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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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那是周森。

两年之中,我无数次“看到”过他。车速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的时候,他驶在反方向的车道上,拖着长长的残影;熙熙攘攘的街头,他在沟壑般的马路对面,等不到交通灯倒数的尾声,便凭空消失;月朗星稀的时候,不远处总有他的尾随,我的鞋跟叩打着路面,他默默和着,而我每每回过头,他总有藏匿之处。

我在天桥上,他在路中央。

他在候机大厅和我捉迷藏,而广播中一遍又一遍呼喊着我的名字,毕心沁,毕心沁请登机。

我被淹没在薰衣草田,他在房间里逛遍每个角落,摆正了我的椅子,抚平了我的床单,我回到房间后,他的余温还懒懒地来不及散去。

所以,我不确定那是周森。

赵炽在终点等我,还离着三五步的距离,便将一瓶矿泉水扔给我。

我像被砸了个七荤八素似的,弯着腰咳嗽不止,这才意识到刚刚转身而去的那个人,夺走了好一会儿的呼吸。

赵炽拍着我的背,然后替我拧开瓶盖:“我们毕总也还是有弱不禁风的时候的。找人吗?”

赵炽这一问,我才又意识到我在东张西望。

“又‘看到’他了?”赵炽见怪不怪了。

我一口气喝光了一整瓶,将空瓶子塞回给他:“这次是最清楚的一次了。”

我比划着从头顶到腰的位置:“从这儿,到这儿,上半身都成形儿的,呵呵。”

“没追上去吗?”

我翻了个白眼:“越是成形儿的,越不能追啊。摆明了是幻觉的追一追可以只当自娱自乐,这万一是有血有肉的,再万一追上了,你要我……如何收场?”

赵炽认同我,无奈地笑了笑:“走吧,这儿好歹也是我们‘永结同心’的胜地,我们随便走一走。”

远远地,王墨戴着墨镜坐在遮阳伞下,我才一瞥过去,他立即举手吆喝我:“毕大美女,她人呢?”

两年前,王墨就在这长城脚下,在那场集体婚礼中放了单喜喜的鸽子,我不管他是不是又躲去旮旯痛哭流涕,没来就是没来,不点头不摇头的优柔寡断就是罪大恶极。而几天后,他又若无其事地找到单喜喜,说三十岁,等单喜喜满三十岁的时候,会给她一个答复。

“在后边儿……涅槃呢。”我对王墨早就失去了友好。

赵炽大步流星地跨上石阶,我呼哧带喘,总是低他两三级。我抱怨:“拜托,我才跑完马拉松好不好?你这是要我铁人三项吗?”

赵炽回过头,抱歉地:“对你我还真是学不会怜香惜玉。”

“不胜感激。”我双手抱拳。

我站定身,仰视着赵炽,他无疑是个出类拔萃的男人,撒出去无疑也有的是招蜂引蝶的资本,可偏偏他只遇上许诺和我,而偏偏我们又都遇上了周森。赵炽对我说过又一次的醉话,他说毕心沁,我们两个就这么过一辈子吧,做个伴儿。他耍单儿耍了十四年,太久了。

和庄盛的赌约年复一年地拼了下来,合璧年年都赢Mr.Right那么一点点,所以庄盛的纹身还在,护腕亦还在。焦总升了我做副总,但没有人叫我毕副总,他们懒得说那个“副”字。我半公半私地给Mr.Right贴上了“热衷慈善”的标签。而合璧还真应了庄盛当年接受刑海澜的采访时,连草稿都没打的大话,一个劲儿地开分店,开分店,大小通吃。于是乎,在我和庄盛的豪赌之下,同行业的竞争者在这两三载中锐减了十一家。

赵炽萌生了移民的打算。他半句也没向我透露过,但我无意中在他的公事包里看到了有关移民的申请表格。由于他对“正义”与否的挑三拣四,所以这两年来接到的无非都是些连报都上不了的小案子,但收入也并不算坏,毕竟他还是胜率骄人的佼佼者。可离开这伤心地,也许对他这伤透了心的人来说,是唯一治本的方法。

赵炽已领先我太多,我鼓足腮帮子对他大喊:“等我,我们比赛!”

