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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想用蛊毒吸走白墨体内的毒,但毕竟以前没试过这种方法,所以我也不敢贸然对白墨做实验。其实按我的性格原本也不该有丝毫的顾虑,若是想要拿人做实验,直接实就好了。只是,我刚回天星,对于以往相熟的人此刻还并不急着见他们,然而,我却想有人陪在我身边陪我一起游玩。此时白墨就刚好充当了这个角色,若是我贸贸然的对白墨进行实验,若是他出事了怎么办?我虽然不担心画城白家知道我害了白墨会怎样,但是我却不希望我正有兴趣游玩的时候却没了玩伴。所以我出手就带了些谨慎。唔,至于李维亦,我可没打算让他和我一起游玩。他身边还有个让人一见就讨厌的舒云微呢。
写好药方,将笔放回原处,揉了揉右侧肩膀。心中想着,现在是不是应该去看看白墨了?
凉烟微微超前跨了一步,仍站在我身后替我打着扇子,目光却好奇的看着桌上的字帖。我侧过头,淡淡的扫了她一眼,她仍在专心致志的看着。虽然凉烟也是天玄派的人,并且还是青烟的妹妹,可是对这种行为我并不赞同。若是我此刻写的是什么机密内容,她就这么毫无顾忌的上前看,那我这个主子在她眼里又算什么?更何况,我还在天星的时候,规矩是极其严格的。虽然我并不会对下人过分严厉,但是在规矩上却是一丝不苟的。虽然偶尔会纵容属下,但这绝对不会经常出现。此刻——
我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心想,罢了。这次就算了吧。反正我今天只是为了练字,又没写什么机密内容。不过,以后可得让青烟好好的教教她们规矩。
待凉烟看了一会我的字,我刚准备说要凉烟和落落跟着我去看看白墨,却听到凉烟率先开口:“主子的狂草写的真好!奴婢可从来没见过谁的字能写的如此漂亮的。而且据奴婢所知,狂草是最难写好的呢。”
闻言,我突然来了兴趣,挂起一抹浅笑好奇的看向凉烟,“哦?你竟然能看的出字的好坏?那你来说说,我这字好在哪?”
凉烟见我问她,脸红了红,“奴婢比不上主子,自然是看不出字的好坏的。”
“那你方才就是在拍马屁故意吹捧我咯?”我脸色猛的一沉。
凉烟见我变了脸色,连忙惊慌起来,“主子明鉴,奴婢确实不知道字的好坏,只是主子的字写的如此漂亮,龙飞凤舞的,奴婢想这种字若是还不算好,哪还有什么字算得上好字呢?奴婢以前虽然也见过一些书生才子写过狂草,可是他们的狂草却写的着实难看之极,是以奴婢曾一度以为狂草就是这般丑的,如今见了主子的字,方知什么才叫好字。奴婢万万不敢故意吹捧蒙骗主子。”
凉烟说完,我面色稍有缓和。其实原本也只是为了故意吓吓她,也免得她日后没了规矩。“那你来,说说你对我这字的看法。”
“奴婢……”
“照实说。”
“是。”见我一脸严肃,凉烟也只好再度上前细细看着我的字。
“如何?可看出什么来了?再看下去,这字帖上面恐怕都要长出一朵花了。”
我一打趣,凉烟的脸又红了起来,退到一旁低着头,“主子的字实在是太漂亮了,是以奴婢才一时……”
懒得继续听凉烟吹捧,我直接打断道:“不必说这些,直接说说你的看法。”
“是。奴婢记得,狂草,属于草书最放纵的一种,笔势相连而圆转,字形狂放多变,在今草的基础上将点画连绵书写,形成“一笔书”,在章法上与今草一脉相承。主子的字,带着一股子随意之态,细看指甲,这所有的字都相连的极为巧妙且具有美感,这一笔书在主子的手下,简直不像是在练字,更像是一件艺术品。据说江南也有一些字画的品鉴会,若是主子愿意将这些拿出去给众位学士品鉴,恐怕这就是品鉴会上最好的字帖了!”
凉烟此话,虽然听着像是在点评,其实句句不离吹捧。青烟虽然偶尔也会借机吹捧我,可不会像凉烟这般句句不离夸奖。不过,既然凉烟看了我的字帖这么久,我可不想听她单纯的吹捧。于是,我似笑非笑的继续看着凉烟,问道:“还有别的么?”
