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指,话说可不可以看在我这么辛苦努力码字的份上……稍稍的赏个脸看看顺便动动手给个留言?表霸王啦~本书每天更新哦,要是觉得还对胃口就放心跳坑吧放心收藏吧!】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李维亦刚好也醒了。看着李维亦近在咫尺的脸,我眨了眨眼。李维亦也眨了眨眼。
我笑了笑,却几乎是咬牙切齿的挤出几个字:“李维亦,你的手还要抱着我多久。”
虽然披风挡住了看不到,但是本身很敏感体质的我,只要别人稍微碰我我就会不自觉的感到紧张甚至肌肉紧绷。而我也是醒了才发现李维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侧对着我睡着,而且他那只行动自如的左右正安逸的放在我的身上环抱着我的腰!
李维亦又眨了眨眼,似乎才清醒般的发现了现在的状态,倏地把手收了回去。原本他的手臂弯曲的搭在我的肚子上,收回去时也没有刻意变换手臂的姿势,于是……李维亦的手便从我身体最敏感的地方划过。没了压着我肚子的手臂我瞬间跳了起来,指着李维亦:“你……”
“我绝对是无意的。”还不待我说什么,李维亦便一脸无辜信誓旦旦道。我咬了咬牙,李维亦这厮以前从来不会摆出这种无辜的表情啊……难道最近被我带坏了么。
李维亦揉了揉右臂,“奇怪,我的手怎么会垫在你的头下面?”
想起昨晚的事,我眼珠转了转也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不好意思,我这人没了枕头就睡不着……可是没想到你这么体贴,昨晚竟然直接把右臂伸过来给我当枕头所以我也不好辜负了你的好意不是,所以就……真是委屈你的右臂了。”
“没了枕头就睡不着?我看你前天睡得也挺好。”
“非也非也,我前天不过是闭上眼休息了一晚,却是没有睡着的。”
“……既然如此,我都被主人您睡了您是不是该对在下负责啊?”
“咦?”我故作惊奇的睁大双眼,“我有睡了你么?我怎么不知道?”
“……昨天我的右臂给你当了一晚枕头,现在手臂还是酸的难道还不能证明什么么!”
我心中撇嘴,切,听你昨天晚上叫舒云微那样,鬼知道你在皇宫有没有跟舒云微在一起过,说不定你的一双手臂早被她枕过无数回了,现在竟然还就这事说被我睡了!怎么突然发现李维亦的脸皮这么厚了呢……“嗯,好吧。放心,我答应你的会做到的!”
李维亦的眉心似乎抽了抽,“主人,既然昨晚小的用右臂给您当了一碗的枕头,那三千万您看是不是……”
“哦……”我做出恍然大悟状,“原来你想要以身抵债啊。可是你本来就是我的人,主人睡不好做下属的用手臂给主人当枕头枕一晚也是分内之事啊,怎么你还想讨价还价么?你要知道,这天下可没有谁能一天拿到一两工钱啊。”
李维亦眉心又抽了抽,我猜他应该在腹诽如果不是我坑蒙拐骗他也不至于会落到现在这样的下场。其实最重要的是我口说无凭他随时可以反悔,但目前他不是我的对手,反悔的下场很有可能和昨天一样——被我一脚踹过去。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李维亦绝对是俊杰中的俊杰,不然看他在他不受宠的老爹眼皮底下活了这么多年还安然无恙甚至风生水起就知道。
“唉……命苦,看来只能被白睡了。”似乎觉得说不过我,却又不肯就此罢口,李维亦边收拾披风边喃喃自语。说是喃喃自语,但那声音足够我不用内力便能听到了。
我笑嘻嘻上前,“你要是觉得亏了我就睡回来呗。”
闻言李维亦上下打量我两眼,最终不感兴趣凉凉道:“算了。身上没有二两肉睡起来硌的慌。”
这回轮到我眉心抽搐了。硌的慌你还把手搭在我身上!你妹啊!虽然我并没有真的打算让李维亦睡回来,可是被他这么打击很不爽啊!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我虽然瘦好歹身材也是匀称适中绝对没有骨感美的倾向好不好!
我还想说什么,却见昨天那老叟已经从里屋走了出来。老叟看到我们明显的一愣,“如今天色尚早,二位怎么不多歇息歇息……”说着说着,老叟又是尴尬一笑,“瞧我,二位在地上睡了一整夜定然是睡不好的,想必是想早点起来赶路回家的吧!”
