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一起自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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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戈喜欢独来独往,看书,学习,上自修。林鹏学生会事务占用他不少时间,他很少找到和称戈单独相处的机会。

周三。这是令人兴奋的一天,因为今天晚上是中国哲学史的第二堂课。

上午是高数,下午宪法课中间休息,于雷便拎起书包从教室边上溜出去了。

林鹏先去了法学院迎新汇演排练现场北树广场走了一遍场,看看现场到底是怎么布置的,四点以后又要去走场,帮着院会的人搬设备——胡丹似乎很欣赏于雷的体格,总是拣些奇大无比的设备象HI-FI之类的让他去搬,自己在一旁指手画脚地指挥别人布置桌椅。

又多了一档子破事!于雷想起晚上的哲学课和称戈,不禁一阵愉快。称戈,你可千万要来上中国哲学史啊。

从排练现场回来,林鹏浑身是汗,他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往自己宿舍里走去。

这时,他碰到了称戈正提着小篮子,里头放了些洗发水、护发素之类的东西,嗒拉着拖鞋正往澡堂方向走来。

林鹏懊悔不该出来这么早,错过和称戈“坦诚相见”最佳时机。

“去洗澡?”林鹏看着他手中提着的小篮子招呼道。

“恩。”称戈答应了一声。

“晚上哲学课!”林鹏不忘提醒称戈。

“晚上见。”

林鹏望着称戈走远一方面继续懊悔,一方面又憧憬晚上的激动时刻。

经过超市,林鹏记起刚才称戈用的洗澡的毛巾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卡通熊,他忽然又记起称戈宿舍里刷牙的杯子上也是一个卡通熊,他走进超市,寻找带有卡通熊的同款毛巾,从货架上拿下买了下来。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林鹏问自己,但他说不出答案。

林鹏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像是是刚用零花钱买了一袋糖果的小孩子,一路高高兴兴地回寝室去了。

于雷也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也是洗完澡,舒舒服服地回宿舍刚放下了东西,李明便打发他到楼下去买点吃的上来,说是自个儿刚训练完,累得慌。

“懒样!”于雷拿上钱包,就穿着拖鞋出去了。

刚出门就看见陈可,拎着一个小筐子,里头放了些洗发水、护发素之类的东西,正朝楼口走去。

“去洗澡?”于雷三步并作两步赶了上去。

“恩。”陈可答应了一声,接着往前走。

“等我一会儿,我也好几天没洗了。”于雷脱口而出。

“成,在这儿等你。”单纯的陈可没有识破于雷色胆包天的小伎俩,痛快地答应道。

于雷跑回宿舍,把钱包往李明手里一塞:“爱吃啥自个儿买点吧,俺要洗澡去。”

“你丫身上有多少泥啊!刚回来又去!”李明脸上的表情就跟见着鬼了一样。

“护发素忘冲了,这会儿觉着巨恶心。”于雷暗暗佩服自己反应怎么就这么快。

“邪行!”李明看着于雷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摇了摇头。

“这么快?”陈可对于雷收拾东西的速度表示惊讶,“你不换衣服?”于雷手上没拿换洗的东西。

“哦……这件是为了要洗澡刚换上的,免得拿一堆东西。”

“内裤也换过了?”

“哦……没换的了……”于雷硬着头皮往下掰。

“不嫌恶心啊!你穿我的得了,用滴露消过毒的。”陈可停下脚步,示意要回去拿。

于雷差点鼻血都喷出来,赶忙制止:“不用了,不用了!穿脏了我怎么还你啊!”

“随你,”陈可撇了撇嘴,调侃道:“要注意生殖健康哦。”

回到宿舍,林鹏找出一件GAP的黑白格子衬衫,换上一条修身灰色裤子,再蹬上一双皮鞋。站在镜子前林鹏满意地看着镜中一个神气活现的大男孩,他仿佛已经看到当他走进教室,那些少男少女们投来羡慕嫉妒的目光,他仿佛听到花痴一般的女生们张着嘴,手放在下巴上,作崇拜状。称戈见了也一定会不能自持吧。

自己的的帅气他是知道的,就在方陶醉的时候,他脑子里刷地转了个弯,林鹏啊林鹏,称戈是男生,而且有可能是一个有直男倾向的男生,他有自己独特的审美,我穿着这一身gay里gay气,没准他会反感,更不会动心,最多是留个臭美的文诌诌小白脸名声。

林鹏脱下全副武装,换上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袖体恤,套上一条膝盖上两个大破洞的灰色牛仔裤,裸露出健康的肌肤,看上去男人味十足的,这样出现在称戈面前,一定能大放异彩。

林鹏穿上这一身,心想,称戈如果喜欢我,那一定会喜欢我现在这个样子。于是挎着书包,草草在食堂吃了口饭,林鹏径直去了教室。

来得早了一点,教室里还没什么人,到第二排坐着一个高大的男生,看上去应该是一位学长,他正在那里读一本书,相似小说。林鹏觉得面熟,做到做后一排他原来的座位上,把书包放在旁边的座位上。

“学长?”林鹏坐定朝那人问。

“什么?”那人回过头去,诧异地看着林鹏。

“我是林鹏,以前在XX中学你还当过我们班的指导呢!”

“我想起来他是谁了。”学长合上书,笑了。

这位学长叫宋轶,正好比林鹏大三届,林鹏进学校初中部的时候宋轶正好升入高中。学校里指派了几个保送生去给刚入学的小弟弟们做一个学期的生活学习指导,宋轶是其中之一。

他们的那个学校在上海是大大的有名,素来是为名牌大学培养后备军的。

“我的印象里你始终是那么个小孩模样。现在长这么高大,比以前更帅气了啊!”

