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春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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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第三更,终于码完了——

且不说大山听了母亲的话做何感想,第二日,整个陶然居就忙活起来了。

大山早拿到了南郊的地契,先是带着几个人去买了木料青砖,下人中自有那会盖房子的,指挥着其他人按照小姐给的图纸挖地基,打木桩,仆妇丫头就在旁边送送水,准备中午的饭食,府中一共有四个会做饭的仆妇,还有七八个丫头打下手,照料着几十人的饭菜是不成问题的,所以虽然忙碌,倒还井井有条。

囡囡带着几兄妹也下山了,看着周围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心里仿佛也鼓了一股子劲,涨的胸口满满的。

这样浓郁的生活气息,才是自己想要的。

远远的,就看见城门那边也是一片忙碌,在不远的将来,黄龙城将会越来越繁荣,而林家,也会越来越好的。

国都凤阳,早朝。

战争的阴影已经蔓延到了小半个腾龙国,整个朝廷也陷入惶惶然的凄风暴雨中。

早朝上,每个官员都是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只有两个人还能坦然的站在那里。

一个是站在左侧首位的当朝太师,文臣之首,先皇时御命的托孤重臣花京九,一个是站在右侧首位,功勋卓著,安定边关二十年的安国侯莫坷,这一文一武,说是腾龙国的国柱也为过,不过,此时他们的心情显然都不怎么样。

花京九是因为太子无能,统领朝廷大军剿匪居然能连战连败,葬送了多少性命且不说,最后还将百万南方流民驱赶向北!

愚蠢之极!

南方经过战乱,已经大受创伤,没有了百姓,那连绵的沃土谁来耕种?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没有了百姓,商人们如何能交换货物?如此难得的富庶之地,竟然生生毁在了太子手上!

最可恨的是,自己自诩纯臣,不得不听从皇命扶持太子,现在看来,倒是辜负了先皇的信任,险些将整个腾龙国推向深渊,还好,还好...还好有莫坷这个老匹夫,只要他手里的大军还在,腾龙国就还能翻身,一边想着,一边将目光看向对面。

莫坷当然也不好受。太子连败,葬送的都是军中的勇士,自己如何不心疼?

可是,自己却不能不顾安国侯府上上下下几百口人的性命,功高震主,打败了这一仗皇上就会借机削弱手中兵权,打胜了这一仗,则是赏无可赏,到时,离自己的死期也就不远了。

何况,皇上怎么可能再让自己出征?安国侯府,不能再有任何功劳了。

皇上年纪越大,越发昏聩,太子无能就罢了,竟然也无半点德行,现在端看庸王是怎么应付那百万流民的了,若是可以...自己是没什么了,可是还有子孙后代呢...

高宗皇帝端坐在龙椅上,殿上各人的表情尽收眼底,头有些疼,但是不能去按——当皇帝的,怎么能在臣子面前露出疲态?对,现在我是皇帝,我还是皇帝呢,这些人怎么都是一副死了人的样子?!

心中怒意勃发,胸口一甜,嘴里顿时弥漫着血腥味,咽下去,咽下去,我是皇帝,怎么会生病?我的鹏儿还没回来,打败仗怎么了?谁没有败的时候,只要我在,这个皇位还是鹏儿的!

生生咽下嘴中的腥甜,高宗威严的面容上呈出怒意,刚要开口说话,就听外面传来急报。

“报——禀皇上,北方庸王急报,为安置百万流民,敬请上意,开荒扩城,另押送二十五万担粮草贡献朝廷大军,愿腾龙国威武!”

“你说什么?”两道声音同时传来,一个是花京九的惊讶声,一个是莫坷的欢欣声,至于高宗陛下——

“噗——”

“陛下!陛下您怎么了?!”

“陛下!”

“传太医,快传太医!”

腾龙国承元三十五年四月,高宗皇帝突闻庸王传讯,喜极,心神荡动,于殿上吐血昏迷,经太医救治,十日后转醒,为中风之兆,自此在宫中修养,朝中一应大事,移交时太子腾子鹏。

安国侯府,正堂。

“父亲,现在皇上昏迷不醒,这朝中的大事可都在花京九手里了!”

“在他手里又如何?文武不相干,花京九可管不着兵部的事!”

“老三,我没说关兵部什么事!这皇上...眼看着就不行了...咱们也得想想退路了。”

“大哥是说...庸王?”

“可是太子毕竟名正言顺,而且,庸王远在云州,这朝中的事,可掺和不上了,父亲,要不要我们...”

