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忘忧笑了出来,“好吧!我们往前走,看哪里有可以吃饭的地方。”
云凤弦点点头,跳上马车,也不进去,就这么坐在车辕上,居然自动自发,拿起另一个押送高手才放下的马鞭,自己赶起马来了。
四周的高手,无不紧紧围护,小心地盯着他。
云凤弦全做不知,悠然唱道:“马儿,你慢些走啊!慢些走……”
水忘忧笑笑对目瞪口呆的赶车人做了个手式,自己坐上车辕,和云凤弦并肩在一起,笑吟吟道:“这歌儿真有趣。”
“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唱的?”云凤弦挺了挺胸。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唱了一首关于猪的歌,极是新奇。后来,偶尔也听到你唱歌,调子都非常奇特,歌词也很是有趣,这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云凤弦面对她,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连眼皮也没眨一下,响亮地回答:“当然是,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水忘忧忍着笑问:“那么天下第一聪明人,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到现在这个地步,你还可以笑得出来?”
云凤弦泰然自若:“我哭的话,你会放我吗?”
“不会。”
“既然哭没有用,那还不如选择笑两声,笑一笑,十年少,多笑笑,总没坏处,何况伸手不打笑脸人,就算你们是犯下绑架罪的强盗,我对你们说说笑笑,你们也不好对我太苛刻,而且……”云凤弦笑了笑,说:“我闷了这么久,晕了这么久,现在睁开眼,呼吸新鲜空气,面对阳光白云,怎可不笑,辜负这天地造化。”
“你就不挂念古奕霖,风紫辉,不怨恨云昱风吗?”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云凤弦微叹一声,复又笑道:“我知道,他们无论如何都会希望我还活着,所以我要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地活着。我这里……”她指指自己心口:“一直有他们,因为有他们在,我会尽一切力量,坚持好好活着,这样,才会有再次相会的日子。”
“至于云昱风……”云凤弦抬头看看天,淡淡地道:“他是风灵国的柱石,有着比天还要高的抱负,无论他能否救得了我,我都不会动摇我对他的信心,至少,他可以保护风灵国,对于一个国家,这已足够。”她说话时,眼睛清澈得可以映出这浩浩蓝天,朵朵白云:“人不可以太奢望,也不能要求,别人总围着自己转。自己的事,总该自己面对、自己解决,我有什么权力认为不能救我,就是天大的罪过?”这便是她近日来悟出来的生活法则,她不想再做那个执念深沉,最后身边亲密的人,死得死,伤得伤……她需要的是一个相对和谐的生活,只要不危及她要保护的东西,一切地一切,她都不会太在意了。
她扭头凝视着身边的水忘忧,那双曾让她心跳过的清眸,微微地笑道:“或者现在的你,还不明白我的话,可是如果有一天,你明白什么是爱之后,可能会体会我的态度吧……”
水忘忧默默凝望这样平和宁静的云凤弦,良久,才轻声问:“为什么对我说这么多,希望说服我?”
“说服你什么?放过我?”云凤弦耸耸肩:“你有你的责任在,为私谊而害公事,不会是你做的事。我告诉你,只是想和你分享我的心情,只是不想对你说假话,仅此而已,毕竟,你是我的朋友,你一直也很照顾我。”
“我设计掳走你,你觉得我是朋友?我对你下药,你觉得我对你很照顾?”
云凤弦笑了起来,“要捉我走,无非是因为命令和责任。下MI药,不止是为了安全离开吧!你也会想到,如果我还清醒自由,发现被带离风灵国,必会想方设法逃跑,或吸引风灵军的注意。一旦我有所行动,为了阻止我,你们将不得不对我出手,说不定就会伤到我了。在湖底时,你给我的待遇很好,现在又肯让我这样自在,真的只是被我用几句话逼住了吗?明明是你愿意在你的权限范围内,让我好过一些吧!”
水忘忧沉默了一会儿:“你喜欢把别人都想做好人,于我并无损失。”
云凤弦眨眨眼:“难道不是吗?为什么我所遇见的,不管是江湖中人,还是权场中人,全都是死鸭子嘴硬那一类?”
