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君爱国的将士们,可怜完了异国的王爷安华,又开始为自己国家的小王爷跟小公主发愁,凑在一起商议了起来。
太阳才高高升起,沈藜今天起得晚,刚吃完早餐,正在给府邸门前的小树苗浇水,猛然听到了一个由远而近的声音:"藜儿妹妹!"
听声音,似乎是安华哥哥?可是,他不是被禁止来齐国了么?沈藜疑惑的抬头看去,安华已经打马来到了跟前,他正满眼含笑的看着她,一双眼眸璨如星辰,清澈如泉水,仿佛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分别将近两年,安华哥哥变化不少,长高了很多,基本上脱去了稚嫩的样子,英姿勃发,变得更有魅力,更加的迷人了!
在这个瞬间,她不自觉的就沉浸在了无边的喜悦之中,心里有什么东西咕噜噜的冒了出来,让她忍不住泪眼婆娑。
安华哥哥,我想你了!
她在心里默默的道。
从她懂事起,安华哥哥就出现在她的生命之中,对她呵护有加,疼爱有加。嗯,安华哥哥对小哥也极好,亲如兄弟。
沈晖闻讯迎了出来:"华哥哥,好久不见,快快请进!"小小少年见到安华,那是由衷的欢喜,安华对于他来说,是亲人,是兄长,也是投缘的好朋友。两人相隔只有三岁,比起大哥二哥来说,安华跟他之间更多共同的话题。
兄妹俩笑盈盈的,簇拥着安华,进了左边沈晖的王府。
"华哥哥,这是我的王府,虽然不大,但是却很温馨。你既然来了,就多住几天,自打白云来过,我就特意让人收拾出了一间卧室,就等着你来呢!"沈晖兴高采烈的说着,没有注意到安华眼底一闪而过的怜惜和心疼。
看来,晖儿跟藜儿也是可怜的。只因为,生在皇家,有太多的无奈。如果生在普通的大户人家,哪里还要来这荒凉之地自力更生?就算家中兄弟很多,成年之后若是兄弟不和,好歹可以分家出去。分一个宅子,一个店铺,十几亩良田,上千两银子。有了这些,只要不随意挥霍,懂得开源节流,日子也能过得简单快乐,衣食无忧。
如今,这到底算什么?杏儿姑姑把这兄妹俩送来这里,又只给一点点银子,不就是因为皇后的娘家过于强大,又有的人看不惯沈家和柴家的人么?就因为这个,姑姑才会狠下心来,有意要锻炼晖儿跟藜儿的应变能力和生存能力么?
沈藜的脸上,从始至终,都挂着甜甜的微笑。
兄妹俩设下盛宴,款待好久未见的兄长。
十菜一汤,王府和公主府的厨娘合力打造,使出了浑身的本事。每一样菜,都是"色香味俱全",沈藜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呜哇,好丰盛哦!自打来到这里,就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她和哥哥都是在一起用饭,最多也就是四菜一汤。而且,是三个素菜,一个肉菜。不像今天,几乎都是肉菜,将她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了起来。
"傻样!"沈晖伸手敲了妹妹的头一下。
又不是没有吃过好的,至于吗?就跟饿了几天一样,在安华哥哥的面前,也不怕丢人。
沈藜委屈的嘟起小嘴:"好嘛,我就是嘴馋了,在华哥哥面前有啥不好意思的?来到这里都快一个月了,吃过几次肉菜?每天不是野菜,就是蘑菇,我都快要变成兔子了!"
这里的百姓,大多数是猎户,山里的山鸡和野兔都快要被灭光了。在不是深山的地方,想要猎到小动物,居然也成了奢望。小哥还不让侍卫去深山里猎动物,说是百姓生活不易,不要与民争利。百姓去打猎,那是为了维持生计,侍卫们又都是武功高手,如果允许他们进深山打猎的话,这方圆十里的百姓恐怕就要饿肚子了!
小哥说得很对,她也不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不过,这里也没个集市,想要买肉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没有办法,只好隔三差五的,去猎户家里买上一只山鸡或者野兔。可是,也不是次次都能买到,如今的猎物越来越不好打了!
让侍卫满镇子的跑,挨家挨户去买猎物,她也没有这么厚的脸皮。她跟哥哥初来乍到,可不想被自己封地的子民传言,说她是个贪吃的公主。一个搞不好,还会丢了齐国的脸面,毕竟她是堂堂的福安公主不是?
沈藜已经快半个月没有沾过荤腥了,今天一桌子的菜,有鱼有鸡有鸭,还有野猪肉。也不知道白云到底去哪里弄来的,厨娘的厨艺也超常发挥,她的眼睛控制不住的发绿。
碧果实在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的笑了。
"姑姑,有什么好笑的?我可是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肚里没料,心发慌啊!"沈藜埋怨的白了碧果一眼,满脸的委屈。
沈晖心疼了,自我检讨:"是小哥不对,小哥不该只想着要节省,应该派人去别的镇上或者县城里采买一些鸡鸭鱼回来。让妹妹受苦了,是小哥的不是。"
"哎呀,小哥,你不是跟我吃一样的饭菜么?再说了,不也没有饿肚子么?每天三餐的饭菜,也都做得很美味可口,那野菜和蘑菇可是在山里自然生长的,是纯天然的食品。那京城里的人想要天天吃,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沈藜感动之余,又很不好意思,连忙打趣道。
"好妹妹,你不怪小哥,那小哥就放心多了!这样吧,小哥明天就让人在那边的山坳里修建一个养猪场和养鸡场,从附近的农家里招几个人负责喂养。日后,不管什么时候,藜儿想要吃肉和蛋,都不用担心没有!"
