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辰跟陆廉难兄难弟终于凑一块儿了,恒王站在他们面前,这两小子就像犯了错的孩子似的,低着头一声不吭。
恒王背着手走来走去,时不时唉声叹气:“你们俩,你们俩啊!”一副被气得不轻的模样。
可是没办法,这两丫的都是他手把手带出来的,虽然有时候脑子不大好使,尤其是两人做搭档的时候,这两人一人是死人脸,整天面无表情;一人是下垂眼,成天尖酸刻薄。
现在假设一下,如果死人脸与下垂眼是搭档:
死人脸跟下垂眼从走廊两边走过来,在某一处栏杆前面对面。
死人脸:“……”
下垂眼:“……”
无须用言语交谈,对方已经足够让自己生厌!
一起出任务,从早到晚,估计也就这么沉默着过了。
万不得已实在需要语言沟通的时候,人手一支笔,在纸上刷刷地写着,运笔成风。
下垂眼写完,死人脸接过一看:“老子不喜欢韭菜馅的包子,靠!”
死人脸:“……”
他瞄了眼自己纸上,发现所写内容初步一致,揉成团扔进垃圾桶里,拿起笔来又写了一句,“老子也是。”想了想,添了一个“鄙视你”的符号。
下垂眼看得火冒三丈,运笔继续刷刷刷,力透纸背,“那你早上还穷点这一样?三大盒啊!你他妈是人傻还是钱多啊?!”
死人脸额际唰唰唰地蹦出三根黑线,“我看你不吃,所以就多点两盒……着啊,你想挨抽想疯了吧?!”
下垂眼:“戳,你个死人脸够阴险啊!还好老子也不弱!我告诉你,那本来就是一家韭菜包子店!门口告示牌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本店特聘特级厨师,烹制一流韭菜肉末馅,韭菜驴肉馅,韭菜冬瓜馅,韭菜木耳馅,韭菜鸡蛋馅……我还告诉你,我就是看了告示牌才走进来的,不像某个蠢驴蛋,居然问人家老板娘这里有没有不是韭菜味的包子馅哇哈哈哈笑死我了!哇哈哇哈……”
死人脸:“……”
“啪嗒”一声,下垂眼屁股下面的凳子四分五裂。
第一次纸上交谈以失败告终。
两人大打出手各带轻重伤若干,眼角淤青嘴角开裂肘关节奇异扭曲……按下不表。
同一天,专卖韭菜的那家包子铺遭到不明人士洗劫,两名蒙面黑衣歹徒持械而入,当众殴打了该店特聘特级厨师,并威胁交出所有韭菜包子,集体打包带走!有一只漏下的,砍胖厨师一根手指头!
老板娘战战兢兢表,“笼、笼上那一屉还在蒸着,二位爷……这是要等么?”
其中一名蒙面黑衣歹徒眼角略微下垂,瞥了眼蒸笼,再瞥了眼老板娘,意思是:还要多久?
老板娘为自己的能解能力感到汗颜,忙道:“不多不多,也就半个时辰。”
两名歹徒对视一眼,纷纷嫌恶地彼此扭过脸去,冷哼一声,各自按凳子坐下了。
半个时辰后。
正如坐针毡间,包子新鲜出炉了,二歹徒麻布袋兜了,风卷残云而出。
一众包子铺成员目瞪口呆,心说这是哪里来的山野饥民。
第二天,城隍庙里一应大小乞丐下山,路过一家韭菜包子店,纷纷吐了一地。
问其缘故,曰,昨晚天降包子,一溜儿韭菜味,吃得早想吐了。
………………
由此可知,这两人搭档只会引起国家经济民生等一系列水平下降。
啊咧?有人竟然说要让他们两上床?
深呼吸,试想一下,死人脸摆着一张冷酷的脸:“你在下面还是我在上面?”
下垂眼挑着眉,抽着筋说:“石头剪子布。”
石头,剪刀。第一局死人脸胜。
将下垂眼扔到床上——不知道床板会不会因为这一下而塌掉?死人脸步步紧逼,下垂眼冷眼旁观;死人脸宽衣解带,下垂眼冷笑连连;死人脸膝盖抵着床沿,下垂眼……说不定真的会随手掏出一把剪子来。
再来一局。石头剪子布!