莫坷抬了抬眼皮,看了一眼自己的三个儿子,老大目光短浅,老三暴躁易怒,倒是老二,总算有几分心计。

“朝中的事我们插不上手,那些文官大多支持太子,眼看着从龙之功就在眼前,怎么会让我们搅合了他们的好事?”看着三个儿子各不相同的反应,莫坷接着道:

“庸王这手做得的确漂亮,可是,我们不能明面上支持,否则,若是太子登基,第一个开刀的就是安国侯府了。”

“父亲,那怎么办?”

“怎么办?眼下我们可是要在太子手下讨生活了,自然是什么也不要做。”

“父亲,太子可不是明君之选...”

“明面上不做,倒是可以暗地里动些手脚。”

莫少聪看着父亲,有些明了,开口道:“父亲,静姝今年已经十五了...”

“...嗯,眼看是大姑娘了,没几天自由日子了,去你表姐家玩玩吧。”

莫少聪心里一喜,他可是更看好庸王。

“是。”

囡囡此时正跟庸王在竹林里饮酒。

这山是林家的,竹林是林家的,酒也是林家的——可是庸王看着倒是比她这个主人更自在。

“囡囡,你这地方当真不错,本王很喜欢。”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庸王就张嘴闭嘴的“囡囡”,这让她很郁闷,因为这是亲人的叫法,从眼前这个男人嘴里说出来,总让她有点别扭。

面上浮起一层笑,“殿下自然是喜欢的,不然也不会流连不去。”

三天了!这厮连着三天到林家,嘴中倒是客气的说是来拜会,可也没见他拿什么礼物,山脚下的作坊一天一个样,自己却不能日日见到,憋屈的慌。

庸王倒是心中愉悦,自从那封急报送出去后,自己就觉得心情极好,尤其是昨日云州知府王昔清亲自带着流民到这里,扩城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不少,想来不到半月,自己这座黄龙城就要变成黄龙府了,没了鱼困浅滩的憋闷,腾子夜兴致上来,一应事物都交给周子贡和王昔清,自己倒是喜欢到林家,一是探查林家的那个师傅,二也是这里风景不错,人,更不错。

当然,腾子夜并不是有多么喜欢林一囡,倒是有一种逗宠物的趣味,尤其是那种争锋相对的感觉,简直让自己的血液都在沸腾。

就像现在。

“哈哈...,本王可并不只是喜欢这里的风景,还有...”

囡囡的心“咚”的一声漏了半拍,这个庸王,有钱,有权,有脑子,有长相,有身材,实在是让女人难以拒绝的良配,可惜...我们终究不会是一路人。

垂下眼睑,囡囡的耳朵微动,倒是听到了某个这几天很是熟悉的脚步声。

“还有这里的美人吧?”囡囡压低声音,这么直白的话倒是让腾子夜微愣,随即就明白了为什么。

“小姐,这是刚炖的百合雪梨,香椿端来给您和殿下润润喉咙。”声音婉转娇啼,粉红的衣服映着粉红的脸,美人迤逦而来,自然有一番风味。

囡囡面无表情,香椿就是之前收下的刘丽春,原来看着虽然颜色甚好,但是却没有这般露骨,在自己面前倒是一副谨小慎微的模样,可是这几天,做的也太过了些...

不过,她的目标是腾子夜,自己倒没必要做这恶人了,若是扰了庸王的兴致,反而要弄巧成拙了,也罢,若是能成,也是林府的一点助力,若是不成,明儿个也该撵走了,白白的惹人厌烦。

香椿偷偷看小姐的脸色缓和了些,就放着胆子将一盅百合雪梨放到庸王面前,涂着红色蔻丹的长指映在白色的汝窑薄胎汤盏上,有一种艳丽的美。

艳倒是艳,也太过俗气了些。庸王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见对面的囡囡脸上没有丝毫动怒的样子,自己的心里倒有了怒气。

心里虽怒,脸上的颜色却没有变,眼神里反而多了一些放肆,两只眼睛在这丫鬟身上来回巡梭,那肆意露骨的眼神,让囡囡看得皱眉——虽然是丫鬟,也是林府的人!

“下去吧。”

香椿正被庸王的眼神看得含羞带怯,满面桃花,听见小姐的话,一下子僵在那里,刚才不是好好的么?怎么又让我下去了?

心里虽然不甘,还是低低的回了声“是”,只是语气里的泫然欲泣谁都听得出来,才慢吞吞退了下去。

这下囡囡可是有了火气——现在还是林府的人呢,就敢当着庸王的面给主子穿小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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