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阿浅,站在我的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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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浅,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我爱你一如既往尤甚我命。”

让洛夜为他死,剑送到眼前,他可能连眼都不会眨,对那个人而言,爱他早就成为了一种习惯,就像烟瘾酒瘾犯了一样。

“洛夜活到今天的一半原因,是命长;另一半,则是因为你的存在。”

惊才绝艳,真正的惊才绝艳!竟是被人畏如虎豹,就连至亲之人都争相隔阂背离。

阿浅,想必你心里,其实宁可做一个平凡的绣花姑娘,日日渔歌弄清蕖吧?

阿浅,想必你心里,也是……寂寞的吧?

所以,但凡有人对你好一点,你便会十倍回报于他。

他洛夜……是不是也在其中之一呢?

他笑了,其实所谓的恩爱情仇,他最不喜周旋期间,虽然生于中原,长于中原,他却最喜欢的是西域烈酒,饮马长河,黄沙烈烈,长河落日,所有大气磅礴的事物,纵酒高歌也好,挥剑决吟也好,怎么痛快怎么来!

他也喜欢炙手可热的权势,与天比肩的尊崇,他也曾踩着万千生灵奋进,也曾踏着一地破碎血腥登上高位,有人称他功高盖世,也有人称他狼子野心,这一切他都不在乎!不后悔!

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最初的愿望,其实卑微孱弱的可怜:不过是为了让那个踮着脚在凤府里高墙深院中张望的小女子,靠在他的肩膀上看得更高,更远而已。

情知危楼高百尺,更上一层台阶,则进不得,退不得,如空中蛛网般摇摇欲坠,他却一意孤行。

终到了如此境地。

但是,不后悔,不害怕,只因为——

“阿浅,你的意志,即为吾之剑之所指……你要永远记得这句话,我是洛夜,更是保护你的那一柄剑!我要你永远站在我的高处,不再瞻前顾后,你懂吗?”

有些人的宠,不是侵夺占有,不是自私禁锢,而是彻底地凭风托举,放纵他青天白日的自由。

凤浅浅不懂,就连洛夜自己,都未必懂。

什么是情,什么是爱。

乱世间命如浮萍,其实远有许多事情比情情爱爱珍贵。

哪怕最后的最后,是真的就此弄瞎了一只眼睛,残了半边脸面,都无妨,他可以戴着面具继续行走人世间,烟火缭绕处没有他的踪迹,但是午后斜阳处,却总能在温暖的地点看到他的身影。

腿上的伤,并不影响他的武功发挥,像他这样的人生性忍耐力强,痛觉神经也比一般人迟钝,以前练功夫的时候还刻意脚踩刀尖,过火焰山,只不过这一次是换成真的了。

钢骨卡在膝盖骨与脚踝之处,着实疼痛异常,最初的时候,仅仅是行走几步,他就会累得冷汗虚脱,但是现在已经渐渐地好转起来。

上百步,上千步……一年,两年,等到伤口完全愈合,碎骨头全然长好,自然而然,便能拆卸了那根让他生不如死的东西,他在犹豫,取下的时候要不要将那玩意儿熔成铁水再一举喝下。

恨透了,真他妈是恨透了。

一辈子都没这么窝囊过。

坐在木质轮椅上,忍受太后的惊涛骇浪一般的震怒,承受无数人匪夷所思的目光,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能像个废人一般,被人推着进进出出,不能跑,不能跳,成天四十五度看了天,又四十五度看地,脖子都要僵硬得不行。

每到这时,他就会没来由地感慨,当初还是自己托大了。

想不到那包火药竟然如此厉害,连他事先得到消息,又设好了假死的局,第一时间身形没入山道一侧,都没能躲过那惊天动地的一次大爆炸。

巨石轰然倒塌,封闭了整条通道,他的腿也因此砸伤,身体陷进石头缝隙里,卡住动弹不得,眼睛被石灰岩的碎屑溅到,伤了瞳孔从此色泽黯淡,左半边脸又被割得粼粼道道,支离破碎。后来大夫一检查,说是眼睛的关系,半边脸部神经因此受压迫,可能会危及整个面部,从此以后怕是表情艰难,换句话说,也就是罹患了面瘫症。

这回是真正地瘫下来了,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捡回了一条命,又等到了阿浅的救援,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每天开始对镜练习,要怎么才让自己的表情稍微显得正常一点,不至于让人看起来很诡异。最初回到府里的时候,负责服侍他的那几个小丫头,都是一看他的脸就吓得两眼翻白,当前那一个,气都不带一声喘地晕过去了。