下垂眼胜。
下垂眼抱着死人脸:妈的抱不起!沉死了!你是猪变得吗?!长得这么壮还每天吃那么多?!……不用怀疑这是下垂眼的心声,一步一步走向床榻,累得是满头大汗,气喘如牛。死人脸还故意冷着一张脸,说不定还双手抱胸,一副二大爷就等着伺候的样子,嘴角同样噙着一抹绝世冷笑,偶尔指点一下对方姿势的正确性……估计很多人看了这个场景会疯掉的。
再来一局。
此乃平局。那就用不着吵了,彼此脱光,侧身躺下。
下垂眼:“一二三四……”数到一半,眼角抽筋到不行,对方居然有八块腹肌?!
当然他也好不到哪去。
死人脸看着一个跟自己体型差不多的汉子光溜溜一丝不挂摆在眼前,硬得起来才怪!
“谁先来?……”
问出这句话的同时,彼此伏地呕吐。
这还是相对比较和平的局面,若是换了激烈的——
帐毁床塌,屋宇崩裂,一晚上的时间用来打架都不够。
要知道,这两个人的身高差距,武学造诣都差不多,任何一方想要压倒另一方,不采取终极手段恐怕是不行的,强上……那将是一场无法预料的灾难,结果的暴力血腥度请自行想象,过程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夹杂着飓风海啸更是笔力所难抒写之万一。
总之,这两人搭档,要么是效率奇高,要么是一事无成。
因此,在得知被凑对的那一刻,死人脸跟下垂眼就双双打了个冷颤,各自转身,还是请自家主子重新分配吧。
白痴是白痴,但真要这么废了,洛景也着实舍不得这两个活宝。
尤其是白雨辰,洛景对他的感情还是很深的,白雨辰原本是有钱人家外妾生的孩子,原本想用来占份子的,不料这孩子福薄,打小病没少过,后来有一次,大冬天的发高烧,又误了诊治的时辰,用那家人的话说,是“脑子被坏掉了”。
外妾本就靠着母凭子贵,生了一个又生了第二个,白雨辰的胞弟机灵可爱,十分讨老爷子的欢心,于是这个傻儿子就越发显得多余了,一副呆呆傻傻的样子,被人拍一巴掌过三分钟才给个反应,还是露着小虎牙呵呵一笑,半个酒窝里仿佛盛着纯真又甜蜜的美酒,既不懂得生气也不懂得恼怒的样子。做母亲的,看着看着就心烦意乱起来,心说这孩子怎么就那么傻呢。
人心险恶,白雨辰在七岁那年,被乳母带着出门,假装去逛庙会,将他故意丢在了集市上。生母可能佯作悲痛欲绝地哭了一场,心肝儿肉的乱叫了一通,也就不了了之了。
市廛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煞是热闹,小贩们担着胆子吆喝着,卖豆腐脑哟,卖莲藕粉哟,卖花生粥哟……小白雨辰坐在一家破店面的门口,摸了摸自己饿得瘪瘪的肚子,委屈得扁着小嘴,却没哭。
娘说过,哭就打板子。
三寸长的竹篾,打在手心里,生疼生疼的,一下就肿起老高,打了十来下小白雨辰就再也忍不住哇哇大哭了。哭了之后是要饿肚子的,关在小黑屋里,三天不许吃饭,只给一点水喝。白雨辰饿红了眼,在柴堆里翻来覆去地找,蟋蟀蟑螂跳蚤,蜘蛛虫蛇蚂蚁,抓到什么吃什么,虽然那肉硬邦邦的,有些腥味扑鼻,既恶心又难吃,但总比饿死要好。
吃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肚子疼得直翻滚,胃里面火烧火燎般难受,小小的身子不断地撞在坚硬的墙壁上,以新的疼痛减轻身体内部的剧痛,他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脊背贴着冰冷的砖石抽搐着,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直到那股疼痛暂歇,胸中欲呕的感觉退散。
他在漆黑的小房子里蜷起身子,手脚并用,往小天窗的方向艰难爬去。外面下了雨,淅淅沥沥的,他颤巍巍地支起身子,将柴堆一摞一摞垒起来,踮脚将身体绷成一条直线,将惨白的小手伸出窗外。
那瘦骨嶙峋的手暴露在临街的烛光下,宛如一片簌簌发抖的秋叶。
