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驭风回德国之前,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起因是辛月绞尽脑汁地想给他带点他喜欢的家乡特产过去。在她眼里,一个人在异乡打拼,或多或少都会感到孤单的,偶尔会想念家乡的风土人情,却不知对于在德国生活多年的沈驭风来说,早已适应了一切,并不需要这些东西。
但她有她的坚持,这是一份心意。
辛月的妈妈苏言是个心灵手巧的女人,烹饪尤其在行,辛月从小跟着她学了不少真传,烧菜做饭甚至做点心的手艺都很出众。此前沈驭风回国的时候带了些德国的传统食物比如干酪、香肠什么的,给辛家二老也送了一些来,当作是小小的见面礼。
德国香肠的品种繁多,跟中国人吃惯的口味又有些不大一样,沈驭风送来的这一种据说是当地很有特色极受欢迎的一种,只是辛妈妈也不知该怎么做比较好吃。
辛月尝了一点点肉质本身的味道之后,揽下了这个艰巨的任务。
她把肉肠切成丁,买来的红色甜椒剁碎放盐、糖、豆豉酿成辣椒酱的形式,最后放了一点点朝天椒调味,炝锅之后把肉肠丁和酱料炒到一起,出香之后盛到玻璃容器里,炒肉或做干锅菜肴的时候舀一勺放进去,或是单作下饭的菜,香味浓郁,口味层次感丰富,辛妈妈他们吃了都说好吃。
辛月乖巧地盛了一小罐给沈家送去,后来听沈母说那天的晚饭沈驭风因为桌上多出的这一小碟肉肠丁多吃了一碗饭,幸福感顿时胀满辛月的胸口。
原来他也喜欢她的手艺,只是可惜还没机会吃一顿她亲手做的饭就要走了。
想了想,辛月觉得用这个作为临别的礼物也不错,让沈驭风带到德国去,他工作忙,胃口不太好的时候吃点这个下饭,也是很贴心的吧!
于是在机场送别的时候,辛月很小心地拿出用盒子包扎好的两个小玻璃罐放进沈驭风随身带的行李袋中,腼腆地笑道:"你爱吃这个就带一点去吃吧,下回回来我给你做其他好吃的!放心吧,我已经包扎好了,一定不会翻倒漏出来的!"
沈驭风蹙眉不语,实在觉得有点累赘。他又不是头一回出国留学的毛头小伙还会眷恋家乡的味道,哪里用得着这么大老远带两瓶这个去!
辛月今天又抹了浅玫瑰色的唇蜜,跟以往的似有不同,晶亮诱人。
沈驭风觉得她就算主动贴上来奉送一个吻,也比这两瓶东西要实在。
这段时间约会的机会有限,两人连手都没怎么牵过,更枉论是吻。
她的初吻...还在吗?都说初吻是奶糖,其后的就都是白砂糖了。
他突然很想尝尝她的这颗奶糖,于是跟父母道别,拉起她的手道:"登机还早,陪我去那边坐一会儿!"
辛月柔若无骨的小手被他握在掌心,那温度几乎融化了她。
脸忽的就红了,内心满是欢喜。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牵着她走,手心贴着手心,她的所有感官好像都集中到了那一处。
她真的舍不得他走,也很想多陪他一会儿。
可实际上沈驭风并没有跟她一起消磨太多的时间,绕到机场中心的巨柱后面,他便遵照心中所想,俯身吻住了她。
樱桃味的唇蜜和她唇上本身的香甜被他含入口中,在唇间辗转回味。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甜美,果然像奶糖一样软滑又有弹性,一品就上瘾,都不想放开了。
他应该早点吻她的。
辛月却被这突来的吻给吓傻了,这可是人来人往的国际机场呢,一向矜持温雅的沈驭风怎么会在这里俯身亲吻她?
而且这还是他们的第一个吻...
感觉到他的舌头刷过她的唇瓣,抵到了她的牙齿,她本能地把小嘴张开了一些,甚至不由自主地伸出小舌碰了碰他的。
他的气息带着剃须水的清冽薄荷味和木质香调的男士香水味沁入她的四肢百骸,通电般的酥麻感细细碎碎地流遍全身,辛月的确是第一次尝到亲吻的滋味,而且是跟自己喜欢的男人。
原来感觉是这么难忘这么好的!
