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极味居出来,一家三口上了马车。
乔长顺一脸肉疼,一顿饭吃了四十多两银子,天呐天呐天呐!
即使刚卖了豆干方子也不能如此挥霍吧!
刚才点菜的时候是乔小麦点的,他对那些饭菜的价钱没啥概念,而且看乔小麦脸色不太好,所以他就没多问。
早知道这么贵,他一定会劝阻的!
心中正滴着血,他又听乔小麦道,“去女儿阁。”
“啊?”乔长顺一愣,怀疑自己听错了。
“去女儿阁。”乔小麦又说了一次。
“啊,哦哦,好。”乔长顺回过神来,赶紧一挥鞭子,赶着驴车往女儿阁走去。
女儿阁,是白鹿镇一家专门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店铺,庄绿荷和乔小麦以前几乎从不用这些,所以他刚以为自己听错了。
“多买点儿,你也是大姑娘了。”乔长顺很快忘记刚才的肉疼了,开始鼓励乔小麦多花银子。
他在心里依旧在打着童三郎这颗村草的主意,乔小麦长的不差,若是再打扮一下,肯定会更吸引人的!
乔小麦闻言,敷衍的嗯嗯了两声。
待到了女儿阁,她随意买了一盒胭脂,而后开始选首饰。
认真看了一会儿,她买了一支木簪。
簪子样式很普通,通体乌黑,簪头是云朵形状,上面镶嵌了一朵红色的绢花,绢花下面坠着一颗红色的珍珠。
红与黑,经典搭配。
但这并非是乔小麦选择它的最终理由,乔小麦之所以选它,两字:便宜。
她其实更相中一个白玉做成的步摇,上面的流苏很漂亮,可是一个步摇竟然要十两银子,她舍不得。
没办法,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这个木簪:八百文。
这个价格昭示了那颗红色的珍珠也是假的,不过没关系,好看就成。
付了钱,从女儿阁出来,乔小麦又去了祥记布庄。
她选了块料子,对着布庄的绣娘这样那样交代了一番,等出来时,十两银子没了。
乔长顺看得欲言又止。一下子花十两银子买一件衣服,这真不如多买一些胭脂水粉和便宜些的料子。
“行了,回去吧。”乔小麦正事忙完,准备回家。
“小麦啊,你这样……”乔长顺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打算给乔小麦好好说一说这其中的道理。
乔小麦打断他,“三日后,我得参加个厨艺比试,到时候那么多人看着,我得穿的好看些。”
“厨艺比试?和谁?”乔长顺愣了一下,忙询问。
“和另外一个厨艺不错的姑娘,赢了有银子拿。”乔小麦言简意赅,简化细节。
真把实情说出来,乔长顺这几天别想睡安稳觉了。
“有银子拿啊?那你好好做。”乔长顺立马转了态度。
能让乔小麦花这么多银子买衣服,那获胜所得的银子一定更多!
想到此,他很是关切的问道,“要不要先买点东西回去练练手?”
“不急,先回去吧。”
她自然是要准备东西的,不过不用买,她空间里有。
呵,白芷趾高气扬恨不能用鼻孔瞧她。
她会用事实,把白芷那盛气凌人的脸蛋抽得肿成馒头。
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