手心里,接了一小泓雨水,却在迫不及待地伸进来品尝时漏了个干净,他饥渴难耐地用火一般难受的舌头,沿着手心手背舔了个干净,喉咙里发出小兽一般的呜咽声。神色疯狂好似吸血恶魔。
天知道,这点水远不足以慰藉他,他的脏腑之间依旧灼痛如火烧,可是孩子很小,破坏力很小,也很容易满足。他似乎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整个人安静下来,瘦弱的身躯贴墙靠坐着,一声不吭地伏于黑暗中,唯有一双眼睛辘辘发光。
那是他长这么大,唯一仅有的记忆。
剩下的便是母亲尖利的呼叫,在打开柴扉的门时操起墙角的一根烧火棍,重重地往他身上招呼,“鬼!恶鬼!”她从看到他这副模样的那一刻起,就认定了这一点,整个人呈崩溃状态。
将他打了个半死,拖在地上狂奔到了奶娘房里,吩咐有生之年再也不要让她看见他!
她已经打得脱力,手脚直抖,连看他最后一眼都不敢。
他明明不想记住的,可是偏生记住了母亲最后留在印象中的那副样子,不再是温柔可亲的,而是宛如地狱恶鬼一般狰狞。
她满头散发,眼神狂乱,嘴唇颤抖发青,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
他在那一刻觉得,这已不是自己的娘了。奶娘给他洗了个香喷喷的澡,虽然洗下大半桶血水,可他仍然很开心,在血色的浪花里手舞足蹈的样子。
奶娘深深地看他一眼,“痴儿……”已是泪流满面。
“痴儿是什么意思?”他歪着小脑袋问。
“痴儿是说,”那个秉性良善但却地位低下的女人告诉他,“你今后会遇到一个疼你爱你的人,正如你爱上他。哪怕是飞蛾扑火,依旧是不改初衷,此乃痴。”
傻子对爱是忠贞不二的,真正的矢志不渝。只要那人赐他一口饭,他便认其为主,挫骨扬灰不更其志。
奶娘给他擦干净满是新鲜血痕的身体,涂了清凉的止血化瘀膏,再换上崭新的绸布衣衫,他从头至尾都很乖,奶娘伺候得很轻松,像在摆弄一个小偶人似的。新料子刮在伤痕上好似藏了细细刀片,他忍着痛不敢叫唤,也不哭泣,只是咬着下嘴唇不说话。
咬出血来了被奶娘看见,拍了他一下,叹道:“怎的如斯傻笨!怪不得七夫人她……”剩下的不说了,抱了他从后门疾走,上了一顶软轿,走了大半天功夫。
他又累又饿,浑身上下说不出的疼,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到了一个热闹喧嚷之地,奶娘将他拍醒,他睁着茫然不知所措的眼睛,看了看四周围,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之地。
奶娘牵着他的手站在街心,骗他说,要去给他买好吃的桂花糕,让他站在原地等候。他最喜欢的就是桂花糕了,软软糯糯的特别香甜可口,可是一年到头难得吃上一回,欣然应诺。
奶娘走了,临走之际似乎望了他一眼,随即消失在穿行如梭的人流中。
周围形形色色的人走过,却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街道两旁屋宇环绕,不少红檐绿瓦,煞是瑰丽霸气,却不是他所熟悉的门庭。
他站累了,又不敢动,怕奶娘待会儿找不到自己。直到有富贵人家赶着马车吆五喝六地冲过来,四蹄扬起,差点将他撞翻在地,幸得及时扭转马头,他才捡回了一条小命。车上马夫扬起马鞭对他怒声呵斥:“小杂种!死开!”他才形色僵硬地退到一边的屋檐下,呆愣愣地坐下来。
下雨了,破旧的屋檐无法遮雨,他瑟缩着肩膀蜷身于角落里,从枕着的胳膊缝隙里看着外界,天上咻地一声打雷,再哗地一声闪电,红红白白的光芒煞是好看。
如果还有力气的话,他几乎想要拍手大笑。可是他饿得实在无法动弹了,身上的老旧新伤在这个潮湿天气里发作得厉害,一阵比一阵疼,疼得他脑门上直冒烟,只想以头抢地,以获得片刻的安宁。
事实上他这么做了,额头上的血顺着眼角淌下来,垂到苍白纤细的下颔上,这种温热的感觉令他眷恋,好比饮鸩止渴,但他不介意,他感到心里稍微好受一点。
