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飞机我就给路乔打了一个电话,约他见见面。
他是她最好的朋友,我清楚自己没资格,但我就是想知道,这些年来,她过得好不好。
没能想到,猝不及防地,我就看见她冲下出租车朝我招手。夜色里她的微笑真好看,我发疯似的想了三年,忽然就出现在眼前,跟做梦似的。
她比三年前瘦了不少,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差点就控制不住自己紧紧抱住她。可是想想自己干了那些操蛋的事,我一步都不敢挪,连看她一眼都不敢。她活得那么率真,那么纯粹,平时老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其实心肠比谁都软。这么好的姑娘,我不配她干净的微笑。
饭桌上她一直强忍着失落和路乔拌嘴。我看得出来路乔对我有挺大敌意的,我知道他也喜欢苏诉,很多年前就知道了。我想日后有他陪着她,也放心了不少。
我故意对她冷淡,如今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世故又虚伪,还不如就浑蛋到底,让她彻底对我死心。
可是她一直忍着,不爆发,我的心跟挨了刀子一样的疼。
吃完饭我打了个车去温莎家,路乔带着她一路追过来了。她拼命忍着眼泪,跟我说,求你最后一件事。
她伪装的坚强其实那么不堪一击,后来我听到她说,让我见那女的一面。
我多想告诉她,其实没什么女的,从始至终,我谢磊他妈只爱过苏诉一个人。
可是好些个话,哪怕心里想过一千遍一万遍,但是说不出口。就像我从来不敢告诉她,在英国的这些年,我到底有多想她。做梦都是她拽着我校服袖子神采飞扬地说着话的样子。
回国后的那么多个夜里,我只敢把自己关在房间,看着她的照片出神。
我钱包的暗格里有一张她的照片,拿宝丽来相机拍的。那还是在我俩刚好的时候,我管她要的。一开始她死活不肯给我,说脸照的太白了不好看。后来还是我抢走的,为这事她差点拔了我自行车上的气门芯。
她就是这样一姑娘,全世界在她面前都显得暗淡无光。
这么多年过去了,照片有点褪色,可她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动人,想起她见过温莎以后在咖啡厅外苦苦哀求我的样子,我都忍不住要骂自己真他妈是一挨千刀的。
全世界最好的姑娘爱上我,我还伤害她。
我曾发过誓,一辈子都不再让她流泪。可是我现在做不到,再也做不到了。
沈家浦找到我,要和我交换条件。他说他能救我爸妈,但他要苏诉。起初我以为他只是借此离间我俩,当时我就想着,算了,我就再坏点吧。坏得彻底点,她就不再记得我曾经的好。
所以我说,好吧,我来把她骗到你面前。这话看上去简单,说的时候,我心乱如麻。
我不知道他们之前就见过,更不知道沈家浦会约她在什么该死的宾馆。
她终于如我所愿地开始恨我,可我却忽然发现,其实最他妈没出息的那人是我,走不出过去忘不了对她感情的那人也是我。
我亲手把她送到沈家浦面前,然后跟个傻,逼一样每天都痛不欲生。
慢慢的我就听到些风言风语,说她和沈家浦在一起了。我说不出那种感觉,就像第一次温莎跟我说可以救我爸妈,但要我爱上她的时候一样。我不想,但为了我爸妈能早一天脱离那个不是人待的地,我只能试着接受她。
我忘不了苏诉,但又想到如果她和沈家浦在一起能快乐,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里拼命说服自己,别在想她了。
我在医院里,第一次跟她提起我的爸妈。
那段不太美好的记忆忽然席卷而来。从小我就只知道,我爸妈很忙,忙到没有时间跟我一起吃饭,没有时间给我开家长会,更别提带我出去玩。
我的童年几乎是一片空白,那个时候我就在我家院子里疯跑,好像跑起来就可以暂时忘记孤独的感觉。我想像自己变成风,然后可以逃离这幢房子里的一切。
