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4章 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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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哧,呼哧……

一群赤膊大汉奔跑在西京府前往京城的官道上。

累啊!

犹如老牛耕地,熟归熟,就是太累。

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陆沉舟擦擦脸上的汗水,突然发现没了满脸的大胡子,其实也有个好处。

那就是方便擦汗,清理面部,保持干净。

这是一群侍卫营的将士。

他们现在进行地是一场长途拉练。

从西京府跑到京城,时间两天一夜。

嘤嘤嘤……

真的想哭啊!

就因为那帮狂士书生,来了一场奔跑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以及轰动,仿佛天下读书人都在瞩目此事。

于是乎……

燕云歌大手一会,“一百多里的路程,连读书人都能跑下来,侍卫营没理由跑不动吧。

可以考虑将这条路线划定为固定的拉练项目,让所有人都见识见识侍卫营的风采和本事。

拉练不一定非得进山,官道上奔跑也是一种宣传,不花钱的宣传,有时候比花钱的宣传效果还要好。”

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侍卫营还能不跑吗?

还废什么话,赶紧跑吧。

燕难一声令下,侍卫营立马动了起来。

分批次开始奔跑吧,好儿郎。

陆沉舟身为先锋营,自然是身先士卒,永远冲在最前面,打最硬的仗,喝最烈的酒。

他一边跑,一边怒骂,“吴局就是个王八蛋啊,他怎么想出这么损的办法,哄得那群书生一愣一愣,竟然真的听他话去长跑。”

胡二快步追上他,“我听人说,那群书生,一半多都没坚持到最后。好多人跑到一半,直接上了马车。”

“半途上马车,那都算弃赛。你说说看,那群书生比我们见识广,比我们有学问,比我们有想法,怎么就那么想不开竟然去跑步?一个个还傻乐傻乐。连着我们也跟着受累。”

“书生自然是为了求名。获得第一名,名字就会刻在石碑上,立在书院大门外,何等的荣耀。”

胡二这些年读了一些书,不再是当年那个半懂不懂的少年。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这些道理,他渐渐明白了。

读书,只要读得好,就能有名。

有了名,自然就有利。

只是……

能把书读好,获得众人认可,毕竟凤毛麟角。

如今,有一个不用读书好就能出名的办法,只需要从京城跑到西京府,谁不乐意?

谁不想尝试尝试?

万一成功呢?

岂不美哉!

就算失败了,也没关系啊。反正,最多损失两天时间而已。

时间嘛,大把。

损失得起!

不管读书人的想法如何,反正陆沉舟一肚子怨气。

读书人比试,和他们当兵的有什么关系?

哎呀呀,真真是牵连无辜啊!

集体奔跑,理所当然会吸引许许多多的人前来围观。

人嘛,就是喜欢凑热闹。

最近一年,京畿一地天天都有热闹看,但是没有今天这场热闹这么‘亲民’,如此有趣。

可以近距离对奔跑中的侍卫营将士评头论足,机会难得啊,还不快来。

看了不吃亏,看了不上当,还可以当做未来一年的谈资。

“那个胖子,身上肉真多。一跑起来,肉都跟着抖。”

“肉好白啊!”

“肯定天天吃肉,才能长得又白又胖。”

“要是咱家的猪也有这么能吃,这么能长,那就好了!”

一声声的议论,传入陆沉舟的耳中。

他有点迷惑。

他觉着好多人都在看他。

真不是他自恋,他真觉着大家的目光大部分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他前后左右看看……

我累个大槽……

恍然大悟的感觉,太烧心了!

情愿依旧做个懵懂的壮汉。

他怒道:“洒家这是壮,不是胖。眼睛瞎了吗,洒家这一身腱子肉,哪里来的又白又胖。竟然还将洒家同猪相提并论,欺人太甚。”

此番话一出口,结果……

人群哄然大笑。

官道两旁围观的小民,笑得前仰后合,乐不可支。

这绝对是今年份最令人开心的事情。

身为陆沉舟的袍泽,胡二感觉有点丢人。

他一边跑,一边小声提醒,“陆哥,快将衣衫穿上。”

陆沉舟眼一瞪,气势凌人,“穿上作甚?洒家一身腱子肉没什么不可见人的。这么热的天,又吃沙又吃土,出一身的汗,还不让洒家不穿衣衫?”

哼!