“主子,您慢点。”满目黑暗之中,忽然传来一个轻灵如梦的声音。
他微侧着小脸,循着那个声音望去,好像沙漠久旅突然发现了甘美的清泉。
两个年轻的少年人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衣着华美璀璨,面容端丽无暇,好似画中拓下来的神仙中人。其中一人为另一人撑着天青色的雨伞,为首的少年却不甚领情,一把推开他疾走而至,步伐迈得又稳又快,冒着大雨往屋檐下冲去。
后面的少年疾呼:“主子,您慢点!”
小主子一副大人模样地走到了他的面前,躬下身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永远记得那一幕,小主子弯着眼睛笑的样子真好看,声音柔柔的有种直透心扉的力量,可惜他答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
他的本名自己早就忘了,大概跟阿猫阿狗有的一拼,随便给人安上的,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怎么可能叫这样一个恶俗的名字。可是在家的时候,都没人正儿八经地唤过他名字,当着爹娘的面,下人们也许会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大少爷”,私下里没人时,旁人一般都是叫他“小傻子”,就连娘亲,也是“没用的东西”,“蠢货”地叫他,他实是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你的意思是没有名字,还是不记得了?”小少主的表情显得有些惊讶,看他凝神思索的模样,蓦然笑了,“没关系,那个不重要。”
他又继续摇摇头,动作幅度很大,晃得一片头晕眼花,几乎看不清眼前物事。他想说不是的,那个很重要!至少他想要一个名字。
一个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名字。
小主子似乎懂了,脱下自己厚实的外套裹在他的肩上,将他冻得僵硬的身体拥进怀里,凑近他耳边,用微笑的语气轻声说了一句话:“雨辰,我管你叫雨辰可好?我在雨天遇见你的。白雨辰,字少篱,望你早日挣脱囚笼,一飞冲天。”
温热的气息一直萦绕耳边,他终生都记住了这一句话,也记住了这一个名字。
这是洛景赐予他的,新的魂灵跟生命。
隐姓埋名,随侍左右,出生入死,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要背弃这样一位主子,哪怕旁人说的他再不济!
白雨辰这个名字,是他珍而重之的瑰宝,从不肯轻易使用,更不肯轻易叫人知晓。
与他有着同样身份的还有另外一些人,每个人都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仿佛带着面具的隐形人,哪怕行走市廛依旧不沾染一丝人气。
这一群隐形人,借助着酒楼、赌坊等热闹场所隐藏自己的行迹,可以说是他的第一批朋友,也是他需要随时监督的人员。
这是在无数次同生死、共患难中建立起来的感情,他们之间的羁绊,因了洛景的存在,而变得更加深厚难解。
值得一提的是,洛景在那个雨夜里将衣服披上他双肩的那一刹,是另一双温暖的手将他抱在怀里,嘴里埋怨道:“主子,你能不能别这么多废话?再说下去天都亮了,还不快点救人,你是要等他全部死透吗?”
那个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宛如九天之上的星辰,埋首在他并不宽广的胸前,他平生第一次有了安全感。
他后来知道,那个人的代号是——陆廉,一个很讨厌,老是咋咋呼呼,但是同样给过他温暖的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