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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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笑归笑,她们哪里能体会沁芳的心思,也未必能像阿成那样想方设法去读懂她。张妈妈只想做个好妈妈,莹莹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做给别人看而已。就连阿龙,也越来越觉得不懂沁芳的小心思。一会儿大方得很,开学的时候把一连三天的零花钱都捐给希望工程,还开玩笑说苏明娟的眼睛跟她有点儿像,看得她心里发慌。小气的时候见到路边的一颗扣子都能捡起来拿回家,只差没一路捡垃圾回家了。

不过懂不懂都没关系,只要不是犯法的事儿,做了也就做了。不知道为什么总把“犯法”拿出来做标准,而不是别人怎么做她怎么做;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没说不行的,她想做就可以做。当然,对于跟阿成悄悄练射击,每天打掉上白发子弹,又忘记这是犯法的了,或者仅仅因为这是二哥哥陪着她做的。有二哥哥在,她当然不用想那么多了,那是她的二哥哥呢。

每天依旧那么宠着护着她,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事情都成了习惯,但他们的感情并没有因为当初的冲动或者初始的激情之后降温,而是越来越变成彻底信赖的亲人,或者比亲人还要信任的影子,简直就是一个人。军训中对沁芳春心暗动的张一飞,也因为阿成对沁芳的担心和信任逃过一劫,不过可惜的是他自己不珍惜,这就怪不得别人了。

这天做完课间操回来,学习委员依旧去取信,竟然有两封是沁芳的!听见的都觉得奇怪,沁芳也觉得奇怪,因为她从来就没收到过信,或者说上高中在班上从来就没收到过信。这会儿谁会给她写信呢?她也不认识在写信范围内的人。这个“写信范围”,至少得出了这个县,比如在乡下的姐姐自然是不用写信的;还有就是关系好,有事儿需要写信告诉她。

有了,叔叔在上海,大概会有事儿需要写信给他,叔叔和上海完全符合条件,没错!那另一个又是谁呢?算了,也懒得多猜,经陈悦和明辉传到她跟前,拿着一看,有一封果真是叔叔的。另一封,是交大的,谁呀?还教大呢,谁知道是谁教大的?

管他,先看叔叔这么正式的写信给她,到底有什么事儿。叔叔的字写的很好,很有些行书的风格,而且很大气。大略欣赏一遍,却是告诉他任务又有所变动,大概得到年底才能回来了。耶,二哥哥真行!正巧另有一个研修班要开课,而且跟前面那个不大一样,不过花上几万块钱,不仅能让叔叔多学好多东西,还能更得领导的崇敬,多点儿收入;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可以得到自由。要不然如果他在家,莹莹可应付不来。

这封信看完,还有一封,交大,还“盘沁芳敬启”,你谁呀,写个信还要我“敬”启,是否还要先沐浴更衣斋戒呢?我偏随意启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沁芳又挑人家毛病,心里就一股气,就像小时候看见人家娶亲,那个横批“婚姻美满”,非要写成“昏姻美满”,都头脑发昏了还怎么美满?难道过日子就得“难得糊涂”昏一点儿?也太有哲理了,只怕村子里大家未必懂。不过话说回来了,村子里大家也未必去念那个对联,未必识字也未必有这个学问。沁芳回家告诉娘,被娘狠狠的夸了一番,说她心细聪明,而且没有揭发,不用杀头。

心思也太细了,看个“敬启”就想这么多,还把刘宝瑞拉出来陪客,麻烦不麻烦?姑且先打住,看看是谁。打开一看,抬头写着“芳芳”,第二行:“您好!”我还不错,沁芳嘀咕一声,上课铃响了,算了,还是先看看落款:“毛楠”?!他……写信来干什么?

管他干什么,能有什么事儿,算了,继续上课。化学课,又是一张试卷,好像是本省另外一个重点中学的模拟试卷,天天颠来倒去也就是这些事情。做试卷,讲答案,整理错题……匆忙做完,就该下节课了,这还得多亏是沁芳手快脑子快。多句嘴,要不说沁芳对“向右转”反应不上来大家都奇怪呢,这数理化卷子,两个半小时的题,她一个小时能答完,大概就是个10分左右,这两件事儿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能不奇怪吗?

