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照样流淌,沈默开始频繁地打电话约见于露,这个倒是让于露没有想到,她以为这个沈默会跟那个斯文男一样,也会悄无声息。
不过跟沈默的约会还算得上不那么枯燥,虽然都是老花样的吃饭,不停地穿梭在各类饭馆之间。于露有时候都觉得自己要变成半个美食家了,沈默总能带着她去各个她以前没有去过的饭店,有高档的,也有简陋的,但是每个地方的食物都是相当不错的。这点,让于露不禁对沈默有种说不出来的好感。
都说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但是这点应征在于露身上,就是活生生的,沈默成了那个抓住于露胃的男人,这个对常年一个人居住,没有人给自己做饭的于露来说,那是相当的享受啊!
那天,是一个晴朗的周末早上,沈默破天荒的敲开了于露的家门,于露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冻住了一样,站在门口不能动弹。
她觉得糟透了,自己蓬头垢面的,不修边幅。急促的门铃把她从被窝里吵醒的时候,她还暗暗诅咒了一下这个不速之客。而现在这个穿着一身休闲装的男人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又为自己刚才的恶毒暗暗内疚。
“嗯,我知道这样挺不礼貌的,但是我突发奇想,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去公园走走,所以我一冲动就直接过来接你了,希望不是很唐突?”沈默浅浅地笑到。
“嗯,好啊,只是你看,你没有提前通知我,所以我还刚才赖在床上,如果你不介意,就先坐一下,我收拾一下,然后就出发。”
于露用手扒了扒她的乱发,顺手拉了拉自己敞开的衣服,刚才匆忙应门的时候,随手拿了件外套套在她那性感的睡衣外面,忘了扣起来。估计刚才沈默的眼睛已经吃够了她的豆腐,唉……
当于露在浴室里抓紧时间洗漱的时候,沈默却在厅里不经意地观察起来,于露居住地是个小套间,当然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个一室一厅是足够了。没有那种小女生的粉红色情结,但是很雅致。
客厅里摆放着一组浅绿色的布艺沙发,上面搁了两个抱枕,柔柔的,软软的。阳台的落地玻璃开了一半,外面吹进来的风把落地窗帘微微的带动,随风飘扬。
电视墙是一朵很大的玫瑰,边上有许多散落的玫瑰花瓣。确切地说,应该是一朵大玫瑰的墙纸,沈默坐在沙发上,觉得自己会留恋于这张沙发,留恋这阵微风,甚至是能够拥有这些的这个女人。
当于露一切准备就绪,整装待发,站在沈默面前的时候,沈默正在走神,当他抬头看到同样一身休闲装的于露时,不免更痴迷。他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异常的厉害,感觉自己就像是个毛头小伙子似的,陷入了一张看不见摸不着的情网。
沈默提议,今天谁也不开车,去走走路,挤挤地铁,于露欣然答应。
很久没有感受挤地铁的日子了,虽然不是平时的上班高峰,但是周末的好天气还是把人都引诱到了户外。当人潮把于露跟沈默往里推得时候,于露有那么一点点的尴尬,因为她跟沈默实在是贴的太近了,她几乎都能听见沈默急促的呼吸声。而沈默是很男人地把于露圈在自己给她创造的领地里面。
这一刻,他们都有点尴尬,于露很想化解这种诡异的气氛,但是却又无从开口。倒是沈默先开口:“饿不饿?我有点饿了,早上醒来就顾着想来叫你,都忘了吃早饭,也没想到要给你带份早餐的。”
“你不说倒还好,叫你这么一说,我好像还真的有点饿哦。”
“好,那要不这样,我们再坐两站路,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吃早饭,那里的早饭很棒,我已经很久没有去了,今天托你的福,我可以再去享受一次了。”
“你平时到底都是干嘛的啊,怎么什么好地方你都能知道啊?”于露不禁失笑。
“哪里啊,之前是天天请客户吃饭,所以把美食搜罗了个遍。至于今天这个地方,还真不是我自己发现的,是我一个铁哥们就住这附近,然后每次到他这里玩通宵,那小子就带我们过来吃,最近到是有一阵子没吃了,怪想的,今天托你的福,我又可以饱口福了。”沈默一口气说了一串。
由于已经过了早餐时间,所以两个人过去的时候,小店里已经没有多少人了。沈默推荐了几款小店的特色,于露也没有异议,由于肚子饿的关系,东西上来了,很快被俩个人一扫而空。
正在两个人准备买单的时候,一个声音划破了宁静。“老板,老规矩,快点快点,我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于露不禁朝对方看了过去。
进来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松垮的T恤套在身上,牛仔短裤的裤脚拉了很多的流苏,脚上穿了一双夹角人字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拉开凳子就坐了下来。
沈默刚把老板找的零钱放入皮夹,也听到声音,于是抬起头来,“好小子,原来你在家呢,前几天听莫凡说你去西藏了,怎么这么快就回巢了啊?”
也不等于露有反应,沈默就拉着她过去,在那个男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那个男人用手拔了拔头发,“今天凌晨才到家的,累的差点死掉,迷糊中就被我妈破门而入,老太太管不到我家那老头,就跑过来对我念叨个没完没了,所以我就出来先填饱肚子,等下才有力气跟她磨嘴皮,下次真该换把钥匙。”
“呵呵,老太太今天又过去了啊?她还不是担心你,你的生活乱七八糟,她能不担心吗?”沈默笑笑地调侃。
“什么叫乱七八糟,那叫工作好不好?你以为我是你啊,每天穿的人模狗样的,天天吃公款,最后还有工资奖金拿,简直就是蛀虫。”
于露看着这个男人,总觉得哪里见过,于是很习惯地绞尽脑汁想从记忆深处搜索点线索出来。
“哦哟哦哟,起床气发到我身上来了啊,得,我也没空跟你掰。于露,走,我们别理他,肖疯子又开始犯病了。”
那个男人恶狠狠地瞪了沈默一眼,这个时候也开始观察起于露来,就在沈默拉着于露往门外走的时候,男人突然冒出来一句:“马路天使?”
于露一愣,回头傻傻地看着眼前的男人,怪不得自己觉得眼熟,原来是那个害得她那次相亲迟到的男人啊。
“呵呵,果真是你啊,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呢。对了,你后来怎么没有给我电话啊,你就不怕我被你撞出个啥后遗症来着?太不负责了。”说罢,自顾埋头去吃他的早饭了。
沈默看着发愣的于露,好奇地问到:“什么马路天使?什么电话?你们俩认识?”
“也不算吧,”于露有点尴尬,“就是有一天开车的时候,比较赶时间,不小心刮到这位先生。”
“活该,别理他,他这种恶人是万古长存的,不是那么轻易容易去见阎王的。”说着,沈默回头跟吃的香的男人说到:“走了,哥们。”
不过走了没两步,接着又说到:“对了,肖克,莫凡说等你回来,大家再出来聚聚,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了,记得打电话给我啊,今天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于露想想不好,跑过去,轻声地说:“对不起,后来我比较忙,也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不过看你现在这样,应该也没事情了吧?要不这样吧,如果你真的有什么不舒服,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会负责的,真的。”
说着,于露从随身的皮包里拿出一只水笔,顺手扯了一点桌上的餐巾纸,迅速在上面写下了一串号码,推到了肖克面前。
肖克只顾着吃自己的早餐,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于露觉得有点尴尬,干咳了一声,说了声先走了,就随着沈默走了出去。
当门关上的一霎那,肖克抬起头,看到窗外的两个人已经渐渐远去。又看看桌上的纸巾,玩味地把玩了一会,最后还是拿起来塞进了裤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