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啪的按下了电源,用最快捷的方式关了电脑,然后抽起椅背上的外套,带翻了椅子。好在我还顾得上关了门上好锁,不然稍有经济损失,庄盛会将我大卸八块。
我全速行驶,充满信念:我一定要比周森先到,我不可以见他,因为单喜喜的长篇大论完美无瑕,再和他纠缠不清,我便是自寻死路。可是,我却有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见到他的家,见到他的水杯,他的衬衫或是随便什么衣物,见到有他指纹的电脑或是喝了一半的白兰地,当然还有他的罗汉松。这近在咫尺的美好蓝图让我欢欣鼓舞。
我明目张胆地翻过他院子的围栏,似乎在认识他之后,跳窗翻墙是我的拿手好戏。可这满目的墨绿嫣红,鬼知道哪一盆才是罗汉松。月光下我一盆一盆地搬起,又一盆一盆地放下,指甲里灌满泥土。鬼又知道为什么周森会养一盆如此弱不禁风的罗汉松,它像是才播种不久,才只是枝桠的模样,和“罗汉”二字风马牛不相及。
没有时间再瞻前顾后,我如同开自家门般流畅地打开了周森的家门,一颗颠沛流离的心像是登了陆,好不解脱,好不自在。
依旧是干净的味道,干净到没有任何味道。
我早有了全盘计划的,时间宝贵,我本打算先去看看那日他安排我入住的客房,在那里,有一面诡计多端的窗帘,曾把我们团团围住。可是,我才抬脚,便看到鞋柜前摆放了一双……我的鞋子。那日,单喜喜突然造访,我踩着薄薄的一次性拖鞋跳窗逃离,从此,我的这双鞋子便再没有和我重逢。我几乎忘了它们,而周森也没有物归原主,他把它们就这样摆放着,像是我是这里的一份子。
那是一双好朴素的平底鞋,圆润的浅口,娇气的黑色,可是却一尘不染,比任何时候都完好干净。在我离开后,周森曾仔细地擦拭过它们。
我没有再踏入半步,就这样离开了。这短暂的三两分钟,真正枉费我适才在院子里的艰辛。
我知难而退了。再逗留下去,我怕我会走不开。
月亮藏进云里,我在夜色的掩护下,踩下油门,而如果天色不这样混沌,又如果庄盛这时没有给我打来电话,分了我的心,又或者我迟走一步,周森早到一秒……我都会看到他。他驾驶着风尘仆仆的宾利迟了我一步,大概是因为和一旁的刑海澜正相谈甚欢,他也并没有看到我。
庄盛大发慈悲给我买了宵夜,回到“合璧”却吃了闭门羹,所以给我打来电话。他还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加班也好,下班也罢,这一份马蹄糕和一碗艇仔粥,他一定要交到我手上。
我尚未恢复元气,于是借口头疼牙疼肚子疼谢绝了庄盛。
哪知庄盛一反常态,动了肝火:“毕……!好好好,爱吃不吃,不吃拉倒!你不吃,多的是人抢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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