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重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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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古重将麻醉剂抹在了匕首上,无色无味,谁也不会知道。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昨天还烈日炎炎,今天就早晨就下起了暴雨。

慕白芷穿着一套黑色劲装,贴身的衣衫将女子火辣诱人的身材展现得淋漓尽致,就算是自制力再好的男人看了,也会对这女子心动不已,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挡光墨镜,遮住了大半边脸,只露出白皙光洁的额头,还有那淡粉薄唇和小巧的下巴,无一不透露着一股精致的气质,璀璨夺目!

古重也是一身黑色劲装,递给慕白芷一瓶牛奶,牛奶中有他昨天晚上亲自去买的氰化钾,虽然只能让慕白芷暂时失明,但是,一旦他刺杀她失败,这将会是他最后一个筹码。这就是他刺杀她的B计划。

慕白芷接过牛奶,一饮而尽,丝毫没有怀疑这杯牛奶,被古重动过什么手脚。

“九点整开始行动,现在对一下表。”古重说。

雇佣兵总是在和时间赛跑,时间上稍微有一点差池,就有可能酿成大错,甚至死亡。

慕白芷看了太多的例子,不少前辈就差那一秒就可以成功,可是最终,就是由于那一秒,他们就那样死了。

“八点五十五分四十五秒。”慕白芷报出时间。

古重温柔的提醒慕白芷。“好了,时间对好了,整理下,有没有忘记的东西?”

慕白芷再三确认无误,此时此刻,刚好九点整。

慕白芷和古重两个人,都身穿黑色劲装,有些嗜血的气势,从房间里出来的那一刻,不少人看见他们两,第一眼的感觉就是:天呐!这两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帅!第二眼就是,这两个人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令人不自觉的就像远离。

走出酒店,两人直接走进一条小巷,那里停留着慕白芷和慕白芷两人的哈雷摩托车。

这是一款超绝炫酷的纯定制型摩托。意味着每一辆车都体现了车主独特的个性与极致的品位。

古重的哈雷是和慕白芷同款的金色摩托。

两辆哈雷在街道上急速行驶,路上的泥土被重重的卷起,飞扬。等到尘埃落定,街道上也早已没有了那两辆外形嚣张的哈雷。

到达城东地点时,已经是上午九点二十四分四十二秒。

慕白芷和古重几乎同时到达目的地,停下哈雷摩托,取下头盔,是两张神采奕奕的脸。每张脸上都写满了期待与兴奋,还有对待猎物的势在必得的豪情壮志。

只是,慕白芷的期待与兴奋,都是因为古重答应了她,这是最后一单任务,任务完成后,两人也会过着幸福简单的生活。再也不用忍受着低人一等的心酸情绪了。

而这边的古重,望着慕白芷的神情,嘴角勾勒出一个嘲笑的笑容。似乎在她眼中,慕白芷早就只是一具尸体。而等待他的,正是数不尽的佣金!

慕白芷,要怪,就怪你命不好。从你第一天进雇佣兵培训地开始,就有人要我接近你了,一开始,只是从你口中套话而已。不过,后来大概是怕事情露出迹象。所以,他们下令,要我杀了你。

即使我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份上,放你一马,可是,你也清楚他们的手段,我不杀你,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杀你。到时候,还会牵连我。

你说你爱了我这么多年,但你却不知道,我最爱的是钱。钱是死的,只有我能抛弃它。可是,你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一旦发现我不好,你们就会离开我。

所以,慕白芷,你只能去死!

把哈雷停放好,慕白芷和古重看了一次时间,正好是九点二十五分。

慕白芷和古重对视一眼,点了点头。分别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

多年来的默契,让慕白芷读懂了古重的眼神。古重的意思是,他去隐藏好,她去引蛇出洞,把猎狼的人引过来。

根据雇佣兵总部提供的信息,猎狼的首领为人十分谨慎,把命看的比什么都重要。而且此人十分有心计,一步一步,从猎狼的一个不知名的人,爬到了今天猎狼首领的位置,步步为营,由此可以看出,猎狼的首领还是一个狠角色,不然,昨天她们的伏击地点也不会遭到破坏。不然,金主也不会出高价找到雇佣兵了。

不过,是人就总有弱点。

而猎狼首领的弱点便是风水。猎狼首领迷信,而且不是一般的迷信,这个信息给了慕白芷一个诱敌的理由。

慕白芷和古重先收买了猎狼首领的首席风水师,风水师告诉猎狼首领:“斩草除根!”

猎狼首领虽然有些疑惑,但却不敢问出声。因为这么多年,风水师就是他的保命符。当了猎狼首领以后,他把风水师当做神一样供奉着。他自然知道,天机不可泄露,时间一到,自会知道的真理。

慕白芷到达指定地点,看着长长的车队,心中忍不住吐槽:不愧是猎狼首领,做事果然小心谨慎,不过,你有必要这么谨慎么,居然有一百多辆随行的车,你是有多怕死!