后面那些也是手持托盘,两腿抖呀抖的,就差没给爷跪下了。

他叹一口气,挥挥手叫她们退下。

自此以后,他的生活中多了一样物事。

镜子里的那个男人,右半边脸上是令世人惊叹的英俊贵气,宛如从西方油画简史上走下来吸血夜伯爵,邪恶而又冷峻;左半边脸上戴着一个蓝黑面具,玄铁打造,上面描金的线条华丽诡异,冷色调相互勾勒,宛如某种湮灭于世的图腾。连最强烈的阳光照耀在上面,都无法折射出光芒,这个男人从此只是一个鬼影,连名姓都变得不再重要了。

“阿浅,我是不是变丑了?”有一天,他忽然很有心情地开她玩笑。

凤浅浅正在给他整理衣冠的,闻言抬头看向他的眼睛,笑了笑,手指抚上他的脸颊,“在我心里,你是世上最好看的男人。若是听到有人说你丑,不论是谁,尽管告诉我,阿浅去亲手挖了他的眼珠子!”

那股子狠劲啊。让他心里忍不住颤了颤。

唉,太认真的孩子,逗起来就没那么有意思了。

到哪里去寻这么一个可供调戏的孩子玩儿呢?他开始托腮思考,最好是跟阿浅小时候一样,又乖又可爱又粉嫩又漂亮的那种,可是,这种娃儿可遇不可求,只怕是再也寻不见了。

以战成名,以战身死人手,这是史书给他的最精准的评价。终成一代名将。

“明知你皇兄有意要除掉你,为何不反抗?”凤浅浅也曾这么问他。

“我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不会让她身边的人流血,”这个男人背手而立的时候,总有种不容置疑的嚣张气焰,可是配上他眼角眉梢绽开的笑意,却十足养眼,“又岂能言而无信?”

凤浅浅一怔,心头刹那酸楚:“谢谢你。”

对洛夜而言,要动斧钺刀兵,或许很容易,但要出鞘的剑收回来,却实在难于登天——终是自己欠了他。

那人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挥手道:“洛玥与我已经恩过相抵,他塑我平生,我为他打下半壁江山,临到头来挫骨扬灰,我不怪他。”洛夜的声音透着从未有过的温柔强势,“只是从那一刻开始,这世上不再有洛夜!这个洛家赐予我十数载辉煌的名字,便同洛夜此人,一道殉葬了罢。”

凤浅浅心中的震撼不可言喻,他那个桀骜不驯的洛,一旦做出某种决定,那便真的是九头牛也拉不回了。

洛夜这个名字,焕发过那样耀眼的光芒,划时代一般的异彩,竟然说割舍就割舍,如弃之敝屣。

说不出是难堪,还是难过?

“阿浅,你已经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你仍旧在爱我,哪怕我不堪如斯。”洛夜面上,早去了那一脸死相,飞扬跋扈地剑眉,眸中神彩熠熠。

只听他缓缓道:“我想说,我是多么感谢命运让我遇见你。”

不久后的某一天早上,天气晴朗,凤浅浅溜溜达达进了他的房间,神色颇为诡秘。

“对了,洛,你平时应该不会再用洛夜这个名字了吧?”

洛夜丝毫不知厄运来临,“怎么?”

“我给你取个名字怎么样啊?”凤浅浅变戏法似的从身后哗啦啦变出一个银筒,银筒里插着十几根削好的青蔑竹签,上头缀着翡翠铃铛,一甩之下叮叮当当作响,他笑嘻嘻道,“这里面都是我精心准备好的名字,特意查了一个晚上的书籍,就为了找一个吉庆的,合着你抽一个吧。”

洛夜挑了挑眉,阿浅盛情难却,而且那两眼的晶晶亮,是个人就无法抵挡,不过为什么这么纯洁的阿浅,他会觉得像只银毛狐狸啊?

有阴谋?洛夜摸了摸下颔,将信将疑地抽了一个:王富贵。倏然有种天打五雷轰的感觉。

凤浅浅继续晶晶眼:“洛,你喜不喜欢?”

洛夜只觉得自己贵公子的格调正从云端跌入土里,还被人狠狠踩着蹂躏了几脚,整个一面目灰黑,这种自降规格有辱门楣的感觉……

“洛?”眨巴眨巴,晶晶眼顷刻泪化。

洛夜:“……”

连忙抚摸顺毛,干笑两声,“不错,真不错。”顿了顿,“挺别致的。”

真的?!”阿浅脸上大放异彩。

不知为何洛说到“别致”二字,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错觉?

洛夜道:“辛苦阿浅了。”脑子拢共就这么多,还殚精竭虑做这些事!

“不辛苦不辛苦!不用谢我了啊。”笑脸盛放,飘然远去。

——事实证明,任何没说出口的攻击对洛小王妃都是无效的。

隔天,凤浅浅,纳闷地瞥了对方一眼:“洛,我怎么觉得你从接受那个名字开始……面瘫重了。”

“哦,有吗?”面瘫君浑然不觉,“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我叫这么个烂JJ的名字,洛就笑不出来啊?我这样挺严肃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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