沈晖兴致勃勃的说着,想象着墨菊镇要什么有什么的光景,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安华听得心酸,连忙道:"晖儿、藜儿,我带了五万两银子过来,是母后给的,是母后的一片心意,希望你们可以收下!"
沈晖连忙摆手:"不行,那怎么行呢?之前,白云已经给了三万两了,那本来也不该要的,可是他临走之前偷偷放在书房。如此,我也就厚着脸皮收下了,拿钱我已经帮你预购了一个带三进宅院的店铺。正在筹建的花草集市包括花草种植园,也有你三成的股份,还余下一万两的银子,我正想要说给回你呢!"
安华自然一口回绝:"你说什么呢,咱俩还是兄弟么?余下的银子,就当是我送给你和藜儿乔迁的贺礼!不准拒绝,否则的话,日后就别喊我哥哥了!"
"那就谢谢华哥哥,这一万两银子我就厚颜收下,姨母(指的是谈语)的银子,华哥哥就自己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见安华皱眉想要呵斥他,沈晖连忙道:"不用担心,碧果姑姑已经筹集到了不少资金了,那些建筑工人和工程师的工钱母后会帮忙垫付。第一期的资金,完全够了,镇子的土地面积就那么大,就算有更多的银子,这一时之间也没有什么好的项目。"
这话,说的倒是在理。沈晖一个小孩子家,能想到修建衙门,并推出商品房跟花草集市,已经非常难得了。不过,他也不能看着不管,无论如何,得帮这两个孩子一把才行。
想了想,安华脑子忽然灵光一闪,就提出了一个建议:"这样好了,不如你派人大量蓝莓、核桃和板栗等山货,运到对岸去,我找人负责帮你高价卖出去,如何?收购价,可以比当地的市场价高出两成,然后高价卖出去。这样的话,你和藜儿不但可以创收,补贴一下府邸里的用度。而且,还可以帮到当地的百姓,改善百姓的生活水平!"
沈晖不解:"为啥?莫非河对岸,没有蓝莓、核桃等山货么?"
安华很耐心的解释:"也不是没有,只是很少。你有没有发现,河对岸方圆百里大多数是平原地带,气候坏境相差很大。这边出产的核桃、板栗和蓝莓,味道似乎更好一点,我身边的那些人都是这么说的。"
"哦,原来是这样!"沈晖喜出望外,非常的高兴:"那敢情好,如今正是拾秋的好时节,这墨菊镇的山里多得是蓝莓、核桃这些山货。只是这里人迹罕至,离最近的集市都有上百里,通往县城的路又非常崎岖蜿蜒,那些山货很难运得出去。所以老百姓都不积极拾秋,就让那些山货烂在山里,实在是可惜了!你愿意帮忙,实在是太好了,等会我就吩咐人去贴布告,大量收购山货!"
从墨菊镇往蓝莓镇的方向,山势倒是越来越低矮,道路也不是那么难走,甚至还有一条还算平坦好走的管道。只不过蓝莓镇是边防城镇,老百姓很少,常住人口基本上就是边防将士了。那里的集市,也小得可怜,卖不了多少山货。
如今,既然有机会可以把山货卖出国去,沈晖简直要乐坏了。要知道,这墨菊镇山多地少,擅长种庄稼的人也很少。大多数是猎户,那些猎户常年穿行在深山老林里,采集山货那不是小菜一碟?
而且,这方圆百里多得是人迹罕至的深山,墨菊镇的山货采集完了,还可以去别的地方采集。或许,这一个秋天过去,他封地的百姓大多就能摆脱极其贫困的生活了!
沈晖兴奋得不能自抑,刹那之间,他忽然深切的领悟到了什么叫做"有价值的人生"。作为皇族的一员,还有什么比为老百姓谋取福利,是更能他觉得骄傲和自豪的呢?
说干就干!
商议决定之后,沈晖就找了碧果过来,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遍。碧果也很开心,欢喜的应下:"回小王爷的话,属下这就亲自负责这件事,一定落实到实处!每一个村子,都绝对不会拉下,一定超额完成任务!"
华哥哥好棒,简直帅呆了!
小女娃沈藜安静的坐在窗前的一张摇摇椅上,目光柔和的落在安华俊逸迷人的脸庞上,一抹愉悦的笑意从心底漾开,一直蔓延到嘴角。 安华似有所感,回头看了她一下,对她宠溺的笑了笑。又转过头跟沈晖说话:"晖儿,母后的银子你还是收下,拿去收购山货吧!"
说着,就将一个鼓鼓的钱袋塞在了沈晖的手中。
沈晖连忙又推了回去:"不行,我不能要!"生怕惹安华生气,又连忙解释:"华哥哥,你好好想一想,我和妹妹的封地为啥会是这荒凉之地?来的时候,我母后为啥只给那么一点银子给我们?母后这样做,是有用意的,我可不能辜负了她的一片苦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