水忘忧忍俊不住,轻笑一声,横眼瞪她一下,竟是说不出的秋波横顾,妩媚绝世。
他们两个人,这般肩并着肩坐在一起,迎着风,驾着车,说说笑笑,哪里像是绑架犯和被害人,简直就是一对深情相对的伉俪。
顾成水骑着一匹马在前方开道,其他以秋大头为首的五名高手,环护在马车四周,皱眉的皱眉,讶然的讶然,暗自不知交换了多少个眼色。
如果说在风灵国时,云凤弦谈笑自如,是有恃无恐,期待着云昱风来救,那么,到了这里,她还说笑无忌,简直匪夷所思。
这些年来,他们也曾对付过江湖豪客、武林强者、强项官员、铁骨将军,竟是没有一个能似这个没用皇帝,这般轻描淡写,浑若无事。天大难关,于他,竟似飞絮飘萍般轻忽。
此情此境,她居然还有时间、有心情,和水美人眉来眼去,说说笑笑。而那个美得无以伦比,也厉害得世上少有的水公子,最恨得男子轻薄的水忘忧,竟然也愿同她谈谈说说,打发时间,更加让人目瞪口呆了。云凤弦对于旁人的侧目而视,早就习以为常,根本不理会别人的奇怪、惊异,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和水忘忧说说笑笑,一边东张西望,左看右瞧。肚子毕竟饿得难受,她可盼着早点找个可以吃东西的地方歇脚。
可是,一路行来,只看到无人耕种的荒凉田地、坎坷崎岖坑坑洼洼的山路,隔着老远,才看到一两间破破烂烂的屋子,路上偶有行人,几乎人人都弯着腰,似乎全都不堪生活的重负,面容呆板,眼神呆滞,看到马车来了,远远就停下,深深低下头,直到马车过去很久,也不敢抬头。“这到底是哪里,荒凉得简直像是鬼域。”
“你不知道吗?这里是本该最富有的金沙国。”
“金沙国?”云凤弦瞪大了眼:“不可能吧?”
水忘忧白她一眼,“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身为风灵国的王,居然不知道和风灵国接壤,最穷但也最富的金沙国?”
云凤弦讪讪一笑,反正凡事都有风紫辉这个万能保镖告诉她,她倒真不曾好好看过风灵国边境的各国,打了个哈哈,笑道:“我对天下大事,一向不大在意,国家也只记住了五个,这到底是什么国,是风灵国的邻国吗?”
水忘忧不知是该信还是不该信地看了她一会儿,才慢慢道:“风灵国的西边是炎烈国,两国有漫长的边境线相连,但是有趣的是,在两国相连边境线的中间还有一个百里之国,也就是眼前的金沙国。”
云凤弦皱皱眉:“不对啊!这里不过百里,想来强大不到哪里去,居然处在风灵与炎烈两大强国之间,至今无事,按理说,早该被吞并才对。”
水忘忧叹了口气,终于确定云凤弦根本不知道有关这个国家的基本常识,只得慢慢解释道:“不错,金沙国的西边是炎烈国,东北是风灵国,南边和北边则是两国相连的边境线。它是被两个大国包起来的一个小国,孤立无援,理应被吞并才对。这样的小国,按理说,无论是风灵国还是炎烈国吞了它都无关紧要,但重点在于,金沙国有一座金沙山,十年前,有人在流经金沙山的河中发现金子,于是无数人去河中淘金,金沙王欣喜若狂,派人沿河寻找金脉,最后发现在个大金矿。从此,几乎金沙国的成年百姓,都从事淘金、挖金、搬金、运金、炼金的工作。”
“我明白了。”云凤弦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又叹息一声:“这不是幸事。”
“是的,这不是幸事。金沙国的百姓坐在金山上,理当富甲天下,可是,他们却是最贫穷的人。金沙国的黄金,成了别国觊觎的目标,他偏偏被夹于风灵国与炎烈国之间,免了被诸国征伐之苦,但却受两国磨夹之难。”
云凤弦眼中浮起一片了然之色,“如果金沙国身边只有一个强国,对它或许是好事,被强国吞并,以后成了强国的百姓,或许会有一时之痛,但也会得到长久的安定,可是身处于两强之间……”
水忘忧点点头,清眸中闪过淡淡地忧色,“就算金沙只是普通的小国,那风灵国与炎烈国之间,为了比实力、别苗头,互不相让,也不会让对方成功吞并。何况金沙国有一座金山,于是两个国家都在金沙国附近布下重兵,但谁也不攻击卫国。两边都想得到金山,又都不愿对方得到金山,所以任何一边动手,都可能引发两国全面的战争,云昱风和炎烈王都是人中之杰,没有必胜的把握,谁也不敢轻启战端,但是放着金山不用、天大的便宜不占,也不是他们的习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