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胜者为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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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华黎确实与魏国尉迟姓氏的人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她可以光着脚坐在冰天雪地里啃食带血的肉块,她可以拨开死尸寻找腐烂尸体上的值钱东西,她也可以带着一帮子属下跟敌对的土匪们血拼,目的有可能仅仅只是为了一包糙米、或者一匹马,她没有“上等人”的血统,更没有“上等人”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她的目的很简单——填饱肚子,然后活下去,活下去,然后填饱肚子,没有原因,只有结果。

他们是从百里以外的越国而来,越、吴、菖、高、丰、迂,六个小国分别位于金、魏以北,国土面积加起来也不过大魏的四分之一,十四年前,大金先帝金谋收北齐时,曾试图派兵攻占菖、迂两国,但遭到魏国派兵援助,自此,这六国表面上独立,实则为金、魏两国的附庸,越、吴、菖一直向魏国纳贡,高、丰、迂则每年向金国进贡,连年不断,民商通行,甚至于关税也不敢向这两国收取。

越国最近两年内,夏旱秋蝗,天灾不断,难民四起,还有瘟疫流行,可以说民生是破败不堪。灾民四处流向各国,但限于金、魏两国闭关不许灾民入内,因此不少越国百姓均流于金、魏两国夹道之中求生存,有胆者横马抢劫,即成土匪,无胆者,乞讨躲避,饿死荒野。尉迟华黎即是其中有胆者之一,没人知道这女人是怎么收服手下那些男人的,唯一知道的就是她的武功了得,胆识了得,基本上谁也没怕过,可惜胆识跟运气并不成正比,最强悍的未必就是最厉害的,这话如果换作十天之前,任谁说尉迟华黎都不会相信,可十天之后的今天,当她开心地左手拎着一只烤羊腿,右手拎着一个酒坛子时,她真信了,聪明确实是有聪明的好处。

“喂,你到是还有点用处嘛!”一屁股坐到金云溪的面前,并不管地上是不是很脏。

金云溪靠着火堆,虽已是初春二月,但春寒却不比冬寒强多少,“是你胆子够大,敢抢军用粮仓,我不过是告诉你位置而已。”

“啐,什么军用、民用的,管他奶奶的,喂——是谁的?”下巴朝金云溪的肚子努了努,虽然还看不明显,可相处了十多天,这点事她还是能看出来的。

金云溪望望自己的小腹,笑得温柔,眼眸被火光照得闪亮,“我说了你可能也不信。”

“那就说说看啊。”咬一口羊腿。

“他(她)父亲也姓尉迟——尉迟尊。”

“哦,哦?尉迟什么?”

“尉迟尊。”

“魏国那个?”在她的记忆中,叫尉迟尊的似乎只有一个人。

金云溪的头刚点下来,尉迟华黎就扑哧大笑起来,前仰后合地笑掉了嘴里的羊肉,肉沫子还喷到了金云溪的脸上,金云溪擦了擦脸上的肉沫子,不知为何,她也觉着好笑,是啊,这确实是个很好笑的笑话,一个土匪婆居然敢说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皇帝的,“知道他(她)的舅舅是谁吗?金宏——金国的那个金宏!”

尉迟华黎抱着肚子笑倒,天啊,她就说这个女人是疯子吧,这世上有那么好命的女人吗?丈夫是新登大宝的魏帝,兄长是号称霸王的金帝,要真是这样,那她现在在这里干吗?

“好笑吗?是真得。”金云溪双手捂了捂两腮,从小习惯了笑不露齿,没试过这样仰天大笑,不大适应。

“我真有点喜欢你了。”尉迟华黎用力拍了拍金云溪的肩膀,她用力拍谁通常表示她对这人感觉不错。

原来这真算是个笑话,脱离了与他和兄长的关系,她什么也不是,什么也算不上,没人认识她,也没人理她说了什么,尉迟华黎把她当疯子,金、魏的边关守军也把她当疯子,原来一当做了最终的选择后,就再也不能回头了,即使有点后悔,即使想回到从前。自由果然不简单啊,就像现在,她很自由,没有争权,没有压抑,却要为了下顿饭你拼我抢、你争我夺,活在这世上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大姐、大姐,不好了。”小四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

“怎么了?”尉迟华黎呷一口酒。

“元山——元山寨的元老大派人来了。”

“哪个元老大?”继续喝她的酒。

“就是吴国边界那个有三千多名弟兄的元老大。”

“他?他派人来干什么?这里又不是吴国!”

“不……不知道,不过看起来挺凶的,大姐……”一脸的担忧。

“瞧你那熊样。”将酒壶扔给小四,拍拍屁股上的杂草。

金云溪本也想起身跟着一起去,却被尉迟华黎及时制止,“你长这德行爱招男人,别跟着添乱。”

没想到红颜到哪里都是祸水,这真是……让她无话可说。只好坐回火堆旁,呆呆地望着干树枝被火烧得劈啪作响。

没过一刻,尉迟华黎便回来了,身上还带着星星点点的血渍。

“没什么,就几个不要命的喽罗。”拾起地上的酒坛仰脸躺枯到草地上继续喝,酒液滑过嘴角流到沙土上。

“我又没问你。”给火堆添柴木。

呼哧一声,尉迟华黎坐起身,单手指着金云溪的脑门,“别给我装清高,你那张脸上明明就写着问题。”

“你识字?”