仿佛,胡二就是始乱终弃的绝世渣男。

胡二:“……”

他觉着自己好冤枉。

都快他话多。

反正……

陆沉舟靠着一身腱子肉,理所当然成为这场奔跑秀的明星。

所过之处,所有人第一眼就会被他吸引。

他挺胸抬头,耳朵屏蔽掉那些将他比喻成猪的人,只听那些赞美夸奖的话。

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聚集的路段,他更要好好表现一番。

惹得姑娘媳妇们一个个掩嘴偷笑。

胡二在后面提醒了一句,“当心嫂子知道后,不让你进门。”

瞬间……

斗志高昂的陆沉舟,就像是被人戳爆的皮球,萎了!

燕云歌的马车,就跟在这群奔跑的将士后面。

她当然不是为了看热闹,而是凑巧,就遇上了。

相比于侍卫营拉练,她更关注沿路两旁民众的想法,想听听他们的心声。

其实……

有用的信息不多,声音杂噪,大家都去关注将士们的颜值,以及一身白白胖胖的肉。

人群中,混迹着少量书生,世家儿郎。

甚至某些世家大佬,也混迹在人群中。

虽然他们都做了装扮,尽量与光同尘。

然而,一身独特的气质,瞒不了人。

躲在千百人群中,燕云歌一双锐利无比的双眼,一眼就能将他们从人群中找出来。

她看见了熟悉的人,看见了成名已久的人,看见了长期混迹在西京府秦楼楚馆的公子哥。

“真有趣!”

她嘀咕了一句。

这一年,她花费了许多精力,都无法得到这帮人真诚的关注。

没想到,区区一场奔跑,竟然吸引了这么多有分量的人。

真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她抿唇一笑,脑子里突然间多出了许多想法。

萧元嘉望着娘亲,嘀咕一句,“又有人要倒霉了。”

每当娘亲露出类似的笑容,无一例外,总会有人跳入娘亲挖好的坑里面。

燕云歌捶他的头,“胡说!”

萧元嘉仰着头,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娘亲放心,儿子是不会说出去的,儿子口风很紧。”

燕云歌乐不可支,“你连什么事都不清楚,何来口风很紧的自夸?你知道为娘要做什么吗?”

萧元嘉侧着头想了想,又伸出头朝官道两旁的人看去。

他是在学娘亲。

之前娘亲就是这么做的,然后就露出了那个神秘的笑容。

“儿子斗胆一猜,难不成人群中有娘亲关注的人。”

“不错不错,能说出这些,算你有点料。”

燕云歌赞许地点点头。

萧元嘉抓抓头,“儿子常听纪先生说,娘亲苦于人才不足,常为人才不得启用而遗憾。难不成,人群中有娘亲看中的人才?娘亲已经想出用什么办法让他们甘愿出山为官。”

哎呀,小脑袋真聪明。

仅仅从她的笑容中,就将事情的前因后果,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燕云歌乐了。

她抱着元嘉小朋友狠狠亲了口。

“乖儿子,想要什么,为娘给你买。”

这就是老母亲的心啊,想将最好的东西双手捧到儿子跟前。

萧元嘉小朋友可是有追求的人。

他不要物质。

他只要……

“儿子累了,娘亲可否准许儿子休息十天半月,不用读书,不用写功课。”

哈哈哈……

得!

还是喜欢偷懒的老毛病。

她故意板着脸,“十天半月不读书不写功课,那肯定不行。换个条件吧!”

萧元嘉滚动着透着机灵劲的黑眼珠,“娘亲可否准许儿子休息个七八天,不用读书,不用写功课,不用每天早起。”

燕云歌豪气云天,“准了!”

哇!

萧元嘉小朋友这一刻都快要乐疯了!

他都没想到,这一趟出来,竟然还有这等好事。

如此收获,真真是可喜可贺。

他喜笑颜开,乐得想打滚。

只可惜马车空间有限,他施展不开。

燕云歌也跟着乐。

孩子凭本事挣的假期,任谁反对都没有。

很明显,反对最猛烈的人,必定是元嘉小朋友的诸位夫子。

这是耽误孩子啊!

她都能想到,夫子们要说的话。

但是这一刻……

她愿意满足孩子的要求,同他一起快乐,一起傻乐!

马车越过奔跑的侍卫营队伍。

透过车窗,燕云歌还特意看了眼被人们戏称为白白胖胖似猪的陆沉舟。

剃了大胡子,果然不一样,看起来端正多了,没了蓄胡须时候的凶悍感。

难怪,围观人群都敢随意调侃他。

大姑娘小媳妇们还尽往他身上瞄。

一身腱子肉,的确有点看头。

燕云歌赞许的点点头。

萧元嘉小朋友嘿嘿一笑,仿佛看透了一切。

燕云歌冲他眨眼。

他竖起一根手指头放在唇边,“嘘!儿子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儿子保证,父亲肯定什么都不知道。”

燕云歌哭笑不得,捶他一下,“闭嘴吧,臭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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