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墨宇抓起狗腿子,将它很粗鲁的扔出了门外,然后掀开慕容凤的被子,将慕容凤的裤角撸了起。
“你干嘛,你想干嘛?”慕容凤着急,以为这个自称君墨宇的男人因为她的话恼羞成怒想来个先奸后斩。
“阿楚,你就算面目全非否认一切,可是属于郑楚的烙记还是原模原样的刻在你身上。”君墨宇将慕容凤的腿高高抬起,慕容凤就看到自己(正确来说是这具身体)脚腕处有一个青色的印记。
“阿楚,我原先并没有认出你来,这才会与你擦身而过。我不知你否认一切是因为生气还是……阿楚,先不要想这些,等你的伤好了,你打我骂我想怎么样我都可以,只是不要这般……”
君墨宇的有点自言自语的味道。
慕容凤想,也是,现在不是戳穿自己不是郑楚的时候,她的身上有伤,她还需要后备力量支持她走上晋国的九重宫阙,且不管眼前这个男人打的什么主意,只有暂时对她没有生命威胁、只有能给她吃给她喝给她个能挡风遮雨的帐篷就好,她大可不用那么太计较。这样一想,就心松了许多,一松气,就觉得乏极,头一歪又昏睡了过去。
慕容凤的腰间伤口处洇开大滩鲜血,为她欲盖好被子的君墨宇低头间正好扫到,眼神瞬间黯淡。
她没有喊痛,也没有喊痒,他救回她的时候,她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点完好的肌肤,不是冻烂的就是被跳蚤叮的,还有雪夜那些黑衣人给她留下的剑伤,他记得她以前最怕痛,更怕跳蚤这些东西,所以她从来不养猫狗,刚刚大夫说,她脸上身上这些伤,因为拖的时间太久,到时就算好了只怕也会留下疤痕。
君墨宇一边为慕容凤重新敷着药膏,一边打量着她熟睡的容颜,凤城暗探截获的信里说她因为走火入魔陷入癫狂,生死下落不明,他不信,他不顾众人反对潜入凤城寻找,却不想会擦肩而过两次。他跟着那些黑衣人的脚步救下她,才发现自己要找的人曾在眼前晃了两圈都未曾认识。
她走的时候还曾笑着对他说:阿宇,想娶我也行,我在凤城等你回来,你若能亲手为我绣一件嫁衣,我便嫁你。
她知道他是个粗人,就故意拿这事来为难他,殊不知,为了她,任何事,他都是会做的!
她最喜欢穿白色的衣袍,风吹来衣袂飘飘,飘逸若仙,她比一般的女孩还要爱美,不过相对于那些女孩,她却是不俗的,她的美在于气质,在于她的飘逸与从容。
她最怕的是痛,她会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像只优雅的孔雀翩然走过,然后在不注意的角落里对着他说:阿宇,我的脚好痛,我走的路太多。
所以她习武不喜欢吃苦,她喜欢走捷径,他听那些人说她在冥思的时候被那个男人闯入,才导致她的走火入魔。
“阿楚,我定会为你将那人千刀万剐。”他的手轻轻揉捏着她乱糟糟的发,声音却是出奇的温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