看着一百多辆奥迪组成的车队,慕白芷忍不住扶额叹息。

但好在,自己的任务是把猎狼首领带到古重面前。

不对!

这次黑道会议,猎狼首领作为东道主主持会议,应该是早早的就出现在了会议室。

那么,这些车队,不出意外,是为她准备的,只要她现身了,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她就会被打成马蜂窝。根本没有让她靠近的机会。

意识到这一点,慕白芷有些心慌,这些年,她每一次行动,都有古重在身边。就算古重不在她身边,古重也会细心的安排好一切,告诉她遇到突发状况应该怎么办。

可是……

“怎么还不行动?”对讲机里传来古重焦急的声音。

古重,对,古重还在呢!

“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东道主怎么可能这么迟才到会场?”

古重思考片刻,为慕白芷分析情况。“猎狼首领从来不按常理出牌,这次迟到,应该是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让各位杀手以为他不在车上,第二个目的,就是这么多天以来,各个帮派的老大都看不惯他,他这是给他们的下马威。”

不愧是古重,果然聪明。

看准时机,慕白芷就火速冲了出去,对着一辆车猛的开枪。在对方还没来的及反击,慕白芷就往回跑走了。

“老大,要不要追?”

猎狼首领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风水大师给他的提示,眼神里一片冰冷,“追!斩草除根!”

那个小弟就率领大部分人马去追踪慕白芷了。

这时候的古重看准时机,也出动了。

……

古重事后虽然也有些不安,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刺杀自己的搭档,但是,金钱带来的巨大喜悦很快就冲淡了他的不安,他很快就沉醉在了纸醉金迷的温柔乡里。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要不是这次于欣芯提供的照片,偶然让他看见了,不然,恐怕他下辈子,下下辈子,不,生生世世都想不起来世界上曾经有一个慕白芷的人。

古重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相似的眼睛。

慕白芷的那双眼睛,分明已经被自己的药毒瞎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慕白芷还没死?

不不不,就算慕白芷还没死,但是,那座小岛上有不少野兽出没,慕白芷眼睛已经瞎了,又被自己那一刀捅中了要害,不能行动了,就算慕白芷福大命大,没被捅死,那,野兽也该把她吃了才对。

难道是慕白芷的家人为她报仇来了?

不,当年那件事,除了自己,就只有上级和慕白芷知道,现在慕白芷和上级都已经死了,不可能泄露出去。

而且这是于欣芯提供的任务,就不会是慕白芷的家人来报仇啊。

事情好像有点意思了。

古重看着电脑上君芷的照片,在嘴角勾勒出了一个邪恶的角度。白色衬衫的几颗纽扣已经解开,衣领处还有几个大红色的唇印,整个人却没有糜烂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奢华风流。

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人,能亲手谋杀自己的十年搭档呢!

慕白芷……君芷……呵呵,不管你是谁,三年前你能倒在我的刀下,三年后,也一样!

古重从电脑桌前移开,转身走向了房间内设置的吧台。当年完成了两个任务,他得到了一笔丰厚的资金。本来已经足够他衣食无忧过完后半生,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人的贪婪是没有底线的,他去拉斯维加斯参与赌博,结果输大发了,惨不忍睹。

本以为他会就此收手,但他又去体验了一把有钱人过的生活。由俭入奢很容易,没过一个月,他就把有钱人的气质和习惯学的精通了。

这房间里的吧台,是他平时里闲来无事,喝酒用的。

古重最爱红酒,他认为红酒所意味的,是一种生活境界。能够心无旁骛地坐下来品味杯中佳酿,用精神和肉体同时来感受杯中那源于大自然最纯洁的生命,这真是最美妙的浪漫时刻。

他认为欣赏红酒,以感性为主,每一口酒的滋味,每一眼的凝视,每一耳的倾听,都需要全身心的融入,红酒会给人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与享受。

通过一个月的贵族礼仪学习,他知道,红酒也是主人品位和个性的象征。在品鉴一支珍爱的红酒时,那种沁人心脾的馨香,仿佛是贝多芬交响乐达到高潮时那回绕的短笛声。那独特的酒质随岁月的增长变得愈加醇美无瑕,那种细腻与典雅,已经不是一杯酒,而是一种文化,一种时尚的生活品位。

吧台上放置的是一块白色的台布。

还有古重在拍卖会是以两千万的高价,拍得的一对酒杯。酒杯是餐饮的重要工具,它对餐桌的整体美感,特别是对饮用情趣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饮用红葡萄酒的酒杯颇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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