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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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郑晓记得,人贩子邱某曾说过,她是一九九二年四月十日到曲尚县五里村她的姑姑家喝酒的,因为那天是她表哥结婚的日子,所以她记得很牢。

就是在那一天,她看到了刚出生的小兮沫,并把她抱走。

而林雨宵正是在那一天,生下了孩子。

如果说雨宵昏迷的时候,她的孩子被抱走了,那么雨宵身边的那个孩子,也就是俊义是哪来的呢?俊义又会是谁的孩子呢?

清晨一睁开眼,许许多多的疑问就跳到郑晓的脑海里。

昨晚,在征得俊义的同意之后,郑晓把日记本带回家里来,她连夜阅读,直到凌晨两点。

从日记里了解到,生完孩子,林雨宵休息了不到二十天,就坚持要去小食杂店工作。

王大姐劝服不了,只好帮她向邻居借了一个旧的竹制的摇篮。

雨宵把小俊义放在摇篮里带到了食杂店,她一边看孩子,一边照顾店铺,帮桑嫂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

小俊义非常的乖巧,很少啼哭,吃饱了不是睡觉就是挥舞着小手看着晃来晃去的妈妈。

晚上回到家里,她照样替别人缝缝补补。

两年之后,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桑嫂的身体实在吃不消了,她只好把店铺转给她的亲戚经营。

林雨宵来到五里村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告了一个段落。

林雨宵想到这两年来,自己也积攒了一些钱,自己可以做做生意了。

离村子七八里处有一个车站,有一些客车或货车从那儿经过,许多村民在那里摆个摊位卖自家生产的水果,土鸡土鸭土鸡蛋等等。

林雨宵想到经过的很多是长途客车的客人或开长途货车的司机,他们需要早餐,于是她买了一些工具,准备做早点到车站去卖。

每天早上,雨宵都很早起床,她煮一大锅的花生汤,再做一笼子的馒头,背着俊义推着小推车步行将近一个小时到车站卖早点。

几年后,村子里的外来人口多了,村口的小路拓展了些形成了街道,小商贩们都转移到这,雨宵每天才不要走那么远的路。

下午,她来到家旁边的一家小餐馆里,帮忙洗碗,到了晚上,她除了缝缝补补之外,还收了村里的几个孩子,帮他们补习功课。

这一做,就是二十多年。

她把俊义抚养长大。

从小,俊义就非常的懂事和争气,他懂得体贴母亲,帮母亲干活,学习成绩还非常的优秀。

从小学一路到大学,俊义一直都是雨宵的骄傲。

俊义终于圆了雨宵的广门大学的梦。

但是,长期的超负荷的工作,雨宵的身体越来越差,到后来开始咳血。

但她把这都隐瞒着,不让俊义知道。

“起床了,起床了!”闹钟的声音打断了郑晓的思路。

郑晓暂时放下日记本里的一切,一骨碌起床,穿衣吃饭,告别母亲,到了警局。

看到郑晓走进办公室,谢大队长抬头看了她一眼,示意她坐下。

“谢大,我不坐下了。”郑晓说,“汪小洋说,有几个村子的村民偶尔会到兮沫失踪的那条小溪里电鱼、钓鱼,然后把鱼拿到他们村庄附近的集市上去卖。我想……”

“你想到集市上去看看,也许会遇到他们。”

“嗯,是的。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郑晓高兴的说,“我请求林雯珊和我一起去。”

“好的。去吧!”

告别了谢大队长,郑晓和雯珊开着车一路往乡下飞奔。

两个小时之后,她们到达了汪小洋说的离几个村子较近的集市。

说是集市,其实只是一些村民把自己生产的或捕捞的东西集中在这销售,一些吃腻了养殖的,想吃野生动植物的城里人,会来到这购买。

很快的,郑晓和雯珊就看到了几个卖鱼的村民。

郑晓和雯珊来到一个面前摆着一盆子泥鳅和黄牯鱼的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男人面前。

“这是小溪里的鱼?”郑晓问道。

“是啊,是啊!”看到有人过问,男人非常高兴的站了起来,殷勤的把鱼端到郑晓的面前,“野生的,野生的。”

“你是哪个村子的?”郑晓看着男人的眼睛问道。

“买鱼还要问村子啦!”男人有些不满的把鱼放下。

郑晓拿出警官证在他面前晃了晃。

“警察?”男人的脸色大变,“我,我没有犯法,在小溪里电鱼有错吗?”

郑晓把男人带到一个角落里,拿出兮沫的照片。

“你见过这个女孩吗?”郑晓严厉的问道。

“见,见过。”男人点了点头,又马上摇了摇头,“没,没见过。”

“见过,还是没见过?”

“没,真的没见过。”

郑晓和雯珊对视了一眼。

“好吧!这是电话,有见到就给我们打电话。”

男人战战兢兢的回到鱼摊处坐下,郑晓和雯珊躲在一处观察着,男人似乎坐立不安,心神不宁。

很快的,男人往四周看了看,弯腰收拾了一下东西,匆匆的骑上自行车往黄六村而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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