闲话少说,一下子就到了第四节课,下课,回家。就这一耽搁,就把那信给忘了,当时塞到抽屉里,下课顺便跟书一块儿塞到书包里,背着回家去了。下午,也没顾上搭理,有些意思。沁芳平时记性最好的,偏最近有些事儿,而且也实在想不出毛楠找她能有什么事儿。既然把这人都忘得差不多了,他的信,就更没必要了,因此阴差阳错的就给忘了。

如今已是深秋时节,天暗的早,六点左右天就已经暗下来了。下午放学,沁芳骑着自行车回去,一路上脑子里光想着什么时候溜走。因为接到叔叔的信,心里高兴,又有好长一段时间可以不用担心,而且今天的作业也做的差不多了,大概又能玩好一会儿,或者练练闽南语。虽然爹地妈咪都说国语,但为了表现出她够土著,二哥哥要她学些闽南语,那就学吧。

车子刚进到院子,角落里窜出一群人来,拦住她的去路。一看样子就是街上那种喽啰,或者叫罗汉,也可以叫邋遢,其实就是流氓,一群小毛贼而已,但特别喜欢装黑社会。还相互拉帮结派,什么斧头帮、蝴蝶帮、老虎帮、飞鹰帮等多得很,究其原因多半是近年港台动作片看多了。电视里放,录像厅也放,录像厅一时也成了禁地,不仅少儿不宜,正常的女生也极少进去,那些罗汉婆当然除外。好好的女孩子成天不学好,沦落为女流氓。

虽说都是些小喽啰,阿成他们不放在眼里,但如果成了气候,影响也会很大。最盛行的时候听说乡下农村都有这种帮派和成员,月芳的老公以前就练过,虽然没有帮派的名称,但一群二十左右的小伙子,也成天出门拳打南山敬老院,偷鸡摸狗,大打出手。幸好后来认识了月芳,收敛了,别的人却未必,进去的就有好几个。

而最著名的,就是有个地方有人在高速路上把高官的车给拦了,敲诈勒索。高官回去后一怒之下下大力气整顿,报仇报复公私兼顾,后来才好点儿。但此事另外还有个版本,说高官的车子经过那里陷到泥坑里出不来,请人推车的时候被勒索了。谁知道,总之就是自那以后,也就是沁芳进城读书的时候,天下就太平多了。就算街头巷尾有,也收敛了好多。

谁知道这会儿竟然窜出十来个人,想干什么?!难道是看出来沁芳的手表值钱,还是发现她衣服的扣子是一排绿玉?或者另有企图?不可能呀,她的这些值钱东西同学都没看出来,别的她又没到哪里去,又有谁会盯上她?莹莹手上那块表也不过是仿造的,也就值个几百块钱而已。不过……几百块也已经够值钱了,说不定哪。

不过……沁芳一边儿想着,一边儿从容的下了车子,暗暗打量着他们。天色有点儿暗,但还是能看出来他们也同样打量着沁芳,但目光并没有落在沁芳的手表或者衣服上,而是她的脸上,色迷迷的眼里流露出一些惊诧和调戏。其中一个一身牛仔,上衣敞开的领口一条粗粗的金黄色项链,牛仔裤上挂着一大挂钥匙刀子等,轻佻的问道:“你就是盘沁芳?”

“你们是谁?找我做什么?”看样子就不是什么好鸟,沁芳淡淡的问道,心里一边儿盘算着这些人的意图,一边儿思忖着这十来个大老爷们她能否对付得了。或者,这会儿二哥哥或者阿龙应该快来了。因此说话的口气谨慎但丝毫不惧。至于原因,他们如果不说就算了,如果要说,大概也无所谓。她行得正坐得端,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没什么,听说你特别能喝酒,不如陪我们去喝一回,我们请客,怎么样?”刚才那个不容置疑的说道,听着像是邀请或者提问,但态度没有半点儿商量的余地。

旁边几个则阴阳怪气的说着:“果然长得漂亮,我喜欢。老大请客,我也要喝个够。”也有的淫笑道:“这脸真嫩,以前怎么没发现。老大,我看让她做个大嫂还挺不错的。要不我可要摸了,老大不要怪我。”另一个假惺惺的阻拦道:“别动手动脚,人家还小,害羞呢,别把人家吓坏了,回头咬你。”又一个假装害怕的应道:“那得看咬我哪里,有些地方我巴不得。”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第一次真的遇到流氓,仗着艺高人胆大,还有娘说过的,教训这种人,不在乎你是否真的能敌得过,只要动手够利落,架势摆出来,撂倒一个之后别的就不敢了,沁芳眉毛倒竖、怒目圆睁,冷笑道:“管你吃屎还是吃酒,犯不着找人来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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