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的相处模式永远都是这样,我先开口,我话多,而他只是习惯性的回答我的问题,当我倾诉的垃圾桶。
“离你的学校很近。”他回答。
是离我的学校很近而不是离咖啡馆很近?
请原谅我一直以来的不要脸和自以为是,他这是变相的告诉我,他到C市来上班是为了自己吗?
越是这样想,心情就越是轻松、开心、欢喜,我承认我的自恋不能用‘一点点’来形容,要用“很”、‘非常’等色调鲜明的词汇才能更形象生动的表达我的状态。
偶的过气男神,总是那样有魅力,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便能轻而易举的缭乱我的心神,触动我坚强刚硬的铠甲。
来杯水,我们和好吧!
若不是想到大牙和小小曾经对我说的那些男生该主动,女声要矜持的话,我想我这句话,早就呼之欲出了。
“哦,我们学校离咖啡馆很近。”最后我只能装疯卖傻的说这么一句,让话题能继续往下接。
“恩!”他闷哼一声。
还是如那晚那般,他将我送到了校门口,便没有再进去。
“今天你也辛苦了,回家早点休息吧!”我说。
“好!”他点头,转身离开。
毫不犹豫,不加思索,没有看我一眼。
我想再次感叹一句:偶的过气男神啊!你真有个性!
我心情又由刚开始的欢喜转成沉闷,眼神复杂的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一片夜色中,才转身慢步的朝校门里走去。
因为要准备一个月后形象设计的毕业赛,我的上班时间固定的变成了每天晚上与每周周末。
第二天晚上我去上班时,店长看见我脚上还穿着一双12厘米高跟鞋的时候,面上的表情瞬间冰冷,眼神也是如刀般锐利。
我这才想起店长头天临走时的叮嘱,当时的我满脑想的都是来杯水的事,居然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然,就算记得,我也不想照做,嘿嘿......!不是因为我叼,只是我有自己不变的坚持。
其原因有两点:一,我现在没有多余的预算买鞋;二,自打我出社会那天开始,便发誓为了弥补自己的身高缺陷,每天都只穿高、跟、鞋。
要我抛下心中所爱,除非给一个能让我忍痛割爱的理由。
店长带着满身的寒冷之气,走到我的面前:“小魏同事,工作与鞋,你二选一。”
我气竭,明摆地威胁啊!丝毫不给我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
工作与鞋的选择对于我来说就是面包与尊严的抉择,换做从前,我定是毫不考虑的选鞋。但眼前的状况,我纠结了。
我底下头,看着脚上自己心爱的高跟鞋,心痛地点点滴血。
“店长,能两个都选吗?”我不抱希望的问。
店长大人,大口的喘着粗气:“你说呢?没听过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听过,可我觉得这没有可比性,鱼和熊掌都是吃的,选哪个都可以吃,但工作和鞋不同类,缺一不可。”我承认自己是胡扯了,可为了我的宝贝高跟鞋,胡扯就胡扯吧!
谁让我犯病时,体内的洪荒之力,挡都挡不住。
店长大人似是没有料到我会这样回答,气的脸都绿了,活活一个3D绿巨人!