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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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航身在遥远的美国,再次读林鹏的文章,感觉和体验与初次阅读时大不相同。在美国林鹏和称戈聚少离多,隔着遥远的距离,他们也会感到无法摆脱的孤独。

以下文字节选自逆旅的博客:

芝加哥的冬天和北京很像。从北方湖区刮来的寒风冰冷强劲,给她带来了“风城”的雅号。

晚上十一点。我从学校的图书馆出来,两只胳膊抱着十几斤的书。迎着卷挟大片雪花扑面而来的凛冽北风,艰难地行进在路上,目的地是OntarioStreet上我租住的公寓。冰风刺进眼里,温暖的泪水涌了出来。那段平日里只需要走五分钟的路,在那个冬天的晚上,显得格外漫长。那是段不易的时光。在异乡,一个人,零下十几度的季节,狂风大雪的夜晚。惦记的人不在身边。实际上,即使在,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该如何解释彼此的离开。

那年,Y(苏岩)大概是我现在的年纪。她和我大致是同一类人,面前放着轻松愉快和苦闷憋屈两条道路,总是先天性地选择后者。或许在最初这并不是我们的选择,但时间久了,我们便宁愿相信那是我们的选择,相信是痛苦,而不是快乐,让我们变成了更好的人。

那年在芝加哥,我还和许多不同的朋友,做过许多不同的事。说轻浮的话,做得意的事情,肆意地笑,回回喝得不醉不归,我都做过,也都忘记,或者根本不屑记起。

但与她在一起的许多场景,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极力掩藏的痛苦在那些当下发生了共振,虽然没有煊赫浮华,却留在了记忆深处。你知道么,像我们这样的人,尽管生活中充满了快乐,在心中停留最久的,也依然是悲伤。

回到家,放下书包,放下怀里的书,脱掉羽绒服,躺在床上长长地舒了口气,给她打了一个电话。不记得聊了什么,也可能什么都没聊,毕竟我们半个小时前才在图书馆门前分手,但那个电话给我带来安慰,就像它可以融化冰雪那样。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我总是在狂风暴雪初至的时节到苏岩那里寻求安慰,而她也从不让我独自难受。

真的朋友,一个也不嫌少。

情人节临近,称戈打电话给林鹏,问起情人节。林鹏为了制造一份惊喜,谎称被事耽搁不能前往一起过情人节。

其实他和苏岩早就计划好一同去纽约,在那里,稍作停留,再去普林斯顿和称戈汇合。

他们月份到达纽约的时候,正赶上十年一遇的寒潮,林鹏穿了一身西装,没有大衣,没有外套,在户外走十分钟,嘴唇都冻得发紫。

苏岩去了她的一个师姐M家里住,林鹏则住在欧阳明的一个朋友L家。

L和M都在NYU读书,L来接林鹏,带林鹏回他宿舍。他自己住一个studio,有一间带开放式厨房的卧室,一间浴室,一个衣帽间,仅此而已。他坚持让林鹏睡在他的床上,自己睡睡袋。林鹏没有带睡衣裤,也是穿得他的。在那焦虑的年月,一个并不熟悉的人的温暖给了他极大的安慰。

林鹏给称戈打电话的时候,称戈已经买好了到芝加哥机票。幸亏他还没有飞行,当日就把机票退了。

林鹏在博客里写道:

和他一起已经6年了,这也是我们认识后的第6个情人节,只可惜我们从隔着太平洋到隔着美国大陆,只有一个情人节在一起度过,想起来真有一丝无奈的感伤。

情人节,我真的想给他一个惊喜,情人节一个星期前定好了去他那里的机票,是月1号夜里的飞机,月14号凌晨到纽约。

一切准备妥当,只是我这人太粗心,临去普林斯顿前忘了给他打个电话说我出去有事什么的,偏巧我的手机又没有电了,等我开车到普林斯顿才发现他给我打了十几个电话。等我拨通他的号码,他委屈的不得了,严厉指责我为什么不接电话。我说出去shopping没有带手机,安慰了半天他还是气乎乎的,最后终于忍不住了,将计划合盘脱出,他破涕为笑,转而指责我经不起考验,实在不应该告诉他我的秘密计划,使得一个完美惊喜落空,我真是哭笑不得,什么人也止不住他刚才那样的逼供呀!要是让他拷打特务一定百试百灵

于是当我做airbus到他们校园的时候,他每隔10分钟打一个电话问汽车开到哪里了,等终于到达他们学校的时候,他已经笑嘻嘻的在车站等着我了。

那时他还住在学校公寓,一个小小的房间布置的温馨极了,一束红透了的玫瑰插在床头柜的花瓶里,鲜艳的让人不敢呼吸。我们就挤在他那张单人小床上,低声的聊着天,看窗外的雪花静静的飘落下来。屋里的暖气吹的我们昏昏欲睡,再加上坐了一夜的飞机,我轻轻的搂着他就睡着了。

那是我们一起度过的唯一一个情人节,似乎更显得珍贵。我只在他那里待了天,又匆匆的赶回加州。转眼两年又已经过去了,我们没有太多相守的日子,只在彼此的牵挂中走过另一个属于情人的节日。

只祝愿世上所有的在一起的,不在一起的,爱别人的,被别人爱的,仍在寻找的,已经寻着的,被伤害过的,伤害过别人的,喜欢男人的,喜欢女人的人们在这个节日里都有爱的祝福!而我,只想轻轻的说一句“HappyValentine'sDay!”

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的分别了,但每一次,似乎都在傍晚,空气里也总有一丝难以割舍的悲伤。我,无论是送行的那个,或是被送行的那个,都不忍触动他那根细若游丝般的临别专用神经,默默的坐在他身边,紧紧的握着他的手。我知道我无论怎样试图寻找快乐或者无关的话题都是无用,因为那时那刻他的表情庄重的就像生离死别,就连他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我从不忍心落泪,因为我知道我没有他那么勇敢和坦白,我不敢把本来已经不可收拾的心情再抛在地上任它摔的支离破碎。

这一年,无论是他千里迢迢飞来看我,或是我千里迢迢飞去看他,胸膛里总有无法容纳的喜悦,每一次看见他出现在我的视线,远远的向我走来,微笑着,我似乎又看见我斜靠在自行车座上,在北大地质楼前,在整齐的树墙边,在昏黄的路灯下,第一次看见他背着双肩背走出来时的样子。我依然心里有些撞撞,只是为了那重逢的陌生感。

于是我有了新的时间表。现在我总习惯把事情分成他来之前或来之后发生。

我在他来的三天前剪的头发...

那是他来时第一个周末买的冰淇淋...

他走那天在大华买的菜快吃完了...

他走了快一个礼拜了...

我发现这样以来,日子似乎过得快了,因为这样计算着,竟然几个礼拜就过了,而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似乎都还有他的气息。而且那不是一种物是人非的伤感,竟是一种睹物思人的甜蜜,于是,日子就在一个个琐碎的小幸福中静静跑过。

我和他似乎有一点不同(我们很少有不同),每一次的离别,所有缠绕他的都是依依不舍的伤感和离开后独自面对空房的寂寞,而我总细细回忆我们共同分享的这一段甜蜜时光和捂紧被子时残留的他的气息。可能,我是一个比较容易满足的人,不象他那样完美主义。

于是,他来了,又走了;我去了,又回了。

不记得多少次,我静静坐在窗前,看着柳絮纷飞,看着细雨绵绵,看着红叶飞转,看着雪花飘落,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沾湿了衣襟。不为我们的分离,只为那曾经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

在004-005年间,他的博客已经有几百万的粉丝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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