我微微笑了笑,刚刚那些暴躁等等负面形象瞬间消失不见,展现在老叟眼里的是一副十足的大家闺秀模样,“多谢老先生收留我兄妹。这是家兄的披风,因为途中遇到一点小小的意外如今已经有些破了,不过老先生若是愿意还是能改成衣服穿的。或者有其他来往的过路人,老先生也可以将它卖了,这可是几十张狼皮制成,厚而暖。也还是值得点钱的。就算懒得做成衣服随便补补也依旧能当披风。我兄妹无以为报,只好将此披风作为答谢赠与老先生了,希望老先生不要推辞。”
老叟待要说什么,我已经将李维亦的披风放在了老叟手中。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老叟好心收留我又肯将唯一的床让给我们就足以证明老叟的善心。别人对我不好,我可以淡然处之,可以漠视;可是对我好的人哪怕只是无心我也想为他做点什么。面前的老叟就是这样。他年纪大了,既无钱财也无人养老,本来就孤孤单单清清冷冷的生活,若是哪一日不小心病死了或者冻死了这绝对不是我所希望的。况且老人还心心念念的等着他的孙子,希望李维亦的披风能伴着他熬过寒冬等到他的孙子归来。还有一点,反正用来报答老叟的也是李维亦的披风,我丝毫没有损失嘛。嘿嘿……
老叟最终当然是收下了那件披风。李维亦一直都在旁边淡淡的笑着看着我们,虽然他笑的有点僵硬,而我也似乎能听到他咬牙切齿的声音。不过风度这个东西,只要是从世家大族里面长大的应该都不会缺乏,尤其是李维亦。所以不管他有多么不爽,他也依旧努力保持着仅剩的风度淡淡的笑着。
李维亦的风度也只维持到我们离开村子便瞬间消失无踪。“小舞。为什么要把我的披风送人?”
“亦。”我看着李维亦眨巴眨巴眼表示无辜,“你看,那老人家多可怜啊。大冬天的还穿那么点,他又不像我们会武功,万一冻病了这荒村野岭连大夫都不好找,那他还怎么能坚持等到他孙子回来呢?况且他昨天还准备把唯一的床让给我们,人家对我们这么照顾你也不忍心不报答人家吧?况且太傅不是说过要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么?我这是按照太傅说的做的呀,有什么不对么?”
李维亦嘴角抽了抽,“既然你要报恩,为什么送我的披风?!你自己不是有件完整又保暖的披风么!干嘛不送你自己的?说起来~你的披风似乎比我的还要珍贵万分呢。难不成……你是因为是太子送的所以舍不得?”
“唔……我这么一身大红色的披风不是太招摇了么,所以还是你的黑色披风比较合适。况且你的披风已经破烂不堪了,给老人家还是能做成夹袄什么的,废物利用嘛。”我依旧笑眯眯的,对于李维亦后面那句话置若罔闻。什么叫太子送的?这披风可是经过我的改良的,不然单是太子送的怎么可能里面和外面的颜色全然不同。
“……少找借口。我记得你的披风是双面的,外面是红色里面却是纯黑色,说白了你就是拿我的东西借花献佛而已。”
“既然你都知道了你还说什么。”我又眨了眨眼,一脸“你真无聊没话找话”的表情,李维亦见状还想说什么,我却躺在铺满厚厚稻草的板车之上率先道:“好好赶路,我昨天没睡好,现在要补觉。”
“……”李维亦成功的被我的话噎住。
其实把披风给老叟还有一个算不上很好的好处就是我身下躺着的这辆随时都有可能散架的板车和前面辛苦拉着板车的驴。要怎么说呢,其实我在进老叟屋子之前就看到他那称不上后院的后院里的毛驴了。虽然我的轻功不错,可是我天生就拥有一根懒筋。若不是当初别无选择,我想我是绝对不会跟着司马裴整日跋山涉水。可是既然在我有选择的情况下,就算是偷懒也好,我也要尽可能的让自己稍微享受一点。我可是十足的能躺着就绝不坐着的人啊……咳咳,至于为什么这些年在皇宫里面都安分守己辛苦学习,那纯粹是假象。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先苦后甜么……吃过苦以后有了相对的能力我自然就不用在辛苦了嘛。那接下来就只剩下享福了。嘿嘿。
虽然我将披风铺在了已经铺了厚厚稻草的驴车上,但‘驴车’毕竟比不上马车舒适,且道路不平,驴车时不时便颠簸几下,让我十分担心它能不能坚持到我们进城。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即使驴车的颠簸也无法阻挡我与周公约会。昨夜想着李维亦还舒云微的事情,再加上睡在地板上的滋味实在不怎么美妙,于是我几乎难得睡着。所以早上才回醒的那么早。而实际上我是个很嗜睡的人,若不是因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实在没有任何可以依仗的能力,我也不会那么努力学习一切对我来说有用的东西,导致这么多年我几乎没怎么睡过好觉。如今既然无人看管,那么便放任一下吧,偶尔松懈其实也是件好事。
其实我本来是不会在这种既颠簸又破旧的板车上睡着的,大概是因为自跳崖后就没好好休息过,而如今又没用什么危险,离开了皇宫离开那些人少了些提防算计倒是让我全身心放松了许多,竟然真的慢慢睡了过去。
于是,一日好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