有缆车在上空缓缓爬行。我自小对缆车或摩天轮便有着荒唐的情节,那局促的方格子,是最好不过的亲吻的圣地了,氧气稀缺,所以有理由可着劲儿地嘴对嘴地榨干对方。恐高或是有被害妄想症也不怕,即便掉下去,想着还有他陪你最后一程,也死而无憾了。

那个人在缆车上,黑色T恤,深灰色的棒球帽,他帽檐压得那样低,根本看不到眉目。

我跌倒了,其中一级石阶没道理地高出一截,将我的脚尖挡了下来。

领先的赵炽再不怜香惜玉,也得下来看我一看。

那辆缆车上只有他一人,没有亲朋好友,更没有可亲吻的对象。隔着满是划痕的玻璃窗,他朝向我所在的方向。我见过这幅场景,在当年那场集体婚礼中,我俯在城墙上,见过周森这样审视着我。但那一次是我的幻觉,我眨一眨眼,他便烟消云散,可这一次,却有赵炽在我耳边从呢喃到嘶吼:“周森?那是周森?周森!”

果然,光是那鼻梁,那紧闭的双唇,就是独一无二的了。

赵炽哪里像个久经沙场的律师,他不自量力地沿着石阶向上追去,先不说他能不能追上,就算追上了,你还能弯弓射大雕把他射下来不成?他不下来,你还能人猿泰山似的荡上去不成?

我置身事外地叹了口气,赵炽却还在招呼我:“毕心沁,那是周森!你没看错,这次你没看错!”

我爬起身,掸了掸灰,调头向下走去。

等赵炽汗流浃背地无功而返时,我连奖都领完了,第二名,真是个多余的名次。我搂着奖杯挖苦赵炽:“没追上啊?”

赵炽到底还是有律师的功底:“别太得意了。你两年来看见他五百次了,你可以说是经验丰富,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我作何反应都是人之常情。”

赵炽拂袖而去。我无所事事,只好呵着哈气擦拭奖杯,顶端有一个芝麻大的污点怎么擦也擦不掉,我瞠大眼眶,掉下两滴眼泪,这才擦掉。

随着大部队离开的时候,经过缆车的车站,我生怕周森会从某一个方格子里钻下来。偏偏越怕什么越来什么,同行的一伙人一路聒噪,走到这儿还立定下来争论些什么。我不管不顾地杀出一条血路,逃命似的率先离开了。

不要见,既然是他决定再也不见,那么就再也不见。我从不否认我对他的思念,即便是排山倒海的怨念,也是真真切切地念着,但不见就是不见。即便要见,也要等我隐名埋姓,也要让他挖地三尺,等我撒丫子逃到上气不接下气,让他追到奄奄一息。苦衷,深似海的苦衷,谜团般的苦衷,到底也抵不过赐人三尺白绫般的不辞而别。

即便真要见,我也会先抡圆了胳膊甩他一个耳光:“不管你要说什么,早干什么去了?”

刑海澜从台前到了幕后。照理说,连周森都退场了,她于我更是个陌生人了,但鉴于Mr.Right走上了热衷慈善的光明大道,所以不得不和媒体打打交道。

但和刑海澜面对面,这还是久别后的第一次。我的副手请了病假,而偏巧她的后辈也患了重感冒,于是我们偏巧不巧地同坐在了她办公室的一条沙发上。

刑海澜的脖子上系着墨黑色的丝巾,她不问自答:“打了多少次的补丁了,可还是缝不平。你要看吗?我连自己都不看的,照镜子之前我就会把丝巾系好。”

我口干舌燥,埋下头打开文件夹:“这是我们Mr.Right第一次上综艺性质的节目,你确定……不会适得其反?我的意思是……”

刑海澜抢下话茬:“我不确定。我懂你的意思,综艺节目分寸一旦拿捏不好,会有损你们的严肃形象。”

刑海澜几年如一日地明刀明枪:“不过,Idon’tcare。毕小姐,我只管我节目的收视,管不着你的死活。”

我合上文件夹:“改天吧,改天我会派人再来敲定。”

“也好,不送了。”刑海澜言出必行,动都没动。

我走到门口,手都摸到门把手了,这时却注意到一旁的衣帽架上,挂着一顶深灰色的棒球帽。下一秒,被人操控了似的,我就把它拿在了手中,尺寸不大,是女人的,无疑是刑海澜的。

再下一秒,它便被刑海澜一把夺走了:“你有毛病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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