后来上了初中,我不会和人打交道,对着谁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那时候老师不喜欢我,班里的男生也不怎么待见我。每年都只有到运动会的时候才能想起我来,我知道他们无非就是想让我拿几个第一,于是也就更懒得理他们。
我一向也不怎么喜欢女生,每次看着她们涨红了脸支支吾吾地就觉得没来由的心烦。可是苏诉不一样,她带着一脸决绝的表情闯进我的生活,把我十多年来一成不变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从此我的脑子里就总是她,横冲直撞地把我推倒了还跟个女英雄似的。
我就这么爱上她了,毫无还手的余地。
上了高中我爸妈更忙了,而且我家离学校又远,我妈提出干脆让我住到王阿姨家。我都是王阿姨带大的,特小的时候一个人在那么大的屋子里害怕得睡不着觉,我就非拉着王阿姨陪我一起砌飞机模型,还不许说话,一坐就是两三个钟头。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王阿姨跟我,比我和我爸妈还要亲近。
但成长过程中,谁都也免不了想要引起自己爸妈的注意。
还记得有一次我妈到王阿姨家看我,那时候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见过我妈了,她给了我好多钱,仰着头看我想摸我头发,被我躲开了。她说我儿子都长这么大了。
那时候我心里其实挺不屑的,我早就长大了,只是她看不见而已。
后来我跟她说我交了一个女朋友,什么时候带你看看。
我妈没什么反应,淡淡地说,现在谈女朋友早了点,别影响学习,断了吧。
那时候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她说出来的话。
再后来我一赌气就把苏诉带回王阿姨家,告诉她这是我妈。虽然是个谎言,但我们像一家人一样围着桌子吃饭,哪怕条件没那么好,我也希望能一直这样下去。
但我知道,从我在一样跟她说了那些话开始,我们这辈子就再也没可能了。
十月份的某一天,几个在英国上学时的朋友约我去夜店。一般我是不去这种地的,但那天我就说单纯地想喝点儿酒,所以就跟注定似的,鬼使神差地去了。
那天是我俩认识整整五年的日子。我竟然在昏暗的过道里看见了她。当时我就跟毛小伙子似的,紧张得要命。我紧紧地拉着她,不敢放手,以为自己在做梦。我生怕一松手,就再也见不着她了。
但我没想到,她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沈家浦。
她跟着沈家浦走了,我一个人怔怔地愣在原地,看着沈家浦拉着她消失在尽头。我忽然靠在墙上放声大笑。
真他妈真是我的报应。
后来回到座位上我又喝了好多好多酒,把他们都给吓着了,可是喝了这么多酒我依然特别清醒地看见她跟着沈家浦离开了。
我追出去,又一次死死地拉住她。酒劲一下子冲上来,我不顾一切地朝着沈家浦喊。我不想为了救谁一忍再忍了。我忍了这么久,快要坚持不住了。
在英国的时候,每次听见她疲惫但还要强装兴奋的声音,我就告诉自己,忍忍,再忍忍就过去了。
每次温莎发脾气,无理取闹,我也告诉自己,再忍忍就过了。
可是忍到最后我要看着我这辈子唯一爱的人和别的男人走,我真的再也忍不住了,我谁都他妈不管了,我只想放弃一切跟她在一起。
可是她回过头,看着我的眼神比刀子还冷。
要不是这样的眼神,我差点都忘了,是我亲手一次又一次把她推开的,是我伤透她的心把她送到别人面前的。我竟然还可笑地想要抛弃一切,其实我早已经一无所有了。
最终我放她走了。
我只希望从今往后,她能过得更幸福。以此来提醒我,我是多么愚蠢的蠢货。
老早之前,我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了沈家浦。我让他以公司的名义开一张支票给她。
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我欠她那么多,现在只能用金钱来弥补。我知道她不稀罕,我也为此看地自己。可是除了这点破钱,我还剩什么呢?
