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猪下水,炖肘子,红烧肉,黄豆猪蹄汤,扣碗,猪排,里脊等,满满一桌子,全是猪肉。
色泽诱人,香味扑鼻。
杨文霄上了桌子,先是盛了碗猪蹄汤。
汤里面的黄豆和猪蹄都经过灵泉水的浇灌,煮汤的水也是灵泉水,三者结合到一块,黄豆软香,猪蹄又软糯又有弹性,说不出的美味。
“你这手艺,还是吃热乎的好,送到京城的那些,总觉得失色了不少。”杨文霄点评道。
“路途遥远,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京城到白鹿镇的路是大齐最好的路了,即使如此最快也要走一天一夜,放置了一天一夜的东西,肯定不如刚出锅的好吃。
杨昊正在品尝红烧肉,红烧肉是用五花肉做的,一层肥一层瘦,上面沾染着赤色的酱汁,在烛光下反射着光泽。
他夹了一块在口中细品,末了道,“果然是晔儿所说的那般,香而不腻,口中留有清香。”
他和杨晔关系极好,把杨晔当做儿子养,杨晔得了什么好东西,总是会和他分享。
关于红烧肉,杨晔可是夸的天上有地上无,那时候他听着有些不以为然,现在看来,是他错了。
他一向不重口腹之欲,可这会儿口中刚咽下去,筷子又夹上了一块。
不过,提到杨晔,他又是遗憾又是心疼道,“晔儿辛苦了,大雪天的还要在各地奔波。”
“守江山哪是那么容易的。”话虽如此,但杨文霄下一瞬就看向了乔小麦,“你养的猪,给晔儿送过去两头,让他在路上也过过瘾。”
这猪肉好吃,即使杨晔身边的人做,那味道也差不了。
乔小麦赶紧应是。
辛亏她这些猪一头都没卖,瞧瞧,这还没过年呢,五头就要没有了。
照着这个速度,这能吃到过年就算不错了。
“那羊和鸡呢?乔姑娘,既然这猪喂的不错,那鸡和羊也肯定不错,不如一并送过去几只鸡几头羊吧?晔儿这一路上也忒辛苦了。”杨昊开口。
他用的是疑问句,像是在商量,但乔小麦何尝不知他的意思,她笑着应下,“好。”
杨昊见此,也笑了起来,“他这个孩子,也就喜欢美食,其他的并不讲究,很好相处。”
孩子。
听到这俩字,乔小麦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杨晔都二十多了,这里的人十七八就能当爹了,杨晔竟然还是个孩子。
不过,她想要讨好杨昊,这话自然是顺着说的,“魏王殿下人的确很好,他当初住在安平村……”
次此处省略一万字的夸赞。
身为一个有夫之妇,对着杨晔要夸,但也要保持分寸,免得给杨昊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有着杨晔这个共同话题,她和杨昊也称得上是相谈甚欢。
杨文霄时不时的插一句,童三郎和童铁虎全程不说话,乔长顺则是不敢上桌,带着乔大米在厨房吃饭。
一顿饭结束,已是深夜,杨文霄和杨昊回了客舍。
那边的房子原本是给杨晔准备的,怕杨晔挑毛病,修的很是精致,这会儿这两位贵人住着也舒服。
确定这两位贵人不需要他们夫妻了,乔小麦童三郎童铁虎这才回了麦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