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的淡香像是一种魔法药剂,让雯雅从心底感到踏实。她无需担心形象的问题,只管宣泄自己的情绪:
“如果他决定找女朋友,为什么还到处拈花惹草,如果不是真心,为什么还能毫无心理障碍地说那么多承诺。如果他放不下外面的花花世界,要当花花公子,他爱拈花惹草就找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像你的哥哥那样,为什么要招惹我?”
说完,雯雅才察觉到在礼仲面前这样说他哥哥很失礼:“抱歉,阿仲,我不是要说你哥哥坏话。”
“没关系,他就是这样的人。”礼仲完全没有维护哥哥的意思,他轻轻放开了雯雅,推开车门:“我们出去走走吧。”
“嗯。”
雯雅跟随他走下车,她揉揉眼睛,走到了礼仲身边。这儿会,她才发现礼仲胸前被她的泪水打湿了一片,她脸上的化妆品全都蹭到了他的衬衫上。白衬衫画布一般,唇膏粉底眼线混合在一起,成了胸口那一株木槿刺绣的背景。
“我……那个……衣服都被我弄脏了……”这件衬衫在NeBondStreet标价为700多镑,如今被她当做抹脸布。
雯雅有些慌乱,她局促地看礼仲一眼,湿润的眼睛在灯光下波光流转,像惊慌的小鹿。
他解开袖扣,将白净的衣袖当做手帕,小心翼翼地擦拭她的脸颊:“没关系。你妆化了,要补吗?”
“要要要。”雯雅连连点头,打开镜子看到自己时,她被猛地吓了一跳。暗暗兴庆此刻灯光昏暗看不清楚,她飞快地用BB气垫在脸上拍几下算是补了妆。
他们所在的这条路叫parklane,礼仲之前入住的四季酒店就在附近,而海德公园更是近在咫尺——他们行走的人行道里面便是海德公园了。
伦敦已经完全入夜了,夜风带来的清凉让心中的郁结慢慢消散,静静地走了十几分钟,雯雅的心情都明朗了不少。她清楚明白不值得为秦书失落,她甚至已经做到了,这么短的时间,雯雅都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瞬间变得无情了。
对秦书也已经没了感情,大概唯一剩下的感情就是庆幸吧,庆幸没有答应和他复合。
深深地吸了口混合着草叶清香的空气,雯雅仰起头透过树叶的缝隙看伦敦的夜空:“在海德公园看日出,应该会很漂亮。”
轻缓的脚步声突然静下来,礼仲站定,打量海德公园的外围:“那我们就进去等日出吧。”
“欸?”
说做就做,在这方便礼仲倒是一个行动派,当下就真的带着雯雅混进了海德公园里面。
雯雅被吓坏了,害怕前进又不敢后退。她小心翼翼地跟着礼仲,忍不住在他身边低声说道:“阿仲,被人抓住我们会不会被遣送回国?”
“不知道,不过不被人抓住就一定不会。”
如此不确定的事,他都能信誓旦旦地说出来,礼仲也是第一人。不过最让雯雅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还觉得安心了不少,也不知道这心安是从哪儿来的。
海德公园内乌漆麻黑的,不时传来细碎的声响。虽然才想到大概是什么小动物弄出来的声音,可雯雅还是觉得心底毛毛的,下意识挽住了礼仲的手臂。
后来,他们找了张椅子坐下,礼仲告诉雯雅这里面对的方位就是东方。雯雅点点头,她从不怀疑礼仲所说的话,礼仲说什么她就相信什么。其实就算是秦书劈腿有外遇,就算她不必亲眼看见,只要礼仲告诉她,那么大概她已经相信不怀疑。
或许是太累了,雯雅坐在椅子上没一会儿便睡着了。
公园里草木众多,夜风的凉意又甚了几分,生怕冷着雯雅,他解开了雯雅绑在包包上的丝巾给雯雅系在脖子上,随后还脱了自己的衬衫给她披上。
他穿着一件打底背心,无可挑剔的身材将简单的背心都穿得像艺术品。他的右肩头有一个纹身,用《霍比特人》中提到的如尼文字体写着:MYI。
MarilynI。
雯雅和我。
每次想起她,礼仲都总是忍不住细细抚摸肩头的纹身。她出国的这些年,他就是这么熬过思念的。异国的单相思是一场找不到春天的寒冬,关于她的素描,她送的礼物,一切一切与她有关的都是让他温暖,供他温暖之物。
肩头上的刺青,就像是一个小暖炉,在思念她的寒冬里,他能随时获取温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