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地就能看见那一切:大而圆的天线,白色的,在暗夜里依旧醒目;红色的字迹反而黯淡了,越近,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越重,她一步步踏在自己的节拍里,一步步融进去……融进去……,每一步落足,都是稳的,像即便掩藏也无法更改的过去,踏在隔地板上其实无声无息,稳,而飘忽。
走得更近了,她觉得自己已经看清楚了每一件细微的东西——在眼里仿佛明亮,在心底却暗极。
她没有料到在阴影处,会突然立起一个影子来。
先是吓了一跳:这么晚了,楼顶上还有跟她一样的夜游神?
夜游神的影子立起来很高大,是立是暗处的,她看不清楚男女,但如果是女人高大成那样,应该是蛮可怕的一件事。反正是各寻各的世界,她没心思管别人。她继续往前走自己的路,来的目的是为了在这里略坐一坐,静静地想一想,也许可以回忆起来的过去。静静地,不出声,应该不会妨碍到别人。
于是她走到靠近天线一侧的围墙上,爬上去,悄无声息的坐下来,对另一侧站着的影子,连一眼都没有瞧,没有必要,她向来就有这样一份旁若无人。
在这样一个暗夜里,本来就是自有天地,谁也触不到旁人的世界里去。既是挥发了淋漓的自我,孤独又有什么关系?白天,关注着别人,做着别人都以为的那个人;夜里,关注着自己,只会全心全意地做自己。两个角色,一清二楚,各不干扰。
硕大的天线投了大片的阴影下来,正好将她掩在阴影中,光亮不到的地方,换了角度,变做了陌生人在明,她在暗。周遭没有其他人,一站一坐,仿如对峙。
有点奇怪的是,那个夜游神并没有走开。她感觉上知道,那个人一直在观察着她。
随他去看好了,她从不在意。扭头看向虚空,她认真在听自己的心跳声。
“小孟?你是小孟,孟沅?”她听到了怪耳熟的声音,是夜游神在问。
本能地回头来看,人脸被挡住了,她跳下来挪了两步,从暗处看明处,看得分外清晰,她注意到那是一个三十余岁的高大男子,正带着笑招呼她。
“哎,是你呀,夏总。”孟沅脱口而出,“我没料到在这儿会碰到你!”
“我也没想到,刚才就觉得像你,不敢认。快一年没见了吧,你怎么在这里?老严还好吧?”
老严?老严是谁?
***
夏总名叫夏明,是孟沅的第一个老板。来深圳的时候,孟沅并没有事先联系好工作,她收到小眉的信,没顾上多想,一考完试,收拾好行李就直接飞过来了,年轻人初出茅庐,有的是闯天下的勇气,与志在必得的豪情,孟沅虽是女孩子,却也具有那么一种男孩子似的“做番大事业”的志气。她奉行的准则是: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活在当下方是不负。也许吧,在她年青而幼稚的心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在飞机上认识的夏明,因为她拿的座签,恰巧是靠窗户的F座,另一个小男孩吵着要在窗口看云海,她妈妈怎么劝也劝不住,孟沅便主动将自己的位子换给了她——于是她正好换到了夏明的旁边。
旅途时间并不长,只有两个钟头多一点,却也是足够攀谈了,等到下飞机的时候,孟沅已经幸运地接到了工作邀请:在夏明的广告公司里做助理,兼他的秘书。夏明也是四川人。
飞机上的相谈,提供了她有生以来的第一份工作,夏明说:“我觉得你很适合做广告业。健谈、思维敏捷、逻辑清晰,这样的女孩子不多见。”他有另一句话没有说出来:还因为你有爱心,肯帮助别人。这更难得,惯见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利欲熏心,对于这种善良纯真的特质,他尤其欣赏。
孟沅一直很感激夏总,因为他直接就给了她一个工作的机会,而不必在到了深圳之后,天天去泡人材市场,虚耗许多的光阴与金钱。她到了深圳之后才发觉:这里是人材汇集,高手如林。所以即便是千里马,如果没有伯乐的话,一样会被耽误许久的。
她只记得自己在他的广告公司里工作得很适应,同事关系也融洽,虽然有一点累,薪水也不高,但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她只是不记得,自己是为什么时候离开公司的,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离开?
“老严这家伙,专会挖我的墙角。兄弟一场,我也算帮他个忙。小孟,你那边现在怎么样?”
又是老严?老严到底是哪路神仙?
