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淳楞了楞,神秘地笑了笑,然后从门缝中挤了进去:“不可能,但是我进来了。”
“你耍赖!”魏谜裳生气地指着他,“你怎么可以这样!”
“你都因为这点事生气了,我怎么不可以耍赖进来?”慕思淳的语气颇有些痞子味儿,他霸道地坐在床上,“谁叫你生气了呢?”
“我没生气。”魏谜裳嘴硬道,“我为什么要因为一个智商低下的金发女郎生气?”
“露丝的智商可不低,她是加州大学毕业的。”慕思淳为她辩护道。
不说还好,一说魏谜裳就更是火冒三丈起来:“好啊,那你怎么不接着和她聊?你们一定聊得很开心吧!”
“谜裳,别小心眼了,我错了。”慕思淳走上前拥住了她的身体,“我错了,我不该和露丝说话,也不该拿她来气你。”
“我没什么可惩罚你的,你大可做错事。”魏谜裳蹦上床,靠着枕头看起了电视。
慕思淳一直在她的眼前转来转去,最终她终于受不了,声称自己原谅了他,不过以后如果他再和别的女生说话的话,求的原谅可不就是那么简单了。
慕思淳自然很欣喜地答应了。
接下来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依次环游了整个岛屿,魏谜裳拍下来的照片几乎都近万张了,那些风景美丽得震慑人心。
在巴黎岛呆了十几天之后,他们乘坐飞机,转乘了几班飞机之后,来到了撒哈拉沙漠。
撒哈拉沙漠并不是度蜜月的好去处,但是却是魏谜裳梦寐以求的梦境。她渴望来到这里,渴望见到一望无际的宏伟沙漠,渴望见证水的珍贵,更渴望看见那些原住民的生活。
因此,当他们来到阿雍的时候,魏谜裳的心情好到要爆点。从未觉得自己是这样的渺小,但站在平静的沙漠上,看着沙漠上那些被风吹出来的纹路时,她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语,直直地掉下眼泪来,心里的台词是:“撒哈拉,我终于来了。”
入住撒哈拉的第一天,没有酒店,招待所也是破旧得不成样子,慕思淳安排得是民居。是很神奇的房子,在广阔无垠的沙漠中,聪明的原居民居然从沙漠往低下挖坑,挖出一个非常之大的长方体的坑,然后又用结实的沙土做出楼梯的形状。
魏谜裳和慕思淳从楼梯上走下去,发现在长方体的坑中,原住民门竟然又从内侧往里面挖坑,延伸出一间间的小房间。
魏谜裳惊喜不已,从小门中走进去,里面的设施很齐全,浴缸、马桶、洗手池应有尽有,床也很漂亮,虽然不如酒店那般奢华,但是在沙漠能找到这样的房子,真是实属不易。
“天哪,你是怎么找到的?”魏谜裳惊喜地抱住慕思淳,她的心都快要爆炸了,真怀疑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她怎么会来到沙漠,怎么会在沙漠中看见这样的房子!太不可思议了!
“我在网上找的,沙漠的环境都很艰苦,我们算是度蜜月吧,千辛万苦找到的这些房子,就是不知道结实不结实。”
“太神奇了,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房子,他们居然在沙漠中挖坑建造房子。”
“我也没见过。”慕思淳淡淡地笑了笑,“这个是我们的房间,然后院子是公用的,如果不起风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捡子弹壳,骨头什么的,我猜你会喜欢。”
“太喜欢了!”再次激动地奖励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慕,我洗漱一下,我们马山出去捡子弹壳。”
房间的门虽然小,但是进去之后却可以看见空间是很大的,她洗完澡换了一件大袍子之后,便走了出来。看见慕思淳正在和一位年轻的男人说话,她好奇地走了过去。
慕思淳介绍了魏谜裳的身份,魏谜裳恭恭敬敬地跟那个年轻男人打招呼,通过了解,这个男人是个名气不小的作家,目前在这里住下,顺便研究这里的风土人情。
“你们来得很凑巧,过几天就是沙漠节了,三毛一辈子都没有看过一回的,你们这次来了就能看见了。”那年轻男子是中国人,浓眉大眼的,谈吐举止皆很文明稳重,是值得深交的好友。
魏谜裳听了之后很激动,硬要邀请这位叫黎钟明的男子一起吃饭。在这种地方不容易碰见一个中国人,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岂能轻易地就放走?