凉烟想了想,又道,“主子的狂草左驰右鹜,千变万化,似乎就像主子字帖上所写的“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那般,随心所欲,带着一股随意自然又轻松的状态。然而,主子的字却完全不失狂草的精髓——狂。这个狂字,在主子的字里行间传达的十分明显。奴婢认为可将主子的狂草归纳为三个特点。其一为“狂”,写起来一气呵成,始终一贯,保持一种气势,满眼是“意”,“无惜是非”。其二为“奇怪”、“变态”。如“游云千万朵”,变幻莫测,下笔结体,都不易捉摸。第三个特点是“可畏”。“可畏”不是“可悦”、“可媚”,摈弃妍美、纤弱的病态,而产生一种岩石压顶之感,“观者对字,若‘逼利剑之锋芒’,感到‘肃然巍然’”。主子的草书虽狂虽草,但不失法度,一点一画,皆有规矩,所以才会显得主子的狂草显得异常的漂亮,拥有极致的美感。这也是为何奴婢从不曾在其他的才子身上看到的原因。”
听到凉烟这么说,我才终于相信凉烟是在真心的评论我的字。没想到凉烟竟然对字帖有如此研究,看来她以前应该没少受过教育吧。青烟和凉烟这两姐妹,似乎都不错呢。如今青烟被安排到风月楼接管梦影的职责,但现在有了凉烟,若是培养起来,将来也必然是一个贴心的丫头。第一次,我突然对凉烟感到满意,既然她能对我的字有如此一番见解,就说明她是一个有主见有独立见解的人,而我身边,却从来不需要哪些没主见没脑子的属下。或许,我可以慢慢的信任凉烟,就如同信任她姐姐青烟一样。不过,目前还不到完全信任她的地步。毕竟任何一颗大树都有可能有蛀虫,而天玄派正如同一颗大树,也未必是每个人都是完全忠心于天玄派的。加入天玄派的人,也未必每个都是心甘情愿的。
笑着看了一眼凉烟和落落,伸手拿出几张已经干了墨迹的药方递给落落,“你去,派个人将这上面的药抓来。”
“是。”落落领命退去。
“今日算你过关,走吧,凉烟。随我去看看白墨吧。”
凉烟将字帖整理好,便随着我一起出了书房朝着白墨的屋子走去。
看到白墨的时候,他正在看书。我挑了挑眉,读书是最好的修身养性的方法,不过~~我还真没想到白墨会喜欢看书。唔,不过他也确实应该多看点书了。相比我的性格起来,他简直就可以算得上是性格阴晴不定了。阴晴不定这四个字简直就可以当成白墨的标签给狠狠的扎在他身上。想想这两天他的态度,简直是一日三遍。这种性格的人,会喜欢看书吗?内心哈哈假笑两声,然后迅速否认,绝不可能!白墨这厮若是喜欢看书,那堪比公猪会上树了。不要奇怪为什么我会这么想,这就是我的直觉。
有时候,女人的直觉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并且它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准确度。我刚刚在内心否定了白墨喜欢看书的这个想法,就看到他在见到我的一瞬间立刻将手中的书抛开——瞧瞧,我的直觉多么准。他果然不爱看书。我心里默默的想着,却没有表露出来。静静的看着白墨,等着他开口。
“我说,你和你的旧情人还有情敌都纠结完了?”
我不动声色的笑了笑,“你还挺关心我的么。莫非,其实你对我一见钟情所以才会这么关注我的动态?”
白墨毫不顾忌形象的翻了一个白眼给我——这个动作貌似是我教的。这厮,还真是好的不学坏的学。“你丫若是能有一天能不这么自恋就好了。莫非你有公主病?见谁都以为谁喜欢你呢,切~我告诉你,我可对你没兴趣!你就少做你的春秋大梦了!”
我含笑摇摇头,径自选了张椅子坐下,“那你干嘛这么关心我?”
“唔~我是觉得,你有热闹都不叫我去看,实在太不厚道。”
“哦?你觉得我能有什么热闹给你看?”
白墨闻言立刻来了精神,头朝着我凑过来,双眼中满是大厅八卦的兴奋,“诶,你那个旧情人是不是昨天晚上又来了?还有你那个情敌,你看到他们什么想法?听说你昨天晚上还把你的情敌气跑了,不错啊,挺有能耐的你。”
看到白墨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在看了看白墨身后面无表情的疏影,我忍不住心中暗叹一声:八卦啊,你果然无处不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