孟沅回答他:“我现在在一家马来西亚人开的公司里上班,富益公司,做贸易的,不知你听说过没有?夏总,我,我最近出过一次车祸,很多事都不记得了——你说的老严,是哪位啊?”
夏明露出了惊诧的表情:“我去香港前,你不是去了他公司嘛?又跳槽了?——老严这家伙,公司整大了,挖了去又不懂得珍惜人材……啧啧……”他摇头,见孟沅一脸茫然,“你真的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
孟沅歉意地笑,她觉得自己每每碰到故人,就会重温一次这种窘迫的情形。幸好,她肚中暗想:我还认得夏总。
“我住一个朋友家,小眉,你知道她吧?就在十七楼。”孟沅转换话题说。
“那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嘛,我怎么会不知道。是你最要好的一个朋友不是?你们住十七楼?我怎么从来也没碰到过你?我就住十三楼。”
“是吗?那太巧了。我住过来没多久,你哪天有空去我们那里坐坐?”孟沅欣喜道。
“不行罗,我昨天搬家了。我在海富花园新买了一套房子,搬过去了。我老婆跟女儿也来了。”
孟沅知道他的老婆跟女儿一直不肯来深圳,这下总算好了,阖家团聚,她很为之高兴。
“我们站在这儿干什么,坐下来聊。”夏明一边说一边毫不介意地坐到了地上,一点也不心痛他上千块港币一条的裤子。孟沅记得夏明是很在乎自己形象的一个人,记忆中的他永远衣着光鲜,这样随便席地而坐,倒真是第一次见。
“在这儿住了也快三年了,有一点舍不得,再上来看看,没想到就碰到了你。”夏明指着那些天线说,“你瞧,这天线还是老严他们帮长城大厦装的。”他拍拍天线的底座,“我也好久没有联系过他了。”
老严到底是谁?孟沅很想知道,但她没能再问下去,莫名其妙的紧逼感,促使她止了口。
“我呀,如今难得回来休假一次,整天忙得要命。香港那边的节奏快得多。”他问了孟沅一句,“小孟,你们公司忙不忙?”
“忙啊!有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夏总,你把公司搬到香港去了吗?”
夏明先是有点诧异,随即立刻想起了她刚才解释过的话,她真是好多事都忘掉了——当然,也有可能,这件事老严并没有告诉过她。
“我把公司交给我弟弟了。”他说,“我现在在香港一家公司里做总经理,也是打工仔了,给人家香港老板打工。”他随口补充了一句,“大概算高级点的打工仔吧。”
宁为鸡首,毋为牛后,这不是夏明常常挂在口边的一句话吗?他明明有自己的事业,何苦去人家那里看别人的脸色呢?再说,他的广告公司不是办得挺红火的,他为什么要放弃掉?孟沅有许多的不明白。她想追问,可不知道何从追问起。
“我们老板还是很看得起我的,高薪挖我去。”夏明带点自嘲说:“我还值几个钱。”
孟沅忍不住问:“可是夏总,你不是一直喜欢做广告业吗?”
夏明没回答她这个问题,他说:“我现在也不错,快拿到香港身份证了,一家人也在一起了。”
半晌无话,两个人一时之间,找不到更多的话可以聊。
良久,孟沅问:“香港好吗?”
“很繁荣。”他迟疑了一秒钟,“小孟,在繁荣的表层下面,有很多东西你是不知道的。”
“是鲜花必须开在粪堆上才可以开到极艳的那一种吗?”
夏明震诧地看着她,她的脸色很平静,好像是一种一无所知的单纯,亦或是一种无所不知的睿智。他知道她在来深圳之前,一直埋首在校园的书堆里,她不应该懂得这一点的——也许,那是天生就懂的,敏感、细致、加上好学,从而博闻,进而聪惠?她欠缺的只是经验,一种除了用时间来堆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速成的人生经历。
他欣赏这份敏锐,虽然他并不能了解,二十三岁的她,为何会具备这份同龄人少有的敏锐。
“是的。”他忽而激动了起来。“你从来没有真正见到过繁花掩映下的垃圾。你不知道,我在香港总公司呆的时间极少,大部份时间里,我呆在分管的东莞分公司里,手下管着两家厂。东莞那一带,几乎都是港资和台资的厂家,那里有成千上万的工人,男工、女工、甚至许多是小孩子,都不满十八岁的,最小的只有十五。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的贫困地区。小孟,你能不能够想像,在这样热的天气里,十六个人窝在一间小房间里,两个人睡一张铁皮床,连风扇都没有的情景?”
