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男人的脸在眼前越放越大,脸上细浅的皱纹和坑坑洼洼的痤疮旧疤重叠交错,看着令她胸口翻涌,泛起阵阵恶心。
她想喊,想逃,想杀了他!
可惜,她此时就是一条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一朵摇曳在枝头任人作贱的残花。
胖男人肥硕的胎肚已经压在了她紧致的小腹上,两条毛绒绒的光腿无比奋勇地缠住她光洁修长的腿...
那种强烈的视觉冲击,让甘贝强忍着阵阵恶心发誓,等她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让这死胖了不得好死!
胖男人哪管她现在在想什么,眯缝着的眼睛里火光熊熊,盯着她的红艳艳的嘴巴,琢磨着从哪里下口,粘腻的口水都流下来了。
甘贝心一横,既然逃不脱,不如主动些...
反正这老男人也折腾不了多久,只要他能把自己救出去,一切都值了!
等她回头把这老家伙送上西天,那她今天的含羞忍辱就可以当做没发生。
这么想着,甘贝对着那张胖脸微微一笑,眯上眼睛,微微抬起下巴,迎上那令她作呕的嘴唇。
胖男人一看,心花怒放,激动得全身紧绷,当下如猛虎下山一样,直冲着送到嘴边的猎物啃咬下去...
吸烟室里,瞬间成了糜靡之地...
—————————-
陈瑞颖姿态优雅地啜了一口咖啡。
秦皇的婚礼果然讲究,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连咖啡都这么好喝。
这是用爱尔兰威士忌加方糖,酒精烧化后融入鲜奶油和咖啡加工成的爱尔兰咖啡,口感细腻醇厚,回味悠长。
她很喜欢。
这里的一切,除了那个颜晓惜,她都喜欢。
喜欢秦皇,喜欢这纸醉金迷的盛会,喜欢这明争暗斗的氛围,还喜欢有人自作聪明去找死。
她一直盯着洗手间,左手跟右手打赌,先出来的会是甘贝还是薛明海?
如果是甘贝,就说明薛明海那个绣花枕头经不起美人计,被玩死了;如果是薛明海,就说明秦皇用人睿智,薛明海是个可造之材,甘贝弄巧成拙自掘坟墓。
结果,没多久,薛明海出来了。
她还细心地发现,薛明海手上的酒杯不见了。
哈哈...
陈瑞颖想到甘贝此时此刻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可怜相,幸灾乐祸之余,更有落井下石的冲动。她喜欢看到这些美貌却愚蠢的女人们下地狱,她们就是老鼠和臭虫一样令人讨厌!
如果这贵宾厅里没有那么多自以为是的女人,没有小人得志的颜晓惜,那就没人跟她媲美争辉,没人跟她抢男人!
那样,她想要什么样的男人,勾勾手指,这些风采各异的男人就会前赴后继...
陈瑞颖看着自己输掉的左手,手指白皙修长,食指戴着枚精美华丽的蓝宝石戒指,衬得她整只手如上等的白玉。
可现在,她要用这只漂亮得手做一件让她愉快的坏事!
她盈盈抬起眼眸,看了一眼那边相拥相依的秦皇和颜晓惜,冷哼一声,她真得不介意让秦皇的婚宴更精彩一点儿。
多几个剧目嘛,总是好玩的!
挪开目光,她用左手冲着旁边一个一直看着她流口水的胖男人勾了勾手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