“去!”她不识字,一时口误,都是受这个女人的影响,搞得她现在文不拉及的,“明天赶快带着你的人滚蛋。”说完仰头倒下。

“你把元老大的人打了?是不是怕连累我们?”继续往火堆里填柴。

“我是怕你们连累我和我的兄弟,瞧瞧你那帮人,老的老小的小,除了吃还能做什么?”

“你不把事情都说出来,别人怎么帮你分忧?”把半生的羊肉放到火上继续烤。

支起上半身,看了金云溪半天,“我真想知道怎样才能让你吓得尿裤子?”

转动着树枝上的羊肉,“下辈子吧,这辈子是不大可能了。”活了这么多年,直到这几天才发现自己是这样一个不怎么会哭、笑的木头人,或者说皇家里大半是她这种不懂哭笑的木头人。

“啐!”放下酒坛,“那个元老大派了俩喽罗来,不过是为了告诉我,让我赶快滚出这片荒地,他说这里是他的地盘,让我把昨晚抢的粮食全部交给他,否则——我们一个也跑不掉,然后……我就把那两个喽罗的胳膊给卸了,这两个混球,以为我是女人就好欺负!”啪啦——将酒坛子扔出半丈远。

对于这些附属小国的人文、地理的认知,金云溪很是自信,但一说到帮派、土匪、打打杀杀,她就没办法了,其实自从昨天抢了魏国边关的暂时粮仓后,她就一直寻思着下一步要怎么办,回魏、金国对于目前的她来说都是不可行的,一来两国边城皆已封锁,二来这里没人认识她,即便她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相信她的身份,再者,就算回到魏国,万一某天她暴露了,若是又恰好逢金、魏两国开战,她深信作为帝王,尉迟尊会选择些什么,这无关男女之情,关系得可是魏国的官民一心,这个道理同样可以套到兄长的头上,收留逃回的妹妹,即便金国朝臣说不上什么,可万一两国因此起了战端,弃边疆数万百姓的性命不顾,只为了自己妹妹的安稳,即使这一切实际上与她没有半点关系,可如果事情发展到了那一步,一切罪过肯定都将由她来扛……

“你想不想找个安稳的地方盘踞下来!”

尉迟华黎瞅了她一眼,眼神相当不屑,这不是费话嘛!

“你可知道我们现在待得这个地方离越国的都昌城有多远?”从地上捡起尉迟华黎的匕首,慢慢切着熟得流油的烤羊肉。

“这里离都昌城一百多里,离吴国的臼城三十多里,离魏国的祁羊城十多里,离金国的西省边界碑二十多里。”卟啦卟啦地叙述完后,觉得自己最近有些太听她的话了,这女人看起来瘦小柔弱,说起话来却又总是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这让她相当讨厌,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犯了哪门子的贱。

“落风……你可知道这附近有个叫落风的小山?”她不敢确定,毕竟只是从娘亲的残卷里偶然读到过,是否真有其山她并不大敢确定。

“有,就在北面没几里远。”懒得给她多作解释,火堆上烤得羊肉更诱人。

“真得?”挡住她伸过来的手,不让她拿火堆上的羊肉。

“是啊!”啪得拍开金云溪的手,这女人真够烦人的,整天问东问西的。

抚着被尉迟华黎拍红的手背,但笑不语,原来她没记错,那么也就是说,残卷上记载的相应的地理也就不会差到哪里去了,“落风山……落定风尘,倚山为王。”

“喂——疯子,我话说前头啊,明天一早,赶快带着你那帮老老小小的滚蛋,省得连累我们。”撕下一块羊肉入口,大嚼起来。

金云溪也是学着她的样子撕肉,可惜力道不够,撕不下来,最后只好拿匕首割。一边嚼着烧肉,一边仰头看向头顶上的夜空,满天星子闪烁着,像无数滴被太阳映照的水珠,忽明忽暗……她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里还会有这样的经历——以地为床,以天为被,身边还挨着个打家劫舍的女土匪,而且还是个不怎么喜欢她的女土匪。

抚摸着还没怎么外凸的小腹,不管未来怎么样,她绝不言弃,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族又如何,眼前这帮难民哪一个不是如此?难道只是因为她的身世不同,就非要高人一等?没用的,落魄就是落魄,这怪不得谁,如果她能隐忍着继续留在尉迟尊身边,享受他的宠爱——不顾未来的宠爱,她今天可能正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吃着太医开的补品,继续享受着她皇贵妃般的尊崇,然而她选择了逃脱,选择了自以为是的自由,不管是对是错,她都必须自己走过去,她跟娘亲不同,娘亲选择了一辈子守在丈夫的身旁,不管受了多少委屈依然如故。她跟干娘也不同,为了感情上的干净无尘选择独善其身。现在,她还不能正确地定位自己,或许临死时,会有人给她下定论吧?不过——她相信自己绝对是个“不安于室”的女人,因为——这世道本就不会让人安于室,女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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