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郎未娶,我已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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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朗把两个空饭盒收好,装回小绿兜,拍了拍,"难得来中国一趟,这就当我请你吃饭了,你吃那盒是我朋友做的,饭店有价,我朋友的手艺无价,回去美国也不用我去我妈那里告状,说我不给你饭吃,别人来,这待遇都没有。"

"你从铁公鸡变成钢化鸡了?"

"吃了别人东西还不道谢的人,真没品。"

金木谣笑笑,不再和他辩论下去,话锋一转,"小狼,我真不回美国了。"

霍朗抱着手臂靠在车门上,沉默了好一会,决定不再以问答形式和她的对话进行下去,一次性的将自己所有要说的话都在脑子里备好稿子,然后郑重的开口,"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在想什么,你也应该能猜到七八分,这世界上大概没几个人会像我们这样了解彼此,还有这么多年的生死与共,换做任何人都会想,我们是理所应当的一对,可是,木谣,你要明白,除了血缘不可逆转无法摒弃,这世上没有一种感情会一成不变,我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或者什么时候走的女人,我们都不年轻了,我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女人和一段爱情,还有一个家。"

木谣笑笑,"可你家里这位,这手艺可真算不上贤妻良母。"

霍朗想到阮阮那一团团惨不忍睹的寿司,目光温柔的勾了勾嘴角,"她确实不是贤妻良母的典范,不会做饭,不会哄孩子,连只猫都伺候不好,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实在没有任何可拿得出手的技能,可是不管我怎么毒舌她是个笨蛋,她都毫无怨言的,不厌其烦的,去为我做。"他手掌轻拍自己心脏的位置,语气变得柔和起来,"她笨手笨脚的,把我这里扑腾满了,她让我变得不想浪迹四方,不想再为了与我无干的人赴汤蹈火,她让我得到了久违了三十年的东西,我爱她,有吸引,也有感激。"

木谣沉默了两秒,问,"你们有孩子了?"

"恩。两个女儿。"

"那...我们的孩子呢?"

想到喃喃和呢呢,霍朗的目光已经近乎到了他此生温柔的极致,可听了金木谣的话,他便如同突然被人兜头泼了大浴缸冷水,瞬间冷却下来。

他不悦的看向金木谣,眉头重重的拧起,"你说话走心吗?经过大脑了吗?你真以为自己是个只会冲锋陷阵的特种兵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吗?"

金木谣妩媚一笑,一脸的无所谓,"走了啊,经了啊,不是女人那我还能叫你前妻吗?那不就是前夫?"

霍朗觉得自己该说的话已经全部说完,在这干耗着时间没有任何意义,他不是金木谣的谁,没有义务和责任寄予她在陌生国度的陪伴。

只要一个人不愿意,那么两个不相干的人,便是永久的互不相欠的关系。

木谣倒是没伸手拦,直接伸了脚,她修长的大腿直接劈到霍朗面前,脚尖架在路边的防护栏杆上,路人乍一看这姑娘修长而健美的体型,还有这身手,应该是有些舞蹈功底,可他们猜错了,金木谣有的,是武功功底。

"话没说完,想走,横尸在这吧。"

霍朗看了一眼阮阮那边,安燃已经把喃喃还给了阮阮,他站在车外抽烟, 夹着烟和他招了招手。

霍朗双手插着西裤口袋,开始变得有些不耐烦,怎么每一次自己陷入一场和女人纠缠不清的情境里,这个安燃都在,好像非要和自己站在一起对比,好衬得他才对女人清心寡欲,他对阮阮才是一心一意,霍朗瞪了金木谣一眼,敲了敲自己的车窗,正色告诉她,"车给你,中国这么大,自驾游够你游几年,玩够了给我送回这栋大厦楼下,记得洗个车再送回来。"

"说完了?"木谣问。

他理所当然的点头,"对。"

"我问你,你那么看中你和那个小包子的孩子,那我们的孩子呢?"

再无所畏惧和光明磊落的人,心里都总会有那么一片柔软潮湿的小角落,放着一些不想提及不想回忆的东西,金木谣一再的追问,横冲直撞的闯进了他的禁地,让他格外的不舒服,可这就是金木谣,她长这么大,从来就没学会过有所顾忌。

"如果你能把我的孩子还给我,我们就复合,我愿意为了我的小孩和小孩的妈妈组成一个没有感情的家庭,你能还给我吗?"他不怒反笑,郑重的问道。

木谣卷起两缕自己的长发放在手上缠绕着,"我又没不孕,你又没不育,孩子还可以再生。但是我们之间曾经有过两个小孩,是事实。"

霍朗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他们连来到这个世界上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也是事实。"

他毫不怜香惜玉的抬起她挡在自己腰间的腿,扔下去,交代一句"车是沈茂的,别当坦克开。"拎着阮阮的小绿兜,大步离开,朝着安燃停车的位置走去。

金木谣并不生气,垫着脚尖轻快的跟在他后面,霍朗走了一半便停下来转身,冷漠的看着她,"别跟着我,第一我不会收留你,不管你住酒店还是流落街头,第二我不会借钱或者白送钱给你,我的钱只用在刀刃上,刀刃就是我的老婆孩子,第三我不想和你纠缠,我们是故人,不可能做回亲密无间的朋友,我是有老婆的人,也根本不需要女性朋友,综上所述,我们最好从此以后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最好的归宿就是分道扬镳。"

"原来男人所谓的一往情深,这么的短暂易变和不值钱。"木谣插着口袋耸了耸肩。

人来车往的长街上,霍朗为了这句话驻足良久。

这个世界每一秒都在变,磐石会风化,冰川会消融,何况男人呢?