晚上,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通过了解,黎钟明大学的时候学的是建筑设计,和慕思淳学的专业相同,两个人很是有共同话题聊,酒也喝了好多瓶,两个人喝完了酒,黎钟明就建议早晨一起去海边寻一些好玩的东西。魏谜裳对这些很感兴趣,立即就答应了。
这一次的晚餐是魏谜裳一手操持的,两个男人谈天说地,根本无暇顾及魏谜裳。因此,在魏谜裳的悉心准备下,满满一桌的中国菜就展现在他们面前,两个男人囫囵吞枣地吃了起来。
黎钟明在这里呆了很久,没吃过中国菜,连连赞叹好吃,羡慕慕思淳娶了一个这样的老婆。魏谜裳自然笑得花枝招展,一边替他们满上酒。
两个男人喝了好多瓶酒,酒气也上了脸,便坐在楼梯上看星星,相互聊天。
魏谜裳问他为什么一个人来,差不多也0岁的样子,为什么还没有老婆?
提起这件事黎钟明就惆怅,他说:“本来是有个女人的,就快结婚了,当时我不知道失了什么疯,非要来这里,那女人就和我分手了。”
魏谜裳点点头,缄默不言。
那一晚他们又喝了不少酒,慕思淳回到家就吐,魏谜裳照顾他睡着之后,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打开门走出去,漫天的繁星。
沙漠之旅很愉快,每天早晨他们都会和黎钟明一起去捡好玩的东西,有时候是一颗牙齿,有的时候是一颗很圆润的石头,有一次的结果最为丰硕,她竟然捡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陶瓷碗,非常完美无缺的一个碗,什么缺口都没有,上面画着一些她不理解的花纹,据黎钟明说,这应该是过往的车辆运送这些碗时掉下来的。
在沙漠的日子很开心,几乎到了忘我的境界,有时候一天之中的几个小时不能出去,一出去就会被吹得满头沙子,她坐在床上,看着窗户被吹得哗啦哗啦响,心里很害怕,就问慕思淳他们的房子会不会被淹没,慕思淳没什么感觉,还是拿出酒去找黎钟明喝。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半个多月过后,他们的沙漠之旅也结束了,但是黎钟明却还要在这里呆上几个月。分别的时候慕思淳很不舍,请黎钟明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请一定要保持联系。但是黎钟明称自己没有手机,而且就算有手机百分之一百的情况下也是没有电或者没有信号的,但是他留下了自己的地址,请慕思淳有空的时候写信给他。
就这样,他们离开了沙漠。
在机场过安检的时候,魏谜裳携带的很多东西都无法通过安检,去托运也是不收的,因此只好丢弃,看着那些每天早晨辛辛苦苦捡拾回来的成果,她几乎要留下眼泪,若不是慕思淳在一旁安慰,她就要大哭起来了。
在飞机上,她仍然念念不忘她的那些宝贝,无聊之时翻开自己的包,想找一本书看,却无意间看见了一个东西,拿出来一看,竟然是一个漂亮的项链,而且是撒哈拉沙漠本土的项链,三毛的书中写到的,沙漠中每个结婚女人都会拥有的东西。
在她的手心中似乎有了灵魂,那块东西上面有污渍,并不是很干净的,但正因为如此,才显现出它年代的久远和珍贵。她捧着这条项链,几乎要落下泪来。
“钟明真是个好人。”慕思淳感叹着,给她带上了那条项链,“看看,你一戴上这条项链,整个人都变得有女人味起来。”
魏谜裳懒得和他理论,拿过镜子细细地看,项链悬挂在她的锁骨处,链子是银质的细链子,那块锁着灵魂的坠子轻轻地贴在她的皮肤上,微微冰凉。
从沙漠回到家中,先是睡了1个小时,耳边热闹的声音连绵不断,但也吵不醒她。
1个小时之后,魏谜裳醒来过来,房间里一片漆黑,客厅里传来郑络纱和AA的说话声,她这才想起自己已经从沙漠回来了,挣扎着虚弱的身体坐起来,走出了房间,来到客厅。
“谜裳,你总算是醒了,我们还在商量要不要把你送到医院去呢!”AA看都不看她,直接翻着她的包,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好东西。
“别翻了,我带了东西给你们的。”魏谜裳没什么力气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见郑络纱从她的行李包里掏出了一块石头,尖叫着上去护住,“这块石头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只不过是块石头而已。”郑络纱把玩着那块石头,这么圆润的石头她还真是第一次见,真是漂亮,“嫂子你太小气了吧,一块石头都不肯给我?亏我还带了那么多补品给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