,将獠牙深深的刺了进去。
女仆死死咬着唇,不敢叫喊一声,万没想到,刘墨喜欢的女人,竟然是爱嗜血的妖怪啊。
神笔千世吸血太快,没多久,那位保镖便撑不住了。
“快把外面的血拿来!”老K对外面叫喊。
一名女仆缓缓推来餐车,上面放了约0只碗,每只碗里都装了满满一碗血。
神笔千世看到如此之多的新鲜血液,激动的立马迎上前,将自己的笔尖挨个扎进所有碗中,没过多久,便将碗中的血吸了个干净。
此时的他,笔管里的血已经快要溢出来,看上去十分骇人。
“神笔先生,还要血吗?不够我让他们再放。”老K很恭敬的说。
神笔打了一个饱嗝,“呃,不用了,100年后再说吧,这次是真的喝饱了,饱的有点犯困,给我一些白糖行吗?”
老K一挥手,女仆们连忙从厨房取来一罐白糖。
神笔千世用笔尖沾了沾白糖,一罐白糖转瞬就消失不见。
神笔搂了搂身体,将白糖与血液融合之后,又打了好几个饱嗝,回到千世面前,柔声道:“千世,我这里有好多甜甜的血哦。”
九尾狐千世收回獠牙,放开了女仆,问神笔,“有多甜?”
“你尝尝就知道了。”神笔将笔尖立在千世的唇边,滴了几滴扮了白糖的血。
千世尝了尝,咂嘴道:“怎么感觉味道怪怪的?”
“你就说甜不甜嘛。”神笔千世问。
“甜,可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