他给予她无限深情的时候,她不懂珍惜,他离开了之后,她想讨回,可是,爱情不是纪念碑,会一直一直伫立在一个地方直至被时光消化不见,爱情啊,它是飞速行驶的列车,你迟到,就总会有别的乘客捷足先登,总会有乘客,比你急着看那沿途的风景。

木谣没有再跟上来,不过她看起来也并不像失恋的模样,在原地来回的点着脚尖,看着霍朗决然离开的背影。

她不是小女孩,也不是小女人,爱情这种东西,永远不会成为剥夺她理智的毒品。

安燃正好抽完烟,站在防护栏这边胳膊抻的老长,把烟头掐灭在垃圾桶上面的烟灰缸里,转头看见站在自己身边的霍朗,笑着哼唱道,"春天里那个百花开啊!"

"你唱歌跑调有人告诉过你吗?"霍朗毫不留情面的揶揄道。

安燃笑笑,"你说怎么就那么巧呢?上回是我妹,这回又不知道是谁妹,你说有钱的老爷们儿是不是不在外面沾点花惹点草就刷不出自己风流倜傥的存在感啊?当初是谁拉着驴脸从我们家把阮阮接走的,我说什么来着,你得保证对我们阮阮一心一意,这两天报纸上的这么勤快,不好好在家安慰老婆,你还有心思在外面扯这个?你这人高马大心脏也不小,海纳百川的,什么款式都合胃口。"

"你一个三十几岁的人,连个对象都找不到,有脸在这训我吗?"霍朗特别鄙夷的看着他。

"我这叫宁可错过一百,也不想对付一个!"他清了清嗓子,十分认真且欠揍的的又唱了一段,"春天里那个百花鲜,我和那妹妹啊把手牵,又到了山顶我走一遍啊,看到了满山的红牡鹃,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啊呦啊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我知道她等我的大花轿!"

"现在可以证实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了,确实跑调。"

"跑什么跑,好像你听过原曲似得,你不是听ABCD长大的吗!"

霍朗撇了撇嘴,如果不是现在他心里有些发堵,他真想给安燃证明一下,自己到底是听什么长大的。

"你下午上班吗?"

"不上,怎么了?"安燃如实回答,"我辞职了,自己弄个BB网站,效益还行,不想公司家里两边跑,没那精力。"

"改天再听你的创业史,我借你车用用,有事要和巫阮阮谈。"他抬手伸出一根手指,制止了安燃的话题。

"啊,行,是需要好好谈谈,你们要去哪,我送过去。"

霍朗拍了一把车顶,"不用了,我现在就要开始谈,你可以选择逛街,或者步行,或者公交回家。"

安燃好像有点没听明白霍朗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借车还把车主扔在大马路上,他活三十年了,只在香港警匪片里见过警察和歹徒干过这么缺德的事,现实生活中,这还是破天荒地的头一例。

不过很显然,霍朗这个人,不会轻易的和别人这样大言不惭的开口,一旦确定这个人是他可以提如此不要脸的要求时,他也根本不给别人说"NO"的机会。

小轿车在安燃迟疑的目光中一脚油门窜出去,调头后,飞驰着消失。安燃突然痛心疾首的一拍巴掌,"哎我的妈,霍朗你个不靠谱的大尾巴狼,我钱包和手机还特么在车里呢!"

他摸了摸脑门,得,连公交都坐不上,这得纯步行回家,幸好钥匙一直被他藏在走廊的消防栓里,不然这还得流落街头。

他一转身,便看见金木谣还在原地看着已经消失的霍朗,来回翘着运动鞋的鞋尖。

见他看过来,金木谣笑着挥了挥手,指了指霍朗留下来的悍马,朝他帅气勾了下手。

安燃虽然不是大姑娘,需要避免登上陌生人的贼船,但他也纵然不会登上阮阮情敌的车。

一个小三还如此落落大方,他真是大开眼界了。

可她又不是一般小三,因为一般小三,按着霍朗那么铁公鸡的性格,不会把车留给她,安燃用眼角斜睨了她两眼,开始转身沿着马路朝家的方向走。

金木谣上了悍马,开着车缓缓跟上他,打开车窗,笑得格外灿烂,"你是霍朗和小包子的朋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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