“你还是那么玉树临风!”林鹏也夸赞对方。

“你那时在班上很会作怪,老是挑拨着大家跟他一伙一伙地去干些什么荒唐事。但老师们却一个一个喜欢你喜欢得要命。”

“那时小,不懂事。”

“你是太懂事,嘴又甜,老师不喜欢你喜欢谁呢!所以你在班上混得很开,那些小屁孩整天就是和我说些你的故事,什么谁又喜欢你啦,你又把谁甩啦,整天就在琢磨这些事。我当时就想,这个家伙长大了以后要么就是出人头地,要么就是浪荡公子,看来你现在是朝前面的一条路发展了。哈哈.....”

林鹏也哈哈大笑。

这时称戈走了进来,林鹏朝他挥手。

称戈穿了一件深红色体恤,黑色休闲裤,白球鞋,非常干净利落。

从称戈一进门林鹏的目光就被他吸住了。林鹏暗自庆幸该换了装扮。

称戈过去坐到了林鹏的旁边。林鹏把自己的书包从位子上拿下来,放到另一侧的桌面上。称戈也把自己的书包从身上摘下来,放到林鹏的书包旁边。

放书包的时候,称戈的耳朵紧贴着林鹏擦过去,差点就碰到了他的唇;称戈的右臂摩擦着林鹏的胸膛,一股温热的气息从肩膀向心中袭来,他隐隐地觉察到了一些异样的感觉。

老师开始讲课了,两个人依然是象上节课一样压着声音在下面嘀嘀咕咕,但林鹏好象不是那么自在,好几次说话都吞吞吐吐的。

铺垫了好半天,终于,林鹏结结巴巴地问道:“你平时都在哪儿上自习?”

听得出来,这个声音是经过极力地修饰的,就象一个三流演员在背台词,好好的一句话被念得出奇的不自然——他太想把语调控制地自然而平缓,但心情又无法自拔的紧张,两者交互作用,就生出了这种语言的怪胎。

“一般都在图书馆,有的时候也去三教或者四教。”称戈说。

“哦……,那你、你……”林鹏或许是意识到了自己怪里怪气的语调,尽量想要弥补,却反而欲盖弥彰,“你一个人上自习?”

“一般都是一个人啊,看书我还是喜欢一个人。”称戈的语气依然一如秋水般的平和。

林鹏看来有些失望,象是一个丢了心爱玩具的小孩,不自然地抠着手指,眼神涣散地看着黑板。可过了一会儿,他的脸上突然闪现出狼牙山五壮士慷慨赴死前的神情,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口说道:

“下次咱们一块上自习好么?”

“好啊,”称戈很高兴他这么说。

“那我下次上自习的时候去你宿舍叫你。”林鹏现在不光是声音,浑身都忍不住地瑟瑟发抖——现在虽然是秋季,但天气还远不至于冷到要发抖的地步。他甚至坐得离称戈稍稍远了一些,因为他怕自己心跳的声音太响,连坐在身旁的人都能听得到。

称戈的一颦一笑都令他心动,那时的林鹏才18周岁,心思单纯,每天心里装得最多的就是他了。

那个年龄,他们两个天天就没有饱的时候,中午米饭总要吃到4两,他们各自买各自的菜,然后拼在一起吃。起先还总是顾着公平,便各买一荤一素一个凉菜,因林鹏比称戈大几个月,便总是多买一个荤的,让他买素菜,最终也就成了规矩了。至于凉菜,偶尔谁想起来就买,没想起来就作罢,反正是无所的东西。因林鹏是兄长,便总是照顾着称戈,把最后一块肉让给他吃。称戈夹那最后一块肉的动作十分可爱,总是把筷子先杵在嘴里咬咬,看着林鹏,然后似乎很不情愿地把筷子伸向饭盒,夹起来,往回走,走到半途,常常又送回来到林鹏的面前,林鹏很习惯地摇摇头,他便露出那种天真的笑容,心安理得地吃了。

吃过晚饭,林鹏如果学生会没什么事,又都没有选修课,晚上他和称戈去图书馆自修,上完课一起去西门吃老丁的鸡翅。

第二天下午林鹏称戈都只有两节课,他俩一块去国家图书馆办图书证,那时的图书管理系统还没有完全电子化,办证手续繁杂而冗长。从国土走出来,整个京城笼罩在柔和的橘红色的残阳里,如同油画里风景画,林鹏感觉不是现实里的意境。

称戈微微张着嘴,看着西方血色晚霞映照的天空,风吹动起满头的乌发,也在黄昏中染上一片朦胧的红色。

林鹏呆呆地看着他,很长很长时间......他身上的每一个细微末节,都在静谧中生动如栩。林鹏仿佛在欣赏一幅油画,他如果有相机,真想拿起相机把这一动人的瞬间定格下来。

林鹏不愿错过这样浪漫的黄昏,建议打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回到学校。

一辆富康驶过来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称戈说很讨厌富康,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

他们坐在公交车上,称戈很乏,把头靠在林鹏肩上,一抹血红的残阳映在在他俊美的脸上,那张晶莹无瑕疵的脸更是婉转生辉。林鹏就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的脸看,一种生命中最本能的爱恋油然升起。

那天,他们一直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才去图书馆自修。自修结束,林鹏谋划和称戈喝啤酒,在酩酊之时表述暧昧的兄弟情,可称戈基本不喝酒,他这人温和得近乎墨守成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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