孟沅无法忍受那样的想像。
“我手下的工人还算好,我从来不肯虐待他们,他们每个人都有床,我还给他们改善伙食。隔壁那家港资厂,做伞的,专门出口日本跟东欧,生意好得很。就是做那种工艺伞,利润惊人地高,他们老板给工人吃什么——从菜市场落市后买回来的烂白菜,有时候是萝卜,有时候是包菜,加点肥肉煮一煮,一人一勺,顿顿如此。那些工人们都很听话,大部份是女工,也很可怜,她们一天做满十四个钟头,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两百块。这在我们,简直是不能想的。可她们竟然满足了。我问过她们辛不辛苦,她们笑着——真的,是笑着跟我说,很好了,家里很难吃得饱的,这里还有肉……”
孟沅觉得自己的心在往下沉,沉到更深处里悲哀里去。悲哀是静止的,却随着心的跳动,起起伏伏地撞/击着。
“最坏的不是香港老板,香港老板很少会驻在厂里,我们这种高级管理者也顶多是巡厂,香港老板他们会找一两个大陆的心腹——我手下就有这样的人,住在厂里管工人。这些管工才是最可恶的,他们的工资拿得高,最少的也有五六百,就一心一急地专门克扣自己的同胞,想尽办法折腾自己人、整工人。有些管工无法无天,就像土皇帝一样,对工人随打随骂,根本不把工人当人看,反正有的是廉价劳动力,走一个,会有一群拥上来,求你让他顶替那个位子。他们的威风全部用在对付工人上,见了老板,或者见到我们,比猫还驯服,恨不得跪下来给你磕头。那些恶毒的点子全是他们搞出来的。我们隔壁那个伞厂,有个工人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弄洒了几粒,管工就逼他用舌头弄(我原文用的是tian字,居然这也是敏感字不让发!)干净,还罚他在太阳下面站了两个钟头,一直到中暑了才罢休。比起周围的厂子,我管的厂生活条件已经算是最好的了,很多人都想来,可惜来不了。”
孟沅想起了夏衍笔下的“包身工”。
“我是尽了力在帮工人,可我手下那两个管工,经常瞒了我直接向老板报告,说我把工人宠坏了,养刁了。我老板其实还算有人性的,但也架不住这么打小报告啊,这次来差点跟我大吵了起来。我一气之下就休假了,眼不见心不烦。那边出货的事我也懒得管了。”
可是孟沅知道,在他休假的这段时间里,那些工人过的日子一定不好受,真的会眼不见心就不烦吗?夏明不是那种狠心肠的人,但是——在人屋檐下,焉得不低头?
“算了算了,自己人不争气,给人家欺负也是活该。我也活该,每个月拿他上万块的薪水,吃喝嫖赌全报销,不帮老板挣足几十万,老板也不会要我的。小孟,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夏明不激动了,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沮丧。
鲁迅在半个世纪前,就为中国人的脊梁问题震鸣过,又有何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你叫那些打工仔、打工妹怎么争?千辛万苦从家乡走出来,离乡背井地在异地找到一份工作,他们根本只会拼命保住这份工作,为了保住工作,那些人格、尊严、傲气之类的东西,就只能统统放弃。有工作,能挣钱,才不会饿死或倒毙街头,才不至于走上歧路,一旦失去工作,没有学历的他们,想在这个城市,再找到一个栖身之地又是何等地难,他们有得选择吗?人如机器一般,甚至,人还不如机器,机器工作久了,会得人爱惜,机器坏了,老板会花钱去修理,可是人呢?人只会被抛弃。谁来关心这些在异乡挣扎的生命?
孟沅并不是神佛,她无法普渡众生。众生皆苦,她只是同夏明一样,有着一付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
仰望头顶天空,仍是黑到底的颜色,星星隐匿,月华无光。
“我要走了。”夏明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我没带名片,我把我电话号码告诉你,你记下来,以后有事可以找我。没事的话也可以找我聊聊天。小孟,难得跟你聊这么久,我很高兴。”
孟沅用心记下号码。“我还要呆一会儿。”她扬手拍死一只蚊子,“你先走吧,夏总。”
夏明走之前又向她补充一句:“对了,小孟,以后你别叫我夏总了,叫我夏明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