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冠中他们一走,童尚清便敲了对面房门,他想程达森是个居无定所的人,长期住高级饭店,按理应该还在此居住。
可轻敲了几声,里面仍无反应,难道程达森退房了?昨天自己说要跟他换房,他明明说要住两天的。
再次敲房还是没有动静,难道程达森没回住处,或提早退房。如果拍卖会结束,他要溜掉也有可能。
童尚清又找了霍香,确定程达森订的是两天客房,也就是住两晚,昨晚和今晚,他让霍香来到程达森住房门口,再次敲06房的门,里面仍然没有一点声音。
他本来是想约程达森吃饭,再套套些话,可现在却不见他人。童尚清不知为什么忽然有种不详的预感,立即叫来霍香去开程达森的房门。
霍香开门走进房去,童尚清在外候着,霍香刚进不久就恐惧拖长音尖声大叫了:“啊……”
随着瘆人的一声大叫后,童尚清赶紧冲进去,正好和惊恐万状的霍香撞个满怀,差点将她撞倒。
童尚清赶紧把她扶住,她身体簌簌发抖,缠着声音说:“他……他好像死啦!”
“死啦?”
这也太突然了吧?
童尚清赶紧走进去查看,只见程达森身体仰卧在沙发上,脸色白里杂黑有些恐怖,两眼僵直的瞪着,抽搐的表情还停留脸上,指间还僵硬的夹着一截已经燃尽的雪茄烟的烟蒂。
程达森脚上果然穿的还是那双金利来皮鞋,刚在拍卖会上主持人穿的正是他身上浅色西服,他身边还有一个狐狸面具,这一切充分证实,他就是那个在台上做主持的人。
童尚清迅速用手摸摸程达森的鼻下无气息,在摸摸心脏的位置无跳动,身体已经有些僵硬,断定他已经没有任何生的希望了,看样子已经死亡超过了三十分钟。
算时间程达森从舞会出来就回到房间不久就死亡了,童尚清打电话给小汪,让他迅速让法医来做鉴定。
霍香此时也镇定了下来,但她不敢靠近,远远的问童尚清怎么办,童尚清就说让她先不要声张,程达森的死讯先暂时保密。
童尚清让霍香去调取监控来看看,程达森回到房中时,有谁跟他一起回来的。
因为金鼎山庄离市区较远,小汪带着人驾车赶来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童尚清只有边等待边勘察分析案情。
童尚清查看了霍香调的出监控,程达森从舞会回来,就回到住处,根本没有任何人进入过他房间。
程达森到底是怎么死的?童尚清观察了四周既没有搏斗的痕迹,死人身上也没有创伤,桌子上也没有食物和水,排除吃了有毒食物的可能。
童尚清又仔细查看了下,看到程达森手指间夹的烟蒂,手搁在沙发扶手上,烟灰落了一地,看样子没吸几口烟自动燃尽的。
断定这家伙抽着烟就突然死了,是不是边抽着烟边乐呵的想着:哈哈,今天大赚了,越想越兴奋,结果大脑过于刺激猝死了?
哎哎,可真死得痛快,安乐死啊!你死了不要紧,今天姐夫和外甥的钱可打水漂了,最重要的线索不就断了?
童尚清盯着程达森的手上的烟蒂出神,若不是高兴得猝死,唯一的可能就是被毒死,那手上的烟是不是带毒的?曾经有过这么个案例,有人抽了无色无味剧毒的烟,一吸就毙命,难道这烟有问题?
再次看看程达森的表情是脸抽搐着死的,样子有些狰狞,肯定是经过一阵短暂痛苦才死掉,这毒性应该很大,连挣扎叫喊都来不及。
他又一想:程达森死了谁最得益?他背后的那个牛哥可不就把钱独吞了吗?如果仅仅为分赃,这拍卖会也不止举办一次了,程达森若一直是组织者也不止死了一回了,这个牛哥若不是特殊情况下也不会把程达森杀掉。
童尚清在拍卖会上,盯紧了程达森跟谁紧密触过,除了开始迎牛哥,准备结束时送牛哥,其间程达森接了个电话,上了一趟卫生间,他还立即悄悄跟着去转一趟,却不见人影,回来过得十多分钟,才见程达森折返回来.难道他从卫生间另一个门出去会什么人?可各出口也只有他们的守卫把着的,当时童尚清也没办法跟出去。这个空隙他趁机跟谁接触过就不得而知了。
想到此,童尚清从程达森的兜里翻找出手机,手机却无法打开屏幕,这家伙设的是自动锁屏。他想那天自己约程达森吃饭,程达森也是锁住电脑的,正好小汪是开锁屏的高手,受过专业训练,可以在短时间进入罪犯的电脑查到资料。
最有可能程达森是用指纹锁屏,但此时他的右手指正僵硬的夹着烟蒂,一切也能等到小汪带着法医来鉴定了。
霍香又告知童尚清,查不到安德森的住宿记录,这说明安德森并不住在金鼎,童尚清又多了一层考虑:他到底来做什么?他跟程达森没有直接的联系?
童尚清突然一个闪出念头:程达森是安德森杀的?
程达森中途被安德森打电话叫出去,然后安德森给了程达森带剧毒的烟,结果程达森吸了就死亡?
童尚清自己又摇摇头,安德森不远万里就是为了回来杀人好像有点牵强,难道不可以找其他的人杀掉程达森,何必亲自动手?
他检查了一下程达森的衣服口袋,有一盒烟与他所吸的雪茄不是同一个牌子,也许是程达森接了对方的烟,拍卖会上他忙来不及抽,等回到了住处,逍遥的抽上了烟,就立即被毒死了。
程达森要是被人杀害的,这个黑手就一定会很关心他的生死,若是活着,也许还会再下黑手,这个要杀程达森的凶手一旦抓到,案情也许就会大白。
因此,警方先封锁消息,让10救护车将其运走,然后说是程达森抢救过来,正在某个医院救治,会不会有人冒险潜入医院再次下手杀人?
这个办法可以试一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