但是我紧接着我就反悔了,我把支票要回来。沈家浦以为我舍不得,当时给我支票的时候眼神里充满了鄙视。
我不是舍不得,为了她,我连命都舍得,更何况是钱。
只不过我深深地明白,如果我把钱还给她,我们之间就再也不会有一丁点交集了。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欠她的。
就算是她想起我来恨得咬牙切齿,就算是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我是一背信弃义的小白脸,但也总好过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冷冷地说,我已经忘了你了。
温莎提出结婚的时候,我没反对。我知道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她,那如果温莎愿意跟这样的我过一辈子,我就陪着她过一辈子。反正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新娘不是她,那是什么别的人,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订婚前一天我忽然就想回高中第一次见到她的那片操场上看看。以前我一直想带她去放烟花,但她觉着害怕。这次,我就自己放给自己看。
听到她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可是哪怕是幻听,她叫的人都是路乔。
当我意识到那根本不是幻听的时候,疯了一样地跑向围墙。我什么都来不及思考,我看着她躺在地上的样子,心脏就像被人狠狠撕裂了一样。
我机械地一下一下挥着拳头,看见什么打什么。
后来我感觉尖利的东西插进自己身体里,那种疼,比起失去她的疼,根本不算什么。只是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释然。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我终于可以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顾虑了。
这种感觉就像化身成风。她挣扎着看着我,最终还是叫出我的名字。
她的声音轻得像是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散,带着哭说她原谅我。
这足够我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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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我在这里,明天以前】
南方的春天比北方来得早,我挺庆幸自己在这边过了个冬天,而不是度过整个夏天。由此可见公司的安排还是非常具有人性化色彩。
不管怎么说我也只是一旱鸭子,南方的冬天虽然比北京潮湿,但毕竟暖和不少。可如果是夏天我恐怕真的吃不消。
杭州的任务告一段落以后,我准备动身回北京。电话里我们老总情绪显得挺高涨,说我一回来立马给我提升小组长。
我打小就是一官迷,所以即便只是个小组长也让我兴奋半天。
早不早地收拾完行李,这边的同事就开车把我送到机场。我这位同事没别的优点,就是特会未雨绸缪,于是当我安安稳稳地坐到候机口的时候整整比航班提前了一个小时。闲来无事我就拿着笔记本上网。
不经意间扫到两个月前白筱惠给我发的邮件。她在美国过得还行,据她说是一种特别清心寡欲的生活。我想可能跟我眼下的状态差不多。
来信上提起路乔,她问我路乔最近还好吗。
当时我挺模棱两可地回复了她。倒不是我不想告诉她,是我真的也不清楚。因为每次路乔的反应都和电话里方潇跟我说的不一样。
方潇说他依旧和那姑娘眉来眼去了大半年了,感情生活始终不见起色。我也问过路乔,可他就是一口咬定,根本没有的事,全是方潇一手捏造的。
但是我太了解方潇了,即便她又这份心,也绝对没这个智商。
想到方潇,我连忙掏出手机给她打了一电话。回北京的决定做的特别突然,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任何人。
她得知这个消息以后显得特震惊,一番扼腕叹息,然后开始一通埋怨我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她说她正跟着她们家大猩猩云游四海呢,刚好不在北京。
我笑着回敬她,我说您好好游,小心别闪着腰。
方潇再三保证挂了电话就改行程,争取二十四小时内出现在我面前。
后来没一会儿我就登机了。飞机比预定时间要早到,下了飞机往摆渡车上走的时候我发现今年北京的春天,比记忆中哪一年来的都早。
三月中旬的风,竟然和煦得一塌糊涂。
我的头发长长了,披在肩上,懒洋洋地被风吹到脑后。这样的风,就跟情人的手掌一样温柔。我模糊地看见风中有一张脸,眼睛亮亮的,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很快就消失在风中。
整个机场大厅熙熙攘攘的全是人,我深吸一口气,忍不住在心里呐喊,我苏诉又回来了!半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
我想对于我的回归最高兴的应该就是我家楼下的张大婶了。去年秋天走得太匆忙,估计没我在的日子张大婶少了好多茶余饭后跟周围邻居们的谈资。但是我又回来了,她又可以尽情地接着议论我的闲话,想想都替她高兴。
我兴致勃勃地拎着箱子往前冲,就在出航站楼的时候,忽然看见一双锃亮的皮鞋在我面前站定。
我抬头,眼前的人带着若有似无的微笑,伸手接过我的行李箱。
我愣了一下,不过很快恢复了镇定,转而也对他露出淡淡的微笑,跟他打招呼。
“好久不见,沈家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