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汪涟冰又松开了我的手臂,在我以为他彻底睡着的时候,坐了起来,猛然间扑倒了我。
我禁不住叫了一声,急忙推开他。
再一看,他已经没有动了。
我坐在昏暗的房间里,大口喘气,过了有好几秒,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然后我从汪涟冰身上摸出了他的钱包,他的手机。
病服上没有口袋,我从柜子里翻出了我来时候的衣服,穿上并把该揣的都揣上了。
我把鞋子蹬进去,拨了一个号码,电话通了,我刚急促地对那边说了一声:“我是林小莹,我被人抓到了精神病院,救救我……”
房间门就响了一下。
我有些神经质地转过头去。
门外是医生的声音:“汪先生,秦公子已经送走了,您接下来有什么吩咐?”
我关了手机,看了一眼地上昏睡不醒的汪涟冰。然后提起那把枪,一声不响地走到门前。我想这种时候,我如同一个狩猎的猎手,屏住呼吸,凝神聚气。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摸枪,然而我好像是一个老手。
我一手抓枪,一手打开了门。
医生大概还没有看清我,我已经举起了枪管。
这专用来麻醉的枪自带消声设备,因而我只听到空气中嗖的一声,子弹划过气流的声音。
医生一怔,他反应不如秦汪,一瞬间都没注意到自己中弹了,只是指着我:“你……”
我通过之前秦总和汪总的反应,知道药效还要过起码一分钟才会完全发作。
因而我抡起了枪托,对准医生的头砸了下去。
我想,我之所以会被燕少和汪涟冰看中,会和小米、小少成为好朋友,或许是因为,我们其实都是一类人。
需要出手的时候,我们都不会有一丝一秒的犹豫,不会有一分一毫的手软。
为了目的,我们都会,心无旁鹭。
在我的枪托砸下去的时候,我脑海里闪过了一点念头,那就是我可以用手术刀彻底结束了这个人。
然而那时候我手里没有刀,否则我不能保证我的手上不会染上一条人命。
这之后我所有的动作都一气呵成。
我不能再等待,连秦总都无法顺利将我带出去,关押我的人势力非同小可。
我摸走医生的钥匙,打开了铁门。
这里是女病人区,有一些病人听到了动静,都从病房里探出头。
有个瘦瘦小小,短发乱糟糟的女病人见状,竟然惊叫起来:“哇!她要跑了!”
我一回头,凶狠地说了两个字:“闭嘴!”
身后一众女人顿时全都往后缩了缩。
我已经跑了出去。
我出去的路并不算太顺畅。胖护士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看到我,吃了一惊,我举起枪,对准她的胸膛就是一下。
然而我没想到,这枪盒里最多只能装三只麻醉弹,我这一扣,已经是放的空枪了。
不过我没有给胖护士反应过来的时机,冲上去,枪管砸到了她的脖子上。
胖护士应声倒地,但却没昏过去,她扯开喉咙大喊:“病人逃啦——”
我手里的手术刀已经比到了她的脖子上。
我无不凶悍地威胁:“闭嘴!我是精神病,杀人不犯法!”
胖护士吓得一抖,立刻乖乖闭嘴。
我把她从地上拖起来,手术刀依然抵在她的脖子上,另一手从后面提住她的衣领——我比她高许多,这个角度制服她绰绰有余。
我抓着胖护士:“给我带路!带错我就一刀抹了你!”
精神病院里的医生护士并不多,然而都被我惊动了。
我猜有人已经打了电话报警。
而我现在挟持了人质,一步步往精神病院外走去。
胖护士试图拖住步子,我简直称得上丧心病狂,抬手就往她肩膀上割了一刀。
我从后面掐着她的脖子,咬着牙:“你再磨磨蹭蹭,我下一刀就割破你的喉管。”
胖护士白大褂被鲜血染红了一般,吓得尿了一裤子。
然而当我抓着胖护士走出精神病院的时候,警察已经过来了。
我拉着胖护士背靠有着青苔的医院墙壁,墙壁上为了防止病人逃脱或者小偷行窃,插满了碎玻璃。
因而我不怕有人从后面爬墙袭击我。
我的刀快要陷入胖护士脖子上的肥肉里。
我威胁荷枪实弹的警察:“给我找一个谈判专家来!”
我这话刚刚问完,警车里就走出一个男人,对我说道:“我可以和你谈判吗?”
我的双眼一亮,这个男人,是李鸿展。
李鸿展,警察局副局长,古镇警局里的李叔叔的侄子。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警察局里,表姐联合了刘宇直、梁安琼学姐,以及两个警队里的败类算计我。
是这位年轻的局长救我于危难。
后来我们又见过一次,是因为杂种失踪的事情。
我们之间,也算是有一点交情了。
李鸿展很是真诚地看着我:“我们可以谈一谈吗?”
然而我却是脸色一沉。
我学习港片里的说法:“给我准备一辆车,不准跟踪我!”
李鸿展似乎想和我讲讲道理,然而我非常蛮横地一昂头:“照我说的做,精神病人没道理可讲!”
李鸿展就叹口气:“给你备车可以,不过,我可以替换她当人质吗?我是警察局局长,就人质的价值而言,要比你手里的小护士更大。”
我装作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可以,但是你要是敢耍我,我就杀了她。”
我说着手上的力道重了一点,
李鸿展几乎没有多余的犹豫,他吩咐旁边的警员:“按照她说的做。”
警员怔了怔:“可是李局,要不换我当人质吧!”
李鸿展随即皱眉:“快去!别多废话!
警员还想说什么,我抓住胖护士肩膀上的伤口使劲捏了一下,胖护士随即尖叫出声。
李鸿展催促警员:“愣着干什么?时间就是生命!”
我觉得我的要求从警方的角度而言,是合理的。
再说了,反正我是个精神病,干出什么荒唐事,哪怕自以为自己在拍电视剧都没丝毫的违和感。
不一会儿,准备的车开了过来。
李鸿展也走了过来,举着双手,向我示意他很安全。
我一伸手,抓住了李鸿展的衣领,踢开胖护士的同时,刀尖就碰到了他的喉头。
我从旁边警员们的眼神里看到了惊讶的神色。
大概并不是因为李鸿展没有趁机将我制服,而是我的动作老练得根本不像是个初犯。
不过这真是天大的冤枉。
在我今天摸到这把手术刀之前,我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良民。
非要理论为何我熟练地像一个惯犯,其一概因为,我是个理科生,其二是……我真是被逼的。
李鸿展比我高,要拖着他走有些困难。
不过幸好的是他比较配合,我命令他打开车门,然后我先进去,一边翻过前排中间的档位,一边把他拖进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