她留恋这种感受,留恋沈驭风这个人,好希望他就永远这样吻着她抱着她,不要再离开她的身边了。
可是美好的感觉总是特别短暂的,沈驭风刚刚感受到她的回应,就收回了想要进一步深入的念头,离开她的唇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两人的距离回到之前的那样,迷醉也仿似只停留了一瞬间就从沈驭风的眼中褪去。
"以后不用抹唇彩了!"他用拇指擦去她唇上残余的锗哩,她的唇形和颜色本就很美,不需要那些雕饰,况且今后他会尝尝品味她的美好,不想每次都隔着一层化学物质。
他的声音有一丝暗哑,未经情事的辛月或许不懂这意味着什么,但是他自个儿知道那是身体里的欲/望在浮动。
是不是太久没有女人了,只是一个吻居然就让他有些失控!
辛月脸红如天边晚霞,都说不出话来,只是看着他点头。
"早点回去吧,我走了!"沈驭风重新拎起旅行袋冲她挥了挥手,下次再见面,就是未婚夫妻了。
辛月还是点头,眼看着他走远,懊恼竟然没有跟他多说几句话,满脑子都还是刚才那个吻。
他吻了她,他竟然...吻了她!
事实上这个吻也让沈驭风回味,但他在安检的时候却遇到点麻烦,工作人员扫描出他包里的东西,立马对他道:"先生,辣椒酱不可以带上飞机,请您托运或者丢弃!"
沈驭风一愣,显然也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条规定,回头看了一眼人流如织的值机柜台和安检通道,托运基本不考虑,这东西本来也很累赘,他想也没想,就从旅行袋里拿出来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箱。
他是还挺喜欢那味道,但还没有贪恋到要千里迢迢带在身边,魂牵梦萦的程度。
两人再见面的时候已经临近圣诞节,沈驭风不仅辞去了德国的工作,还从沈达手中接过了沈氏的企业,重新调整结构之后准备上市,当然辛家的杰华实业也是必不可少的。
辛乐风并没有不乐意的意思,他跟沈达的观点一致,今后的世界都是属于年轻人的,他们有新观念和昂扬的斗志,赶得上这个时代的潮流,他们老一辈人总是要退居二线的,没必要把公司捏死在手中。
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今后就是一家人了,沈驭风的能力他并不怀疑,只有一条,就是希望他能善待自己的女儿。辛家跟辛乐风平辈的人大多早年就移民去了加拿大,辛乐风的心脏也不太好,需要做一个心脏搭桥的手术,听说渥太华有比较先进的技术和医疗条件,就想着等女儿婚事办好就到那边去治病和长住。
沈驭风为了稳固两家人对这桩婚事的信心,回国的第二天就拉着辛月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有点仓促,除了户口本,连合影照片都是当场现拍了贴上去的,两个巴掌大小的红本到手,辛月还觉得有点不真实。
她就已经跟沈驭风成为夫妻了。
情绪很复杂,她一时有些说不上来,但开心是肯定的,还有些小小的惶惑。
他们是不是进展的太快了?交往了一年的时间就结婚,见面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出来,他回德国去的这些日子,他们靠越洋电话和聊天工具联络,但其实也只是每次寥寥数语。
沈驭风太忙了,她又怕会打扰他。
他的反应不算热络,有时还会有些小小的不耐,她甚至仿佛能隔着电话线看到他微微蹙眉的习惯动作,可他还是很绅士,温和的语调如三月春风,让她舍不得放下听筒。
想着想着,心头漾开的甜蜜滋味还是占了上风,沈驭风是她仰慕多年的男人,从父母的口中,从很多的侧面信息,她已经对这个男人了解了不止一点点,而后来的相识相处也让她确定了自己的心意。
她是真的喜欢他,甚至那个亲吻过后,她摸着扑通乱跳的心跳觉得那种难言的感受就是爱情了。
她爱上沈驭风,爱上了自己的丈夫。
真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